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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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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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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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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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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0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夯实统计工作组织基础。今年来,县统计局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抓起,以支部建设为重点,压实基层党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切实巩固好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制定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积极推进“智慧党建”和网上党支部建立,做到线上线下全方位做好党员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在单位楼道、走道设立党建文化墙,制作宣传专栏,将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计重点数据、干部职工风采等内容上墙展示,打造“党建书架 职工书角”,营造了“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使党员干部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教育,拓展了基层党建文化内涵。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全局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成立了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分工,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了学习教育教材、定制学习笔记本,做到全体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全覆盖,创新性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进行3次专题读书班集中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到屏边烈士陵园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学党史、祭先烈”主题活动、赴中共屏边县委成立地蒙自市冷泉镇黑山村开展“寻访红色足迹、瞻仰革命遗址”主题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庆祝建党百年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红色故事大家讲,歌咏比赛、职工运动会、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丰富拓展统计干部精神生活,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动力和活力。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抓好“双报道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党组书记带头参与大龙树社区环境大整治,温暖慰问大龙树社区、马卫村委会的困难党员。全局梳理“民生实事计划”6项、领导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11项、党员“为民办事清单”23项,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截至2021年10月底,统计局“民生实事计划”已完成6项、领导班子成员“为民办事清单”已完成11项、党员“为民办事清单”已完成23项,完成率100%。
三是深入学史力行,实现“两转两增强”。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统计局党组班子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屏边县统计局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向上级主管部门、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挂联村委会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班子会议对全局的问题清单、剖析材料和整改措施进行一对一审核、一对一反馈,全局共查摆问题77个。在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中,县统计局建立了《屏边县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屏边县统计局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统计数据质量真实性得到保障,修改完善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请示报告、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及时高效办公办事成为常态。
四是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打造廉洁队伍。一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四项谈话”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灵活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举措,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谈话,从思想上筑牢了拒腐防变的防线。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利用屏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大厅,推进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权责清单以及统计工作信息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倒逼统计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偏纠正专项整治行动,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财经纪律、内部纪律严格督查。持续整治“四风”和隐形变异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明换届纪律,落实“十严禁”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严格遵守“十严禁”换届纪律承诺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锲而不舍构建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
五是狠抓意识形态,守好统计领域舆论阵地。一是加强思想引领,把稳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三会一课”等常规学习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1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党组书记深入党支部工作联系点讲党课1次。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复审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对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作出评价,大范围粘贴禁烟标识,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标识等,营造文明城市复审浓厚氛围。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守好舆论阵地。紧跟当前不断更新的传播手段,通过多形式、深层次的思想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今年以来,县统计局撰写各类工作动态信息40余篇,网络舆情管控调控得当,配备专门网评员负责我局网络评论工作和微信、QQ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充分利用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深化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三是加强网络建设,维护数据安全。利用脱贫攻坚普查购置的设备,及时更换老旧的电脑设备,更新升级办公老化系统,对内网电脑进行全覆盖病毒查杀,有效强化了统计数据的安全。更换了老化防火墙,并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制度,使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规范、有效。同时督促干部职工形成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的意识,养成常换电脑密码、“人走机停”等良好习惯,切实补齐网络安全工作的短板。
六是坚持依法治统,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全面加强统计系统监管,及时收集了县、乡两级统计相关人员信息,并纳入统计监管信息系统,指定专人根据实际进行动态更新管理。二是认真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3月1日,以屏边县2021年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调度暨统计业务培训会为契机,开展了全县各乡镇、县属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8月3日,邀请州统计局陈志刚副局长到屏边县委党校授课,各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县属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统计业务人员共三百余人参会。三是推进统计法律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800多人次,增强了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政府统计形象得到持续提升。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2021年协助红河州统计局对我县6家公司、5个项目、1个乡镇农业资料台账进行了检查。
七是以出“精品”为己任,强化监测预警分析。扎实抓好常规统计报表,做好月度、季度统计数据采集、汇总、报送和分析解读工作,按月编印《屏边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及时发布《屏边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经济工作目标,针对重点指标做到月度数据有分析、经济形势有研判、突出问题有预警,力求让数据说话,切实提升统计服务实效。截至11月,我局共编撰《重要统计信息专报》5期,撰写统计分析简报10篇,其中7篇被《屏边信息》《屏边政府信息》采用。
八是坚持从严从实,抓实住户调查工作。县地方统计调查队紧紧围绕“党建+住户”,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扎实开展2021年上半年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指导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样本调查户抽选和替换程序,今年来,按程序更换我县辅助调查员1名、更换记账户7户,促进我县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工作水平上新台阶。前三季度,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69 元,同比增长11.3 %,增速比一季度(12.9 %)下降1.6个百分点,比二季度(10.7%)下降0.6 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57元,同比增长12.3 %,增速比一季度(21.9%)下降9.6个百分点,二季度(14.2 %)下降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20年同期的2.75:1 降为2.73:1 ,城乡收入差收窄0.02,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九是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根据《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关于做好劳动力调查样本扩点核实工作的通知》(〔2020〕36号)精神,我县劳动力调查工作于2021年3月正式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配强调查队伍。及时充实地方统计调查队人员,并从社区干部中选调辅助调查员,做好经费保障,确保辅调员调查补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狠抓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规范。及时开展集中培训,确保辅导员思想认识到位,PAD操作熟练,确保调查数据规范、准确。同时积极通过QQ,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解答入户调查人员的问题,确保工作高效运转。三是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指导调查员及辅助调查员做好重点项目的核查,严格审核程序,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性。
十是突出善始善终,有序完成普查后续工作。一是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工作,7月16日,《屏边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正式发布,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县常住人口12.94万人,其中: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8.74万人,占总人口数的67.5%,汉族人口4.2万人,占总人口数的32.5%。二是有序完成脱贫攻坚普查档案整理工作,根据《云南省档案局 云南省脱普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云南脱贫攻坚普查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县脱普办及时安排专人负责脱贫攻坚普查档案整理工作,积极与县档案局对接,规范档案整理。目前,我县脱贫攻坚普查档案已移交县档案局。三是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先进个人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省州统一安排,我县分配有“国家贫困地区重大专项普查优秀个人”1名,“云南省国家贫困地区重大专项普查优秀个人”4名,均按程序完成推荐工作。
十一是聚焦基层统计,强化农村统计培训指导。今年来,局领导先后两次带领相关专业人员到各乡镇检查基层基础台账和统计制度上墙情况,针对今年村委会换届选举,部分村级和乡级统计员更换的情况,“送教下乡”到各乡镇和部分村委会开展了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台账。9月,组织召开屏边县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强化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推进统计“双基”建设,选取玉屏镇大份子村委会、白河镇马卫村委会作为我县统计“双基”试点,及时落实试点村委会的工作经费,为走出屏边特色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十二是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为发挥“智库”作用打牢基础。一是领导力量进一步强化。二是统计队伍进一步充实。三是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针对基层统计队伍,灵活采用集中培训、送学上门等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实现了乡镇、部门、企业统计员全覆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屏边县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科 、普查科和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022,986.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9,048.25元,占总收入的96.89%;其他收入93,937.88元,占总收入的3.11%。 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3,725,786.72元,同比降幅55.21%,主要原因是上年我局牵头开展人口普查和脱贫普查两个大型普查,普查专项工作经费多,因此本年的收入比上年减少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712,812.54元。其中: 基本支出 2,659,856.25元 ,占总支出的 56.44%; 项目支出 2,052,956.29元,占总支出的 43.56%。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减少260,162.54元,同比减支5.23%,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只是少部分结转到2021年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9,856.2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8,558.50元,同比减支5.29%;主要原因2020年我局兑现了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致使我局2021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497,089.25元,占基本支出的93.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767.00元,占基本支出的6.1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2,956.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604.04元,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只是少部分结转到2021年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统计工作经费96,457.17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基本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开支;二是人口普查经费44,112.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开支;三是脱贫普查经费1,422,198.00元,主要用于支付脱贫普查基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平台租车和拨付给乡镇普查办的委托业务费等开支;四是住户调查工作经费406,623.12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户调查工作的基本办公费、“两员”记账补贴、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平台租费等开支,五是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47,426.00元,主要用于基本办公费、贫困监测点补助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502,631.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54%。与上年对比减少21,1701.40元,同比减支4.49%;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经费只是少部分结转到2021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46,01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2%。主要用于屏边县统计局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平台租车费、在职公务员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以及开展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和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等专项普查工作经费(基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平台租车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09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 主要用于我局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等开支。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4,224.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 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包含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54,9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 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统计监测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5,3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 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6,737.36元,完成预算的3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70.36元,完成预算的42.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67.00元,完成预算的27.3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33,840.77元,下降 55.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588.77元,下降7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00元,下降1.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70.36元,占53.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567.00元,占47.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70.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70.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2,56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12,5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统计局、省州调查队对我局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调研、乡镇统计站到我单位汇报统计工作以及挂钩联系村委会来汇报乡村振兴工作等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76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77.00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21年在职公务员比上年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日常办公费28,570.00元、邮电费76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567.00元、工会经费6,650.00元、福利费3,870.00元、在职公务员交通补贴100,350.00元等基本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412,444.49元,其中,流动资产44,525.06元 , 固定资产367,919.43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01,865.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2,836.79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75,573.00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433,2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车辆 | 其他固定资产 | |||||
合计 | 412444.49 | 44525.06 | 367919.43 | 0 | 367919.43 | 0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4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29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14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1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