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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56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审上报;协调、落实专业性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办理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负责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商务网和政务网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技术在文化和旅游行业中的规划、开发、推广应用和管理,开发“智慧旅游”。

  15.负责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旅游住宿(星级)、旅行社等依法行政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16.负责图书、文献、报刊、金石拓片、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指导管理图书资料借阅、网络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推进文献数字化处理,图书馆学研究,利用资源开展知识培训、社会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臻完善。一是“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有实效。县图书馆全年接待图书借阅者8600余人次,图书流通23200余册。以节庆日、世界读书日等节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图书流动服务、文化进校园、文化进社区、送书下乡、关爱留守儿童服务活动16场次,服务1800余人次,共赠送各类书籍杂志870册,书包、台灯等文具201份,总价值8140元;根据“闭门不谢客,服务不打烊” 的承诺,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推出“线上阅读”专栏,每周五推出5本精品好书,满足读者阅读需求。县文化馆全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35次,服务群众10000余人次,为扶持和发展民间大众文化队伍,开展群众文化辅导10余次。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积极做好文化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完善。

  2. 文化艺术出新出彩。按照《屏边县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省级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为单元,调动力量,整合资源,积极打造屏边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服务平台。

  3.文物遗产保护深入开展。一是抓好沿线内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工作,每季度做好文物安全检查工作。二是积极组织文化馆开展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4.文旅市场监管扎实有效。一是认真完成屏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二是结合社会维稳、安全生产、“扫黑除恶”、节假日市场检查、“两考”专项检查、“扫黄打非”、整治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和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等为重点,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全年共开展日常检查131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3次,开展宣传、培训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检查网吧、娱乐场所、旅行社服务网点、景区等文化旅游市场共18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现场责令整改消防通道堵塞、灭火器过期7家次。三是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在网吧、KTV、景区售票点设置1米线,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在醒目位置粘贴禁烟标志,设置吸烟区域;要求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督促好景区、游客中心、文娱场所、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按照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要求开展消毒行动;推广使用“常消毒”微信小程序公共场所单位共45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艺术科、艺术创作室、人事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政策法规科、产业发展科、财务科、智慧旅游科、资源开发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等。

  2.屏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无内设机构。

  3.屏边县艺术创作室,无内设机构。

  4.屏边县图书馆,内设机构:馆长室、副馆长室、办公室、财务室、流通室、采编室和活动策划室。

  5.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内设机构有财务室、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美术室、群众文化室、文物室。

  6.屏边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无内设机构。

  7.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内设科室:办公室、创作室、声乐工作室、舞美室、舞蹈工作室、群文辅导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0 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7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8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3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人),事业人员 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22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22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810,93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98,649.68元,占总收入的91.29%;其他收入1,812,288.52元,占总收入的8.71%。与上年42,445,332.81元对比减少21,634,394.61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项目1,000,000.00元、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街景传统文化小品建设项目工程款3,500,000.00元等资金、下达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励经费1,000,000.00元、2019年“旅游革命”评价奖励8,000,000.00元、2019年“旅游革命”评价奖励1,000,000.00元、2021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县市)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903屏边国际步道建设项目)1,300,000.00元、波诺伦帐篷营地项目(暂定名)前期工作经费600,000.00元、免费开放等资金今年未拨入或拨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473,517.88元。其中: 基本支出 10,793,989.81元 ,占总支出的 50.27%;项目支出 10,679,528.07元 ,占总支出的 49.73%。与上年41,173,679.26元对比减少19,700,161.38元,减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项目1,000,000.00元、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街景传统文化小品建设项目工程款3,500,000.00元等资金、下达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励经费1,000,000.00元、2019年“旅游革命”评价奖励8,000,000.00元、2019年“旅游革命”评价奖励1,000,000.00元、2021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县市)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903屏边国际步道建设项目)1,300,000.00元、波诺伦帐篷营地项目(暂定名)前期工作经费600,000.00元等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93,989.81元。 与上年10,501,671.04元对比增加292,318.77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民族文化工作队新录用5名事业人员,文化馆新录用1名事业人员,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155,318.82元,占基本支出的9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8,670.99元,占基本支出的5.9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79,528.07元。与上年30,672,008.22元对比减少19,992,480.15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项目1,000,000.00元、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街景传统文化小品建设项目工程款3,500,000.00元等资金、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励经费1,000,000.00元、2019年“旅游革命”评价奖励8,000,000.00元、2019年“旅游革命”评价奖励1,000,000.00元、2021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县市)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903屏边国际步道建设项目)1,300,000.00元、波诺伦帐篷营地项目(暂定名)前期工作经费600,000.00元等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文化和旅游局“旅游革命奖补专项经费”800万元,于1-9月,已使用554.97万元,全年预计执行数为  684.16万元,剩余 115.84 万元,原因说明:计划下一步屏边县文旅局计划用于滴水苗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旅游厕所改造、文化旅游项目前期规划、滴水苗城创国家AAAA级景区整改、滴水苗城景区慢直播等项目建设支出;1903屏边国际步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30万元,8月份拨入资金,项目未实施。下一步计划:屏边1903国际步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念性规划编制服务97万,苗城体验段、大围山体验段标识标牌设计费10万,地勘费23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260,642.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9.69% 。 与上年23,829,873.68元对比减少4,569,230.97元 ,减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建设项目1,000,000.00元、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街景传统文化小品建设项目工程款3,500,000.00元等资金、2019年度“旅游革命”奖励经费1,000,000.00元、2019年“旅游革命”评价奖励8,000,000.00元、2019年“旅游革命”评价奖励1,000,000.00元、2021年第一批州级预算(县市)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903屏边国际步道建设项目)1,300,000.00元、波诺伦帐篷营地项目(暂定名)前期工作经费600,000.00元、免费开放等资金今年未拨入或拨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解决波诺伦帐篷营地项目(暂定名)前期工作 ;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925,74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接待费等支出 ;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0,85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工资、退休公务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39,76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

  5.农林水(类)支出3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2021年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5月生活补贴 ;

  6.住房保障(类)支出706,7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309,655.68元,支出决算为 34,618.89元,完成预算的 11.1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050.89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68.00元,完成预算的 6.97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疫情严重,公务用车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186.68元,下降5.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14.88元,下降3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28.20元,增加 25.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疫情严重,公务用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50.89元,占37.70%;公务接待费支出21,568.00元,占62.3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3,050.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3,050.8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送戏下乡、图书进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21,56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21,5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旅游招商引资、接待民族民间歌舞乐器作品苗族芦笙培训人员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717.66元, 与上年225,191.51元对比减少61,473.85元,主要原因分析:文化和旅游、文化宣传等工作经费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79.57元,电费2434.68元,差旅费9483.00元,培训费720.00元,公务接待费1377.00元,工会经费73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9377.2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6.16元 。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1,024,470.28 元 ,其中,流动资产9,145,245.48元 ,固定资产 1,798,224.8元 ,无形资产 81,000.0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9,040,274.5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8,015,804.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79,291.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05.44平方米,账面原值4,749,708.6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1102.45 

914.52 

179.82 

5.72

34.2 

139.9 

8.1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752.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0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32.11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0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8%。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