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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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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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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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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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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文化馆是国家设立的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是构建屏边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组织全县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系统的在职干部及业务文艺骨干,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人才。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屏边县文化馆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是:一、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我县群众文化;三、积极进行非遗工作;四、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各项文物工作;五、深入扶贫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 2个。 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2.屏边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单位内设机构有财务室、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美术室、群众文化室、文物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4人。其中:事业编制 1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5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收入合计2,140,67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3,436.48元,占总收入的87.98%;其他收入257,238.00元,占总收入的12.02%。与上年对比减少62,687.02元,主要原因是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拨入减少,导致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支出合计2,214,648.55元。其中:基本支出 1,606,326.74元 ,占总支出的 72.53%;项目支出 608,321.81元 ,占总支出的 27.47%。与上年对比减少17,922.40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聚集性,减少免费开放活动,故支出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6,326.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459.22元,主要原因是新招1名工作人员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增,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536,798.98元,占基本支出的95.67%,与上年对比增加143,804.60元,主要原因是新招1名工作人员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增,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527.76元,占基本支出的4.33% ,与上年对比减少99,345.38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321.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381.62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聚集性,减少免费开放活动,故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51,016.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8.10%。与上年对比增加19,534.73元,主要原因是新招1名工作人员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增,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77,29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11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0,70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9,9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25,123.00元,支出决算为 9,607.00元,完成预算的 38.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1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97.00元,完成预算的16.7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 5,973.83元,下降3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440.83元,下降6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67.00元, 增长142.6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压减不必要支出,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相应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10.00元,占56.31%;公务接待费支出4,197.00元,占43.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41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5,41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9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4,1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民族民间歌舞乐器作品苗族芦笙培训人员住宿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资产总额 434,528.92元 ,其中,流动资产130,216.57元,固定资产304,312.35元,其他资产 0.00 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0,493.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58,687.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731.89平方米,账面原值1,724,3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32.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2.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收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0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