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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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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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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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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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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4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担负全县人民的基本医疗、急救、康复、体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实习的带教等任务。也承担着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技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急危重症、疑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为:(1)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要求全体医务人员杜绝麻痹、松懈思想,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四早”的诊治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措施,顺利通过PCR实验室验收,于2021年1月25日正式投入使用,截至11月30日,共检测样本70654人。疫苗接种截至2021年2月26日-11月30日,累计接种新冠灭活疫苗三针剂64159针,一针剂121针,合计64280人次。(2)加大医疗设备投入。加强科室设备投入。医学装备科共完成100台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总价值829.42元,验收结果100%合格。资质审核合格率100%。(3)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医共体建设。医院采用信息化管理,我院在原有系统的功能上对老化,功能不全系统进行整合或升级、逐步实现医共体和智慧医院的要求。(4)“五大中心”建设,发挥引领作用。我院已成功通过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州级验收;胸痛中心通过省级验收,创伤中心正在积极创建中,截至2021年12月6日,救治胸痛患者1105例,其中溶栓17例;救治卒中患者109例,其中溶栓49例。救治危重新生儿15例;救治危重孕产妇34例。(5)基础建设项目:屏边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375万元,总建筑面积1203平方米,设置床位24张;改建地点在屏边县人民医院妇产及老年病住院楼C区一楼,已完成改造。屏边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项目总投资2580万元,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989.7平方米。计划于2022年6月竣工并投入使用。(6)公共卫生服务目标全面完成。公益性职能职责持续发挥,公共卫生服务指标全面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我院共设有39个内设机构,其中临床、医技、医辅类科室共有25个,分别为:内一科、内二科、血透室、感染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重症医学科、五官科、麻醉科、妇科、产科、儿科、急诊科、口腔科、中医皮肤科、疼痛康复科体检科、超声科、放射科、检验科、药剂科、供应室、收费室、导医台;行政后勤类科室共有14个,分别为:办公室、后勤保障科、保卫科、护理部、医务科、人事科、感染管理科、设备采购科、审计科、医保办、财务科、信息科、科教科、病案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48人。其中:事业编制1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1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2.离退休人员 8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81人。
3.实有车辆编制6辆, 在编实有车辆 6 辆。
在编数与实有数柱状图如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30,446,459.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2,640.32元,占总收入的14.15%;事业收入107,321,659.39元,占总收入的82.27%;其他收入4,672,159.85元,占总收入的3.58%。
2021年我单位总收入为130,446,459.56元(医疗收入为107,321,659.39元),2020年总收入为143,935,158.83元(其中医疗收入为110,729,142.33元),与上年相比总收入减少13,488,699.27元,下降9.37%,具体为:1、2020年财政拨入总的项目经费为18820787元其中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经费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感染性疾病楼项目经费共13,800,000元,2021年财政拨入总的项目经费为6,253,530元;2、2020年的医疗收入中的住院收入为85,035,500.85元,2021年医疗收入中的住院收入为80,283,260.73元,比2020年减少4,752,240.12元,下降3.08%,故2021年总收入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原因分析:2020年收到财政拨入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红财建发[2020]118号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1,000,000元及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红财社发(2020)120号)感染性疾病楼项目经费2,800,000元,故2020年总收入较高;2021年门诊诊疗人数为215420人,与去年相比增加了36353人,出院人数为18234人,与去年相比减少了1466人,2020年本单位搬迁到新院,因交通不便等因素导致住院病人减少。
2020年我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791,704.51元(其中财政基本拨款为11,970,917.51元,项目拨款为18,820,787元)。2021年我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452,640.32元(其中:财政基本拨款为12,199,110.32元,项目拨款为6,253,53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2,339,064.19元,增长-40.07%;主要原因:2020年收到财政拨入卫生领域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红财建发〔2020〕118号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1,000,000元及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红财社发〔2020〕120号)感染性疾病楼项目经费2800,000元,所以2020年的项目拨款与2021年相比较高。
2020年-2021年各项收入对比图如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支出情况
(一)总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475,792.03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9,283,282.53元 ,占总支出的 89.37%; 项目支出 14,192,509.50元 ,占总支出的 10.63%。
2021年我单位总支出为133,475,792.03元(2020年结转支出为7,975,349.5元),2020年总支出为125,962,023.63元,与上年相比总支出增加7,513,768.4元,增长5.97%。2021年支出增长原因为:1、我单位向国家开发银行及云投集团因建设新区医院借款的本金偿还期限已到,2021年我院偿还本息支出了2,244,203.91元。2、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补发的奖励性绩效,调整津补贴使工资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高,使保险缴费增加。3、各种设备的购置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
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8,452,640.32元,决算数为18,452,640.32元;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6,427,989.82元,收支相差7,975,349.5元为2020年度财政结转和结余。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283,282.5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5,165,180.85元,占基本支出的46.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118,101.68元,占基本支出的53.75% 。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203,066.4元,增长3.65%,增长原因分析:1、我单位向国家开发银行及云投集团因建设新区医院借款的本金偿还期限已到,2021年我院偿还本息支出了2,244,203.91元。2、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补发的奖励性绩效,调整津补贴使工资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高,使保险缴费增加。
2020年-2021年基本支出柱形图如下: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92,509.50元。 与上年对比 增加了3,310,702元,支出主要增长原因为: 2021年支出了上年财政结转支出7,938,979.5元,2021年财政拨入的项目金额为6,253,530元,故2021年项目支出金额与上年相比较没有增加,具体项目为: 2021年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二批)1,000,00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1,100,000元;新冠疫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68,470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屏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公立医疗综合改补)2,560,000元; 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16,000元; 2021年国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县级考核经费5,000元; 2021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314,800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4,860元;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省级补助资金及屏财社发〔2021〕62号提升全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省级补助资金710,400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90,000元;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74,000元; 2020年财政拨入项目结转支出7,938,979.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427,989.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80% 。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611,634.81元,主要原因为: 2021年支出了上年财政结转支出7,938,97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9,00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发放我院离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费及在编人员保险单位部分;
2.卫生健康(类)支出24,621,48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6%。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发放及各项目经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要用于驻村人员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我单位无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我单位无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主要用于医疗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发生的接待支出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属于事业,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259538827.24元 ,其中,流动资产123044623.39元,固定资产 132258747.38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在建工程64901584.91元,无形资产11163632.11元,其他资产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1370859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16555.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257,8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7,8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543,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6.38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