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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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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新现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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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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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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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新现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名称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开展的诊疗科目:慢性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放射治疗专业、B超诊断专业、检验、中医科、直肠给药、雾化吸入、无痛皮试等。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收到财政补助收入536.4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6.46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2.30万元。较上年增加99.73万元,增长23.06%。
2021年,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健局业务指导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爱院、爱岗、诚信、勤奋、守纪、合作”的主人翁精神,坚持“深化改革、科技兴院、稳定发展”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各项卫生工作重点任务,攻坚克难,健康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提升全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健康守门人的堡垒作用。
一、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监管预检分诊服务及入院人员。对所有进入院区的患者及家属,必须经过预检分诊,配合测量体温、扫健康码、指导正确佩戴口罩登记后入院,若遇发热患者将在导诊医务人员的引导下就诊,确保就诊患者及家属就医安全。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新现镇卫生院疫苗接种总针次为21632次,第一针次:10878次,第二针次:10579次,第三针:105,另只注射一次疫苗针次为70次。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
(一)2021年12月止我院收到县卫健局预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58861.88元,截至2021年12月共支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68899.88元。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通过督查各村卫生室未出现违规情况。
(二)2021年10月止我院共建立电子档案21640份,已管理老年人2126人,0-6岁儿童1796人,高血压患者1127人,糖尿病患者232人,重性精神病患者106人,肺结核患者11人。并定期对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已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我院共为1308位老年人进行了健康体检,0-6岁儿童体检人数为:1280人,举办健康教育讲座42次,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42次,举办健康教育咨询活动8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预防接种工作有序进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发放叶酸100人。
3.根据工作相关工作要求,“签约一人,服务一人”,为做实做细,我院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及乡村医生20余人,进村入户开展“家签”及体检工作。
(1)2021年新现镇全人群签约人数为:10480人,其中老年人为:1576人,0-6岁儿童为:1125人,孕产妇为:186人,高血压为:1146人,糖尿病为:232人,肺结核为:4人,重性精神病患者为:106人,残疾人为:336人。
(2)2021年全镇建档立卡户贫困户签约人数为:6608。其中老年人为:927人,0-6岁儿童为:660人,孕产妇为:156人,高血压为:597人,糖尿病为:96人,肺结核为:3人,重性精神病患者为:65人,残疾人为:237人。
三、行风建设
我院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经销人员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的监测。
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新现镇卫生院党支部设有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墙,目前共有党员12名。其中女党员8名,占党员总数的80%。本科以上学历的党员9名,占党员总数的90%。预备党员2名。目前设支部书记一名,支部副书记一名,支部委员三名。
经过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明显提升,党群、医患关系明显改善,疫情防控上,用守护诠释责任,筑牢健康防线。以支部为单位,每月2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此来提高党员的党性及理论知识。
五、党风廉政
1.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促进党内生活规范化。3.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不断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和学习;讲述典型案例、观看典型案例影片,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教育警醒干部职工和党员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底线。4.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6.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拒收“红包”“回扣”。
六、安全生产
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安全巡查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对消火栓、灭火器等设备进行检查,每月对诊疗区、病房、办公区等重点科室用电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院无医疗安全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发生。
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动员全院职工、乡村医生共同参与、共同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1.规范设置洗手池、卫生厕所。卫生院原有洗手池19个,新建洗手池1个;卫生厕所5座,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
2.多措并举为爱国卫生运动营造氛围。新现镇卫生院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七步洗手法”宣讲等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制定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责任明确到人,细化分工,专项行动职工知晓率100%。
八、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一是食源性疾病监测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上报;二是认真组织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职业病防治、全民营养周和“5·20”中国学生营养日活动工作。
九、人才队伍建设
(一)医院职工总数
我单位现有在职职工6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8名,会计专业2名,工勤岗人员1名,其他后勤人员6名。医院共有编制内人员29人。其中:医生11人,职称情况为副主任医师 1人、 主治医师 2名,执业医师5人、助理医师2人;主管护师2人、主管药师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占总在编人数的96%。
(二)外聘人员
卫生院共计招聘编外人员38人,其中:特岗医生1名,药剂专业6人、医学影像专业1人、医学检验2人、护理专业10人、口腔医学专业2人,中医类6人,临床医学3人,会计1人,其他人员6名。编外人员占医院总人数的57%。
(三)各科室人员配置情况
医院、共设院长1名,副院长2人(分管基本公共卫生、临床);临床住院部共有医生7人,护士8人;妇产科医生2人,护士1人;口腔科医生3人,护士1人;中医科医生7人、护士2人;公共卫生科7人;药房4人;影像科2人;化验室3人。
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中药饮片推广速度缓慢,老百姓对中药饮片认可度不够高,购进中药饮片后造成药品堆积浪费情况;中医科业务收入统计不明显,使中医药服务量被掩盖。
2.护理服务理念有待提升和护理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不够,未做到换位思考,患者满意度未达到100%;在落实整体护理服务过程中,虽有一定成绩,但也仅停留在做好治疗与基础护理的层面上,忽视了病人对护理服务的全面需求,从而导致护士为病人提供的服务与病人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差距。需加强加大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力度,中医科护理技术未能及时带动和发展。
十一、2022年工作计划
1.疫情防控常态化,继续规范预检分诊,医生、护士全员培训预检分诊工作要求,安排有临床经验的医生、护士轮流上预检分诊,预检分诊点配医疗废物桶,预检分诊点对入院人员测量体温、扫健康码、监督佩戴口罩,加大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及个人防护力度,加强住院患者宣教,减少住院患者陪护人数,保障患者住院安全。
2.继续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加快进度推进,确保完成任务数。
3.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实施”,将“七个行动”进行常态化工作来抓。
4.加强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建立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乡级稳、乡村活、上下联、一体化”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设施监管指导工作,规范医疗设施维护的标准,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进一步纳入管理,达到农村基本医疗有保障,切实解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的问题。
5.继续加大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我乡居民的健康水平,将健康扶贫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6.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战略,派出学科带头人外出进修学习,引进上级学科专家到院进行传帮带教,将医疗技术水平上升一个高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内设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放射科、B超室、检验科、中医科、党办、院办、财务科、公共卫生科、康复科等。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 人。其中: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29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6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0,022,903.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7,848.57元,占总收入的49.86%;事业收入4,658,244.2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6.48%;其他收入366,810.96元,占总收入的3.66%。
与上年对比减少87621.24元,减少0.87%;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经费变动,补发绩效导致财政补助收入的增加328,691.24元。2、由于我单位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投入,加上交通便利,外出看病人员增加,在本院看病病人减少,导致事业收入减少268,810.91元。 3、部分项目计入财政补助收入导致其他收入减少147,501.5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1,514,062.90元。其中:基本支出 9,115,361.40元,占总支出的 79.17%;项目支出 2,398,701.50元 ,占总支出的 20.83%。与上年对比增加2,318,889.09元,增长25.22%。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15,361.40元。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70,595.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44,765.69元,增长30.77%,主要原因是1、由于工作需要增加聘用人员15人,人员经费也相应增加;2、年度内晋升工资调“五险一金”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488,887.06元,占基本支出的60.2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860,343.00元,津贴补贴773,906.45元、绩效工资1,556,905.11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32,596.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758.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6,397.7元,住房公积金306,906.00元,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1,281,073.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78,139.34元,占基本支出的38.1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478,139.34元,其中办公费53,559.39元、印刷费500.00元、咨询费48,000.00元、手续费3,786.36.00元,电费27,004.8元、邮电费30,664.10元,差旅费47,755.31元、维修费52,300.00元、培训费13,760.00元、专用材料费1,984,936.48元、劳务费298,221.85元、工会费9,450.00元,福利费2,580.00元,其他交通费36,904.6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8,716.39元;资本性支出148,33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0,91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5,1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8,701.50元。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24,578.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4123.40元,增长7.83%,主要原因分析:1、完成上年度未完成2019年云南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18,340.00元;2、完成上年度未完成2020年中央、省级、州级财政医疗服务能考提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补助资金70,000.00元;3、完成上年度未完成2021年1—6月乡村医生工资8,200.00元;4、完成上年度未完成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69,414.46元;5、完成上年度未完成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0,000.00元;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210,615.88元;7、完成上年度未完成屏财发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7,227.90元;8、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常消毒资金11,716.00元;9、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15,196.63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7,223.90元,其中津贴补贴62,37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9,688.90元,住房公积金30,960.0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2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3,329.6元。其中办公费48,073.00元、印刷费20,900.00元、电费33,149.29元、邮电费39,750.02元、差旅费1,160.00元、培训费22,500.00元、专用材料费72,315.00元、劳务费867,613.91元、其他交通费40,592.0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7,276.03元;资本性支出428,148.0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43,4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5,988.00元、专用设备购置258,760.00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为支付村医工资、特岗医生工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村医养老保险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肺功能仪设备采购,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322,977.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23%。2020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5,744.71元,较上年度相比增加997,232.48元,增长23.05%。与上年对比增加2,318,889.09元,增长25.22%。主要原因分析:1、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44,032.59元;比去年增加550,038.28元,增长17.22%;2、商品和服务支出1,169,088.60元;比去年增加189,424.20元,增长19.34%;3、资本性支出409,856.00元,比去年增加259,356.00元,增长172.33%。
具体情况如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17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332,596.96元,退休人员福利费2,580.00元;
2. 卫生健康(类)支出4,738,49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2%。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3,162,129.63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60,343.00元,津贴补贴763,730.45元、绩效工资995,622.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758.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2,015.94元,住房公积金29,16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6,508.60元,其中,其中办48,025.30元、电费21,727.80元、邮电费25,022.12元、专用材料费56,071.00元、劳务费674,890.30元、工会费9,450.00元,其他交通费37,345.0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977.03元;资本性支出409,856.00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43,4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7,696.00元、专用设备购置258,760.00元。
3. 住房保障(类)支出249,3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249,306.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资产总额15,312,226.63 元,其中,流动资991,725.23 元 ,固定资产13,170,501.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 1,150,000.00 元 ,其他资产,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9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4,38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固定资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其他固定资产 | |||||
合计 | 15312226.63 | 991725.23 | 13170501.40 | 11250911.10 | 231352.83 | 1688237.47 | 1150000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87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872.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4,87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1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