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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60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白云乡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白云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名称为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属于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医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的传播风险,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上半年,医院五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应急演练,加强院内感控,提升乡村两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初步识别及应急处置能力,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大预检分诊防控力度。对所有进入院区的患者及家属,必须经过预检分诊,配合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指导正确佩戴口罩登记后方可入院,如遇发热患者将在导诊医务人员的引导下就诊,确保就诊患者及家属就医安全,降低院内感染风险。三是加强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防控,协调落实三类人员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全覆盖。四是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务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完成第二针剂36人,接种第三针剂24人。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截至10月30日,我院共计接种疫苗13448针次,其中接种第一针剂6870人次(含康熙诺生物200支),第二针剂6552人次,第三针剂22人次,累计报破损11支。五是做好疫情信息系统上报工作,每天18点在家签系统“基本公卫新冠疫情排查”模块进行接诊信息报告。

  2.家庭医生签约

  2021年配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11个,为白云乡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截至2021年10月31日,家庭医生签约7586人、履约人数7249人,签约服务覆盖率达45.24%。其中,建档立卡户签约6288人,重点人群签约10129人,慢性病签约人数696人。

  3.基本医疗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门诊诊疗病人22089人次,比2020年同期减少814人次、减少0.4%,出院病人100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95人次、增加10%,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8.07人(22089/304天/9人)。急诊急救人数达23人次,月平均2.3人次,救护车转诊人次77人,急诊救治率100%。辖区居民年平均就诊人次数为1.83人次。我院共有编制病位15张,实有床位27张,实际开放床位27张,实际使用病床4284次,病床使用率为52.19%(4284/8208)。

  4.院内感染控制管理

  按照院感要求严格院感管理,治疗室、换药室每天紫外线空气消毒,病房每天空气消毒,未发生交叉感染。医疗废水按要求处置,医疗废物均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分类处理,各种院感记录本均按时记录。每月根据院感检查标准对全院各科室,尤其是产房、人流室、化验室等重点科室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和院感隐患,及时进行反馈,科室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院感科根据整改措施,跟踪检查改进效果。 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抓了手卫生规范、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范以及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落实,发现不落实的,及时反馈、制止,减少交叉感染和院感的发生。

  5.医保基金管理

  结合《屏边县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医院及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医保控费管理规定,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基金安全。我院严格遵守临床、护理诊疗路径,执行临床用药常规及联合用药原则,认真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规定;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相关医保规定;组建医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诊疗行为、处方及病历进行抽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2021年医保基金门诊核拨金额为110万元,住院核拨金额100万元。截至2021年10月31日,医保住院总费用为96.79万元,药品费为31.37万元,补偿总金额为88.05万元。医保门诊总费用80.73万元,药品费为39.85万元,补偿费用46.14万元,村卫生室门诊病人12662人次,总费用38.06万元,药品费为27.49万元,补偿费用24.93万元。

  白云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通过医保系统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一站式”即时结报。截至2021年10月31日,门诊诊疗病人11315人次,医保门诊总费用54.86万元,补偿费用31.53万元,现金支付23.33万元,政策范围外13.77万元。住院病人778人次,医保住院总费用为76.93万元,补偿总金额为71.99万元,大病支付0.008万元,兜底保障0.008万元,现金支付4.84万元,政策范围外0.1万元。

  6.公共卫生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2021年在去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力度,重点加强了特殊人群健康档案的建档和动态管理工作。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共为辖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6293份,建档率达到97.16%。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对重点人群健康档案(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孕产妇、0-6岁儿童)进行标识粘贴,通过核实档案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对档案进行查重,重点管理人群档案认真查缺,做到管理规范,做到居民健康档案一人一档,按电子档案号分村委会,不分人群、顺序专柜摆放,电子建档数、纸质档案数、台账、报表四统一。

  (2)健康教育: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国家健康教育规范技术。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开展公众咨询活动、设置宣传栏等多种方式,针对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主要健康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播放音像资料11种,宣传栏更新55次,医院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共11期,村卫生室共40期,参加教育人数730人次,并开展了健康教育公众咨询7期,个体化健康教育575人。健康教育印刷资料15种,发放健康教育及宣传材料3360余份。

  (3)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有序开展,各项制度完善,扩大计划免疫工作规范运行,冷链运转正常规范,记录完整,各类疫苗接种及时,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在安全注射的基础上确保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接种率达95%以上。其中, 乙肝195针次,脊灰431剂次(包括ipv176针次),百白破314针次,白破115针次,麻腮风207针次,乙脑230针次,A群流脑192针次,A+C流脑108针次,甲肝122针次,水痘32针次,手足口38针次,共接种16053剂次,接种8298人次,建卡6102张。自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开展以来,共计接种疫苗13448针次,其中接种第一针剂6870人次(含康熙诺生物200支),第二针剂6552人次,第三针剂22人次,破损11支。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至少1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度和第3年度每年至少2次,3—6岁儿童每年至少1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乡共有0-6岁儿童数1111人,6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人数811人,保健覆盖率为73%;5岁儿童823人,高危儿童 43 人,管理 43 人,管理率100%;3岁以下儿童数511人,系统管理人数423人,系统管理率为82.3%;儿童眼保健完成人数811人,完成率为73%;

  (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孕产妇保健服务,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乡有产妇95人,活产婴儿97人,新生儿死亡1人,死亡率1%,在95名产妇中,有91人接受系统管理,系统管理率93.81%,住院分娩95人,住院分娩率100%,产后访视93人,产后访视率97.9%,新生儿访视94人,新生儿随访率96.9%,6个月内调查人数95人,其中93人母乳喂养,85人纯母乳喂养,母乳喂养率97.9%,纯母乳喂养率89.5%,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活产数0人,橙色以上高危产妇62人,管理62人,其中,橙色高危产妇15人,高危管理率100%,高危住院分娩62人,高危住院分娩率100%;三个季度中在本院无危急孕产妇抢救。

  (6)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年版)》及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要求,我院根据2021年度老年人保健工作计划,于2021年1月份开始集中为老年人健康体检,深入到各村进行老年人的体检工作。截至10月31日累计体检1167人,全乡老年人1858人、建档管理1550人,完成年度老年人体检任务的75.29%。对体检发现的高血压与糖尿病等慢性病,及时通知乡村医生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随访,保证老年人健康生活。本次体检档案结果显示,主要仍以老年人常见病为主,尤以心血管疾病较为突出;另外,发现患有脂肪肝、肾结石、高胆固醇血症、翼状胬肉等的患者也较多。究其原因,除了老年人本身退行性病变因素外,主要与患者的不良生活习惯(比如:吸烟、饮酒、喜食甜食、油腻食物等)、生活环境欠佳、健康知识匮乏、健康意识淡薄等有关。我们将在以后的“周期性健康检查”中,有针对性地给予健康知识宣传和指导,增强健康意识,引导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水平

  (7)高血压服务管理:一是通过开展18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二是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一年4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及空腹血糖测试)。截至2020年10月31日,我院共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为601人,高血压患者建档数601人,高血压患者随访人次数1589人次,高血压患者体检562人次,高血压规范管理人数491人,高血压控制满意人数519人,规范管理率81.17%,控制满意率86.36%,以上资料已按要求录入电子档案系统。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一是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以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二是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4次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测量等检查,对用药、 饮食、运动、心理提供健康指导;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院共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为69人,糖尿病患者随访人次数180人次,糖尿病患者体检64人次,糖尿病控制满意人数59人,规范管理人数61人,规范管理率88.41%,控制满意率85.51%以上数据已按要求录入电子档案。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对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在家居住的恢复期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康复指导。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院实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人数67人,健康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患者数64人,规范管理率为95.52%。再管患者服药人数31人,服药率46.27%,再管精神分裂症38人,治疗人数12人,精神分裂症治疗率31.58%,再管居家患者病情稳定59人,居家患者病情稳定率100%。2021年共健康体检50人,健康体检率74.63%。随访64人。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内就诊的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大于2周,咯血、血痰,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可疑症状,推介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推介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2021年我院共转诊41例可疑肺结核患者,转诊率2.4‰。对接到通知单后的患者,卫生院在72小时内访视,在患者强化期或注射期内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注射期每1个月随访1次,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2021年我院登记的肺结核患者共12例,共随访73次,规范管理率100%,12例患者均规律,足量服药,规则服药率100%。

  (11)中医药服务工作: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数据上报及时性和真实性,我院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上报数据真实。(1)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服务情况: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已服务376人,覆盖率达到73.6%。(2)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情况:全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已辨识1022份,覆盖率达到65.94%。

  (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高疫情报告意识,完善疫情报告制度,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规范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2021年,共计网络报告传染病46例,其中乙类46例,手足口5例、水痘5例、恙虫病32例、其它疾病4例。网络报告率100%,有2例迟报。

  (13)计划生育服务: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开展工作,全面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医学监护等综合性服务,完成婚前、孕前、药具培训。截至2021年10月30日,放环人数28人、取环人数 49人、人流人数 26人、药流人数8人、发放避孕药人数162人,合计发放664盒,发放避孕套人数561人,合计发放6053只;发放避孕膜、避孕栓、避孕凝胶51人,合计发放176盒;注射避孕针4支,共计3人;发放5家宾馆以及流动场所共计安全套3000只。

  (14)儿童营养监测:截至2021年10月31日儿童营养包发放人数188人,发放次数 552人次,应发放711 人次,实际发放379 人次,发放率53.3 %,总调查732 人次,有效服用488人,有效服用率 66.67 %,发放数量 16290 袋。

  (15)死因、心脑血管事件及肿瘤:截至2021年10月31日, 我院共登记上报肿瘤10人,心脑血管28人,死因112人。

  7.老年友善机构创建

  为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根据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屏边县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屏卫健发〔2021〕24号)文件要求,我院及时开展老年友善机构创建工作,营造老年友善文化环境,践行“老年友善”文化 关爱老年群体健康;强化老年友善管理,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优化老年友善环境和老年人就医流程,解决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运用智能技术等多种困难;扎实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便利老年人看病就医,让医院服务更有温度,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更好地适应老年人健康及医疗需求。

  8.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为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使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将享受到“一体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慢性病管理服务。根据《屏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2021-10-2)文件要求,白云乡卫生院进一步明确慢性病管理中心的功能定位,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屏边县白云乡卫生院慢性病管理中心,成立慢性病管理领导小组,组建慢性病门诊、健康管理科、康复科,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开展创建工作。

  9.健康行风建设

  为大力弘扬、树立医务人员正面形象,倡导行风建设清风正气,医院锲而不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动员全员参与监督,努力建设成为党风清廉、行风清新、院风清净、医院清洁、作风清朗的“五清医院”,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倡导廉洁从医,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加强经销人员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的监测。

  10.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目前共有党员13名。其中女党员11名,占党员总数的85%。少数民族党员5名,占党员总数的38%。35岁及以下的党员9名,占党员总数的69%。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13名,占党员总数的100%。预备党员4名,正式党员9名。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5人组成,是一支党性强、奉献精神强且年轻富有活力的先锋党员队伍。截至2021年10月31日,利用智慧党建在“云岭先锋”平台上发表“三会一课”记录30条、主题党日9条,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2次,党费收缴记录134条;“学习强国”APP党员学习每月不少月200分并进行监督。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15件,开展党史学习教育7次,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做笔记,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同时紧抓党支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的五个标准化规范支部建设。

  11.党风廉政

  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动员全员参与监督,努力建设成为党风清廉、行风清新、院风清净、医院清洁、作风清朗的“五清医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完善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2021年度屏边县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医院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一是清廉医院建设,落实全面领导责任。 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厘清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二是教育监督并重,提高防腐蚀能力。加强执纪监督、审查,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健康行风建设。

  12.意识形态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定意识形态“主心骨”;强化学习,坚定信念,打好意识形态“主动战”;加强监管,管控舆论,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党支部进行4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安排部署,每半年向中共屏边县卫健局党委作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一次,定期在单位内部通报、传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

  13.安全生产

  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安全巡查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全年开展大巡查4次,开展道路、消防、地震、疫情防控、食物中毒等应急演练,并且带班领导每周对诊疗区、病房、办公区、公共区等重点科室、场所用电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无医疗安全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发生。

  14.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根据省、州、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布局要求及《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组建“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把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动员全院职工、乡村医生共同参与、共同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15.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医院坚持“早宣传、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切实提升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在宣传对象上全覆盖,在宣传内容上突出针对性,在宣传载体上突出多样性,在宣传队伍上突出广泛性,利用“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义诊活动,广泛宣传“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另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禁食堂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防止医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截至2021年10月30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122人次。

  16.扫黑除恶

  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平安医院、平安单位。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警医联动,科学研判、严密防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 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内设全科医疗、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护理、急诊科、肠道及发热诊室、手术室、康复科、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彩超室、心电图室、消毒供应室、公共卫生科、健康教育室、健康小屋、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档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婴儿水疗馆、党办、院办、财务、信息、病案室、慢病中心等职能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1人。其中:事业编制 2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 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6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6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6,977,438.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1,107.02元,占总收入的53.19%;事业收入2,941,469.38元,占总收入的42.16%;其他收入324,861.84元,占总收入的4.66%。上年度总收入为6,980,891.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3,462,987.75元,占本年收入的49.61%;事业收入为2,749,664.25元,占本年收入的39.39%;其他收入为768,239.91元,占本年收入的11%。

  与上年对比全年总收入减少3,453.67元、降低0.05%,其中财政拨款增加248,119.27元,增长7.16%,事业收入增加191,805.13元,增长6.98%,其他收入减少443,378.07元,降低57.71%;

  主要原因分析:1.本年度大部分项目资金由主管部门转财政部门直接拨款,所以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减少;2.本年度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及核酸检测工作,产生疫苗接种费及核酸检测费,所以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7,391,041.38元。其中:基本支出 5,468,690.65元,占总支出的 73.99%;项目支出 1,922,350.73元,占总支出的 26.01%。

   

  

  上年度总支出为6,739,162.82元,按支出的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为4,801,612.35元,占总支出的71.25%,项目支出为1,937,550.47元,占总支出的28.75%;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651,878.56元,增长9.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7,078.3元,增长13.89%;项目支出减少15,199.74元,降低0.78%。

  增减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2021年12月补发了2021年1月-12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207,000.00元,医院提高编外人员待遇,编外人员工资整体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68,690.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7,078.3元 ,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12月补发了2021年1月-12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207,000.00元,医院提高编外人员待遇,编外人员工资整体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179,014.50元,占基本支出的5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9,676.15元,占基本支出的41.8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2,350.73元。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7,550.47元,本年与上年对比减少15,199.74元 ,减低7.84%。降低的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比上年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工资福利支出631,348.86元:其中绩效工资264,238.68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3,456.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001.7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46.65元,住房公积金23,52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9,885.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311.87元:其中办公费70,696.70元、印刷费3,370.00元,电费13,667.45元、邮电费31,797.69元,差旅费480.00元、培训费17,200.00元、专用材料费107,724.96元、劳务费733,415.89元、其他交通费11,357.1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602.00元;资本性支出240,69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7,460.00元、专用设备购置203,230.00元。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支付村医工资、特岗医生工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档立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消毒等。工作具体完成情况:1.完成上年度未完成的乡村医生工资15,500.00元;2.完成2019年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结算资金248,706.52元;3.完成以前年度未完成的接种室设备补助款700.00元;4.完成上年度未完成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补助资金42,651.50元;5.完成以前年度未完成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规范提升工作经费38,889.00元;6.完成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3,500.00元;7.完成2021年1月至6月乡村医生工资补助48,000.00元;8.完成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特岗全科医生工资)10,500.00元;9.完成2021年中信帮扶屏边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资金20,000.00元;10.完成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271,194.00元;11.完成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级专项资金(第一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33,165.44元;12.完成上一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结算经费751.36元;13.完成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046,405.25元;14.完成2021年建档立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州级补助资金69,228.00元;15.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0,000.00元;16.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消毒专项工作完成自己支付5,460.00元,未完成14,540.00元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17.完成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37,699.6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696,567.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0.01%。与上年支出3,460,587.75元对比增加235,979.27元,增长6.8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调整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2021年增加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20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58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9,698.0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930.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252,02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79,922.57元,其中基本工资589,629.50元、津贴补贴762,292.16元、绩效工资708,474.8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844.2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6,702.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374.37元、住房公积金6,72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885.1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4,893.37元,其中办公费68,740.70元、印刷费1,370.00元、电费9,863.67元、邮电费23,184.02元、差旅费192.00元、培训费800.00元、专用材料费75,968.00元、劳务费446,655.80元、工会经费7,000.00元、福利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817.1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70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20.00元,其中生活补助10,140.00元、奖励金180.00元;资本性支出56,89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6,16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0,73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74,3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174,333.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资产总额 9,095,115.58 元,其中,流动资产 1,125,651.51 元 , 固定资产 7,969,464.07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 0 元,无形资产 0 元,其他资产 0 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66,911.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9,54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9095115.58

1125651.51

7969464.07

5575335.2

251872.26

2142256.61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0,10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0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7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 (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