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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60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医院项目建设,加大医疗设备投入,全面改善医疗环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根据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我院四月份污水处理设备建设投入使用;

  心脑血管救治站完成建设并验收投入使用,极大地提高了我院的诊疗水平救治能力,为突发性心脑血管病患者争取了抢救时间;

  发热哨点建设基本完成,切实承担本机构就诊发热患者的登记、筛查、隔离、报告、治疗、转诊等任务。

  2.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严格做好依法执业。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促进了医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加强医院院感防控工作。继续加强传染病预防管理,按照《传染病应急预案》、《院内感染控制方案》、《医疗垃圾及废物的处理规范》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出现的传染病,按要求及时上报。积极预防院内感染,树立无菌观念,制定洗手制度,严格按照要求洗手,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制定一次性用品的处理工作流程,确定各科护士长为第一人责任人,明确职责,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回收,焚烧实行双签制,医院感染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杜绝了医疗垃圾和医疗废物的外流。

  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认真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严肃处理,促使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规范执行国家药品零差价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按要求配备和使用了基本药物,按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在省招平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实行零差价销售,按要求编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确定基本药物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采购数量,并进行季度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日常诊疗行为和用药安全。

  加强医疗机构安保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按时校验执业医疗许可证的校验,建立医疗监控体系,按要求进行医疗质量工作监督,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

  3.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守护就是担当,疫情防控工作是一个常态化的工作,自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做好防控工作。坚持开展预检分诊相关工作,要求入院患者佩戴口罩,做好入院人群的体温监测,进行健康码扫描,做好就诊患者、发热患者、高危人员登记记录;做好院内常规消毒工作,每天按时消毒,保证就医环境安全;全面有效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做好门诊患者、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的相关工作;全院职工统筹安排,服从命令,积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2021年我院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共计23384剂,其中完成第一剂接种10547人次,完成第二剂接种10247人次,第三剂2590  报废疫苗19剂。

  3.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情况

  (1)防疫工作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2021年1月至12月31日发现传染病28例,网络直报病例28例,乙肝携带24例,梅毒携带2例,无缓报、漏报等现象;年内有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年内收治肺结核病人任务数9人,12月止,我乡共收治管理病人12人,初治涂阳病人5人,分子学阳性6人,初治涂阴患者7人,目前为止共完成督导116人次;转诊任务数48人,实际转诊40人,结核症状筛查目标数547人,实际筛查512人,筛查率为 93.6%,PPD目标任务数196人,实际筛查190人,筛查率为96.94%,其中一般阳性1人,中度阳性6 人,阴性183 人。

  疟疾防治工作:年内涂片检测任务数30人,RDT检测任务数25人,目前完成涂片检测30人,RDT检测25人。

  三病监测工作:死亡报告任务数126人,年内目前为止,我乡共报告死亡155人,报告率为123.02 %;报告心脑血管发病35人次;报告肿瘤发病35人次。

  麻风病防治工作:年内完成了麻风病知识宣传4 期,街头宣传1期,口头线访调查了93个自然村,重点疫村普查4个自然村,共上报线索4条。

  (2)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保质保量完成,我乡对每一名参与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让每一名工作人员熟悉居民健康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熟练掌握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建档程序。2021年,我乡共为9个村委会居民建立健康档案309份,累计20198份。并把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合格录入谷仓系统及家签系统。

  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屏边县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及卫健局要求,我院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测定,心电图、B超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并提供穴位按摩,自我保健及意外伤害预防、健康指导等。截至2021年12月,我乡老年人建档数1691人,年内老年人体检1208人、自理能力评估了1209人,管理率达到71.50%。

  开展老年人健康干预。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3)高血压患者管理

  通过开展18岁及以上首诊测血压;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查询门诊就诊记录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

  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提供面对面随访,免费测量血压、询问服药情况、对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随机血糖测试)。截至2021年12月,共体检了735人,随访了673人次,指导随访血压达标人数

  (4)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建立居民 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

  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对用药、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对已经登记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空腹血糖测试)。截至2021年12月,2021年体检了111人,随访了99人次,指导随访血糖达标人数91人。

  (5)重性精神病管理

  通过与村医、村民小组长发现可疑病人,并通知病人到有资质的医院确诊治疗,或者是红河州东方红医院的医生到我院进行诊断、评估并指导治疗。

  对确诊的病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对用药、饮食、睡眠、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并对病情进行评估,对病情不稳定的,进行转诊,基本稳定的,增加2周内随访。

  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测试,心电图检查)。截至2021年12月,2021年体检78人,随访了377人次。新增1人。并将所有数据录重精系统和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系统。

  (6)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云南自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卫健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我乡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截至2021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共计5348份,举办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期,健康知识讲座乡级12期,村级54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66期,个体化健康教育2952人次。

  (7)预防接种工作

  实施免疫规划,按照国家要求对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按照省、州《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疫苗接种率均≥95%;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85%。按照国家要求对适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2021年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2021年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 乙肝疫苗应种 4158人,实种 4122人,接种率99.23%,卡介苗接种率应种 1375 人,实种 1373人  99.85%;脊灰疫苗应种 4880人,实种4777 人,接种率97.88%;百白破疫苗应种 5274人,实种 5170人,接种率 98.02%;含麻疫苗(麻风、麻疹)应种 1201人,实种 1165人,接种率 97.66%;A群流脑疫苗应种 2559人,实种 2508人,接种率98.00 %;乙脑疫苗应种 2437人,实种 2347人,接种率96.30 %。白破应种 380人,实种 354人,接种率 93.15%;甲肝疫苗应种 1205人,实种 1152人,接种率95.06%;A+C流脑疫苗应种 1318人,实种 1217人,接种率92.33%。

  (8)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指标内。制定了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年内发生孕产妇死亡率0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内。建立婴儿死亡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2021年,全乡活产婴儿175名,共访视新生儿 171人,新生儿访视率97.71 %,2021年内婴儿死亡人数为1人。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97.69%%以上。截至12月份,有产妇数173名,孕早期检查167人,健康管理167人。

  认真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工作。认真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工作。2021年份,全乡优生健康检查97对,叶酸发放93人。

  我乡已按照国家、省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出生人口统计工作。

  (9)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2021年共计活产婴儿175名,新生儿访视 171 人,新生儿访视率97.71 %。全乡有0-6岁儿童1226人,进行儿童保健管理的有 1113名,管理率90.78%;3岁以下儿童658名,系统管理603人,管理率91.64%。

  (10)中医药服务工作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数据上报及时性和真实性:我院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上报数据真实。

  0-3岁儿童中医药管理服务情况:新华乡2021年系统建档管理0-3岁以下儿童672人,我院为其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460人,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率为68.45%。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情况:新华乡2021年有65岁以上老年1691人,我院为其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1208人,提供中医药管理服务率71.44%。

  4.党支部建设

  目前我院共有党员4名,其中:女党员4名,占党员总数的100%;35岁以下党员2名,占党员总数的50%;预备党员1名,占党员总数的25%;60岁以上的党员0名,少数民族党员1名,占党员总数的25%。大专以上学历党员4名,占党员总数的100%。今年召开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10次。每位党员都按时交纳党费,认真执行党员监督,履行党员义务。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院在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院从2012年开始实施全院信息系统建设,统一使用谷仓系统,年内新增了家庭医生签约系统,涵盖了门诊就诊、收费、护理、药房、住院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APP、家签数据统计等项目,基本满足我乡卫生院各个科室的服务需求。在硬件应用上,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新增了4台电脑,现有电脑32台,2台核心交换机,1台备用电源,8台打印机。年内,院内信息系统未发生安全隐患,原有设备无重大维修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 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本单位内设全科诊疗、预防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儿童保健科、中医科、康复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慢病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党办、院办等职能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1 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 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4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7,059,343.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9,455.36元,占总收入的61.90%;事业收入2,267,872.5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2.13%;其他收入422,015.30元,占总收入的5.98%。

  各项收入与上年对比明细表          单位:元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增减

  增幅

  原因

  总收入

  7,059,343.19

  6,797,009.93

  262333.26

  3.86%

  本年度增加心脑血管及慢病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收入

  4,369,455.36

  4,006,677.90

  362777.46

  9.05%

  增加心脑血管救治站项目经费。

  事业收入

  2,267,872.53

  2,573,424.31

  -305551.78

  -11.87%

  住院病人减少,收入减少。

  其他收入

  422,015.30

  216,907.72

  205107.58

  94.56%

  卫健局拨入基层慢病管理能力提升费及2021年公卫结算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7,492,399.43元。其中: 基本支出 4,309,478.67元 ,占总支出的 57.52%; 项目支出 3,182,920.76元 ,占总支出的 42.48%。

  各项支出与上年对比明细表            单位:元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增减

  增幅

  原因

  总支出

  7,492,399.43

  6,386,513.34

  1,105,886.09

  17.32%

  本年度增加了心脑血管、发热哨点、慢病等项目。

  基本支出

  4,309,478.67

  4,512,740.08

  -203,261.41

  -4.50%

  本年度大部分办公费用项目经费支付。

  项目支出

  3,182,920.76

  1,873,773.26

  1,309,147.50

  69.87%

  本年度增加心脑血管救治站及哨点建设等项目,加之完成上未度未完成的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09,478.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261.41元,降低4.5%,主要原因:1.年末实有在职人数比上年度减少2人(屏人社发〔2021〕38号文件调出1人,屏人社发〔2021〕38号文件调出1人,屏人社发〔2021〕98号新录用1人,屏人社发〔2021〕115号调出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相关保险比上年度减少;2.年末其他人员数比上年度减少2人(编外人员辞职2人),编外人员减少;3.上年度有退休死亡1人,发放死亡抚恤费55,035.20元;所以本年度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718,284.25元,占基本支出的63.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1,194.42元,占基本支出的36.9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82,920.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9,147.50元,增长69.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心脑血管救治站及哨点建设等项目,加之完成上未度未完成的项目,并且加大完工支付力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支付村医工资、特岗医生工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村医养老保险,建立慢病管理中心,建立标准化心脑血管救治站、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消毒工作等。工作具体完成情况:1.完成上年度未完成的医疗卫生事业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第一批)4,800.00元;2.完成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500.00元;3.完成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486,689.00元;4.完成以前年度未完成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终绩效考核资金417,085.83元;5.完成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乡村医生工资57,000.00元;6.完成上年度未完成的基层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省级补助结算资金93,935.03元;7.完成上年度未完成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补助资金46,766.00元;8.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30,000.00元;9.完成2021年中信帮扶屏边县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资金15,000.00元;10.完成基层慢性病能力提升管理工作经费34,889.00元;11.完成2020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49,182.00元;12.完成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级专项资金(第一批)心脑血管救治经费281,346.60元;13.完成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省级专项资金(第一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43,200.00元;14.完成2021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缴纳省级补助资金4,230.00元;15.完成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174,226.61元;16.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常消毒专项工作完成自己支付2,731.00元,未完成17,269.00元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17.完成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00,000.00元;18.完成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31,339.6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806,168.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4.15%。与上年对比增加1,258,272.46元,增长35.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心脑血管救治站及哨点建设等项目,加之完成上未度未完成的财政项目,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故财政拨款支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5,29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72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829.7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740.72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323,97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65,030.02元,其中基本工资614,309.00元、津贴补贴558,646.55元、绩效工资957,598.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237.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6,516.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638.2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083.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5,545.66元,其中办公费63,995.70元、电费15,018.75元、邮电费15,726.19元、差旅费772.80元、维修(护)费31,035.14元、培训费800.00元、专用材料费174,706.50元、专用燃料费3,320.90元、劳务费602,329.22元、工会经费7,000.00元、福利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718.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6,521.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资本性支出623,221.2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300,380.0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32,285.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556.2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76,9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176,901.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情况说明: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资产总额5,574,723.74 元 ,其中,流动资产 2,214,654.13 元 ,固定资产 3,034,206.01 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在建工程 305,863.60 元 ,无形资产 20,000.00 元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6,929.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1,890.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其他固定资产

合计

5574723.74

2214654.13

3034206.01

1713619.9

215347.52

1105238.59

305863.60

 

2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2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6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