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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55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屏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引人才、强服务,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展招聘工作,择优聘用人才,坚持科学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福利待遇,激励人才干事创业。

  2、保用工,稳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3、建设更加健全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完善社保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转安全,持续减轻企业负担,筑牢社保底线,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4、治欠薪、解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六制一金一表”制度落实,全面启动网上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推进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6、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7、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人社队伍新形象。抓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抓思想建设,不断提高理论武装水平,扎实开展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作风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就业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与稽核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科

  2、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无内设机构。

    3、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无内设机构。

  4、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无内设机构。

  5、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无内设机构。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无内设机构。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无内设机构。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75 人。其中:行政编制 2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4 人),事业编制 5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32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 人),事业人员 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6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6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9,802,136.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37,469.55元,占总收入的99.08%;其他收入364,667.14元,占总收入的0.92%。与2020年比较减少4,938,182.17元,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度减少保运转经费265,000.00元基本支出,减少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400,000.00元、上海沪滇资金1,200,000.00元等项目支出,增加就业资金3,000,000.00元、三支一扶生活补助361,694.90元、贴息资金1,326,766.46元等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2,757,576.58元。其中:基本支出6,990,278.87元 ,占总支出的 16.35%;项目支出35,767,297.71元,占总支出的83.65%;与上年对比减少351,742.33元,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度减少保运转经费265,000.00元、求职创业补贴1,800,619.11元、三支一扶生活补助599,435.96元等基本支出,减少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400,000.00元等项目支出,增加就业资金3,000,000.00元、三支一扶生活补助361,694.90元、贴息资金1,326,766.46元等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90,278.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33,735.71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求职创业补贴1,800,619.11元,减少三支一扶生活补助599,435.96元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14,336.33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942.54元,占基本支出的3.9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67,297.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2081993.3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就业资金3,000,000.00元、三支一扶生活补助361,694.90元、贴息资金1,326,766.46元等项目支出,减少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400,000.00元等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三支一扶生活补助1,110,618.04元,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和保险缴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6,177,502.73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12,513,518.83元,用于贷款贴息补助;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3,362,800.00元,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有序推进,进展顺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924,034.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71% 。与上年对比增加3,476,542.69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就业资金3,000,000.00元、三支一扶生活补助361,694.90元、贴息资金1326766.46元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12,538.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1%。主要用于单位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77,31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5%。主要用于全县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伤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316,48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6,067,32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6%。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利息补贴、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450,3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88,211.00 元,支出决算为 6,656.00元,完成预算的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56.00元,完成预算的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5,508.00元,下降45.2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08.00元,下降 45.2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65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5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人社局到屏边人社局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等社会待遇违法违规行为督导、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业务培训会、州调研组赴屏边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调研工作、开展劳务协作有关事宜、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调研组有关事宜、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检查有关事宜、上海市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屏边活动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942.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0,598.16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求职创业补贴支出616,500.00元,用于培训补助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维护,办公日常开支水电费、网络费、办公耗材、平台公务用车使用费等、公务接待、差旅费、工会费等。具体包括办公费100,272.6元,差旅费7,649.94元,培训费2,040.00元,公务接待费6,565.00元,工会经费17,850.00元,福利费480.00元,其他交通费139,994.00元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878,684.18元,其中,流动资产1,126,423.72元,固定资产 752,260.46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05,6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55,737.81元。划转固定资产房屋3处、无形资产土地1处至屏边苗岭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目原值7220051.87元,账目净值6869475.4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85,646.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93,0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41,196.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16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