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56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县级公路养护工作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制养护年度计划、预决算,统计公路养护里程各项指标;

  2.负责辖区内县道公路交通流量和公路路况调查、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及水毁抢险、公路绿化等,保持辖区内公路畅通;

  3.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公路路政巡查,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依法管理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审批辖区内建筑控制区的相关审批事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批事项;

  4.指导各乡镇乡道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新的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施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主要实施的工程内容为:混凝土路面252平方米;整齐混凝土预制块路面9636.9平方米;浆砌片块石挡土墙8532.7立方米;C15片石混凝土边沟2645立方米。项目总投资599万元,其中,乡道10条投资251.7万元、县道7条投资347.3万元。目前,已完成主要工程量为:挡土墙6100立方米、路基换填1800立方米、防护栏257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00平方米,完成总投资约320万元。剩余工程正在紧抓施工,保证本年年底完工。

  2.喀纳斯-东兴公路急抢险保通修复工程

  2020年11月,县交通运输局与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谈后,签订喀纳斯-东兴K8985+700~K9002+337.014(屏边县白河桥-新桥河段)应急抢险保通修复工程承包合同,由地方段组织实施,投资612万元,于2021年4月完成应急抢险保通修复工程并通过验收,修复损毁里程16.637公里,有力保障了公路沿线群众出行需求。

  3.小修保养和预防性养护工程

  对玉圭公路、芷白公路、白南线实施预防性养护,实施里程90.074公里,沥青路面修复4641平方米,完成投资55余万元。对蒙自-古木、喀纳斯-东兴、杨水公路等10条农村公路实施小修保养,累计平整路肩170公里,修复边沟、路缘石470立方米,路面提弹2750平方米,完成投资60余万元。

  4.桥梁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今年2月,委托河南高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全县37座农村公路桥梁进行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出具检测报告,评定等级为2类的桥梁6座,评定等级为3类的桥梁19座,评定等级为4类的桥梁2座,评定等级为5类的桥梁9座,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桥梁1座。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交通运输部2021 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云交规划〔2021〕20号)要求,下达了县道水田至座斗公路新现小河桥、乡道大树塘公路大树塘桥危桥改造项目计划,现已开工建设,新现小河桥计划于2021年年底完工,大树塘桥计划2022年3月完工。

  (三)汛期防汛救灾工作

  一是成立农村公路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防汛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二是提前储备汛期公路水毁抢险保通所需物资和装备并保证使用性能良好,主要包括对讲机4台、载货汽车1辆、载客汽车2辆、装载机3台、挖掘机2台,结合屏边实际将3台装载机分别存放于县城、白寨和白云,以便快速调配使用。三是积极整合社会机械投入汛期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台挖掘机和一台装载机,当单位自有装备不足时可及时调用。四是组建屏边县农村公路防汛救灾保障队伍,包括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干部职工10人、养护公司下属养护片区工人36人、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部门7人,共计53人。五是依照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提前安排汛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六是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对农村公路地质灾害点实行常态化巡查,记录形成清单并逐项整治和销号。

  截至2021年10月,屏边县列养农村公路水毁路基1210m3,砂石路面230m2,涵洞15道,坍塌方24470m3,水毁损失439万元。汛期共投入抢险机械50台班,人工305工日,投入资金80万元,目前所有农村公路无中断。芷白公路K111+960路段半幅路基下沉点正在修复施工,道路限载半幅通行,计划年内完成修复正常通行。

  (四)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屏边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为全力推进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服务养护和保护建养成果。一是落实路政管理目标考核制,将路政管理工作指标层层落实,实行了路政管理目标考核制,将考核指标具体落实到人。二是严格按照“巡查—告知—反馈”制度加大了上路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制止各类损坏、占用路产的行为。及时查处和制止涉及占用路产的行为。三是紧紧围绕“公路安全、完好和畅通”这个中心,对占道经营倾倒垃圾、污染公路、堆放物料等违法行为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积极与公路沿线乡镇和村委会联系,对公路沿线群众乱挖乱建、随意开设平交道口、填埋边沟等现象,在走访宣传的基础上,联合运政部门严格查处。四是注重源头管理,强化路政执法事前管理,变路政管理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充分发挥农民养护工的作用,形成了从里到外,从专业到义务的路政管理体系,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保障公路畅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五是严格路政审批,加强许可工作监督,保证正确履行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明确了许可范围及项目,并实行了内部机制,对路政许可,由具体承办人员受理后当天进行实地勘测初步审查,再经分管领导复核后进行许可。

  全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开展路政巡察检查23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共清除公路用地内堆积物410立方米,清除乱堆乱放砂石料11处,责令限期清除木料5处,拆除违章搭建装放香蕉点8处,共280余平方米。

  (五)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强力推进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响应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营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年来出动宣传车21车次,宣传人员4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余份,使群众能够理解、支持路域环境治理,为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开展非公路广告标志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公路行道树非公路假乱俗广告90余处。

  (六)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省、州、县的工作布置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中,从全段职工到养护承包公司、机驾操作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职责。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施工队没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标志牌,坚决不予开工,对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设置、摆放施工牌和违章操作的,坚决给予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给予停工整改处理。通过加强监督工作的管理,有效遏制、避免一般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年以来行业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 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松室、路政科、工程技术科、财务科、综合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 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 13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3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收入合计7,192,004.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92,004.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1年收入较上年增加5,940,505.79元,增长474.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往年的省级养护配套资金都是由交通运输局拨入我单位专户使用,不在基本户核算,今年因省级养护配套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不能二次拨付故2021年地方公路管护段的省级养护资金5,990,000元直接拨入单位零余额账户核算,导致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支出合计7,196,119.64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06,119.64元 ,占总支出的 16.76%;项目支出 5,990,000.00元 ,占总支出的 83.24%。2021年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947,605.79元,增长476.05%。主要原因是2021年地方公路管护段的省级养护资金5,990,000元直接拨入单位零余额账户核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6,119.64元。2021年日常支出较上年减少42,394.21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调出2人,日常支出减少,主要表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3,626.5元,事业单位医疗减少7,155.07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减少24,878.25元,住房公积金减少10,013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177,604.64元,占基本支出的9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515.00元,占基本支出的2.3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90,000.00元。占总支出83.23%,是2021年地方公路管护段的省级养护资金5,990, 000元直接拨入单位零余额账户核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0年度我单位项目统一由县交通运输局列支。2021 年地方公路管护段的省级养护资金5,9000.00元,已完工并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6,119.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8,513.85元,占当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1 年支出较上年增加5,947,605.79元,增长474.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往年的省级养护配套资金都是由交通运输局拨入我单位专户使用,今年因省级养护配套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不能二次拨付故2021年地方公路管护段的省级养护资金5, 990, 000元直接拨入单位零余额账户核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82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67,47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3.交通运输(类)支出6,889,36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4%。主要用于道路养护。

  4.住房保障(类)支出83,4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元,支出决算为1,505元,完成预算的2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5元,完成预算的27.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450元,主要是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压减不必要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900元,下降3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0元,下降37.4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压减不必要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505.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50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5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主管部门赴屏边开展公路检测、养护工作调研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来访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部门资产总额1,610,131.83元,其中,流动资产2078.35元,固定资产1,169,895.48元,其他资产438,158.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436.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3,042.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车辆

房屋构筑物

合计

1,610,131.83

2078.35

1,169,895.48

260,736.00

909,159.48

438,158.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等3个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0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公路管理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