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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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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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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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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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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全县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屏边“12345”政府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屏边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屏边县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承担屏边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0.指导乡镇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兼顾,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部署。2021年,县委、县政府先后5次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听取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通力配合,以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为中心,加大对政策文件的学习运用,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政务服务窗口办结率,为各类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切实回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断点堵点难点问题,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就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各进驻窗口部门要靠前一线优质服务,全力营造高效、便捷、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二是部门牵头统筹协调抓总。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分析会、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政银企协商会、乡镇政务服务暨“一部手机办事通”推进会、县政务服务大厅作风建设会议、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礼仪培训会等,全力提升政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屏边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三是考察学习借经验促提升。2021年,屏边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成员到上海市、昆明市、楚雄州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借鉴工作经验。通过考察学习,不断增强主动向先进地区“看齐”,向同系统优秀“靠拢”意识,寻求新突破,多举措为“利企便民”赋能提效,全面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2.真诚惠民,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开展“满意办”。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服务群体的不同需求,进一步提升完善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服务功能,先后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现金缴费服务站”专窗、老年人综合服务窗口、志愿服务站、“苗汉”双语导办台,增设了母婴室和无障碍卫生间,配备了自助办税机、医保自助服务终端、“好差评”评价器等智能设备,制作了《立足“小窗口”做好“大服务”》宣传视频进行播放,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件287755件,办结287755件;并对210名“12345”政府热线平台投诉人员进行跟踪回访,满意率100%。二是积极落实政务服务“一事一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醒目位置摆放、粘贴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引导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平台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办理结果等进行公开透明综合评价,督促优质服务良性提升。同时将“好差评”系统使用情况及评价结果纳入窗口日常考核中,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对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中的投诉事项进行有效处理、回访,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企业群众满意度。2021年共收到“好差评”评价70378条,差评整改率、好评率均达100%。三是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制定走访调研工作方案,由主要领导带队对移动公司、黄磷厂、珍茗水厂等263家市场主体进行了走访,收集到意见建议292条,并积极与县发改局协调对接,制定《屏边县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中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帮助市场主体解决一些现实的需求,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
(2)持续完善“事项要素”,深入实施“一网办”。一是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和“五级十二同”的标准组织部门完善事项信息。2021年,全县已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的事项1297项,已发布事项1297项,完成率100%。二是强化事项要素的核查管理,采取部门自查、定期核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实时动态调整事项要素,使事项完善工作持续化,不断翔实事项要素,提高录入内容的精细化程度,规范要素够标准,确保线上线下服务内容一致性。三是督促各部门使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动态,2021年共通过新平台发布动态1267条。四是组织辖区内乡镇在大厅管理系统中完成大厅区域、窗口、入驻事项、人员等信息配置,督促部门使用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受理办件以及使用统一业务办理系统处理办件,2021年通过平台累计办件65721件,办结65721件。
(3)着眼群众“急难愁盼”,大力推进“主题办”。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探索推进“我要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社会保障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一件事”、“我要开超市”、“我要开餐馆”、“我要开药店”、“我要办理建设项目用水用气报装”、“我要办不动产登记(商品房)”、“出生一件事”和“身后一件事”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办理服务,让群众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就可以将需要办理的事项一次性办理完毕,全力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再提速,让服务更加便捷高效。2021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办件546件,办结546件,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事项办理情况在红河日报、苗乡屏边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4)纵深推进“放管服”,倾力开展“跨省通办”。在县政务中心设立“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配置了2名兼职窗口工作人员,对云南省已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事项清单,围绕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事项组织部门开展自查,确保真正做到“跨省通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门”变“一窗”,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2021年共受理“跨省通办”办件1476件,办结1476件。
(5)全员出动“全覆盖”,合力推动“掌上办”。通过召开县乡村三级推广应用培训会、录制宣传视频等方式对“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进行全方位宣传,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全县80个村委会(社区)开展地毯式推广,手把手指导群众实现简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让群众体验“一次也不跑”即可把事情办好的便利,得到了群众的喜爱,提升了群众满意度。2021年全县累计实名注册29492人,累计办件量360859件。
(6)党员干部“做表率”,从严打造“安全办”。一是把好思想认识关,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原则,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守“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安全底线,全力织密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网”。二是把好政务服务大厅重点管控关,在大厅入口处设立监测点,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主动到监测点担起扫码检测的重任,严格做好外来办事群众登记,行程码、健康码查看及体温监测等工作,同时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要求工作人员进出扫码及佩戴好口罩,安排专人每天对办公楼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消毒,以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今年以来,累计消杀面积60万平方米,完成体温检测及扫描10万余人次,未发生任何因防控不力产生的安全隐患事件。
3.规范审批,市场活力持续提升
一是全面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严格执行中介超市各项规则,加强对部门及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凡是承接中介服务费用在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业务的中介机构必须进驻中介超市,着力构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执业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2021年全县中介服务项目共发布项目公告38个,选取结束39个,签约成功项目39个。二是全面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投资审批事项一律纳入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运行,一次性告知事项办理所需材料,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事项办结,积极与上级对接,动态管理实施清单,推进“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同时以便民利企为根本原则,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在开办企业、登记财产、办理用水用电和纳税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使审批流程更优、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项目在屏边快速落地见效。三是全面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为实现各类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提升监管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提振信心、激发活力,建立了“互联网+监管”专管员制度,组建了部门“互联网+监管”业务精兵,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抓实抓细事项梳理和持续采集推送监管数据工作。2021年,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认领率100%,屏边县认领“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963条,完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861条,完成率100%,录入“互联网+监管”监管行为事项577条,覆盖监管事项487条。
4.高效规范,交易效率明显提升
一是全力协调抓落实。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本年度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4次;由县发改局牵头成立水利工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印发整治方案,积极开展水利工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二是全力提升网络带宽。在配备开标终端设备、信号屏蔽器及全程监控设备等电子设施的同时,提升网络带宽至100兆,全面助力评标电子化、无纸化,保证金“不见面收、退”,保证开标、评标的公正化和公平化。三是全力抓实“不见面”采购。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整合共享资源,创新体制机制。2021年,已完成供应商入驻本地商家33家;审核上架商品2083件;本年度全县各采购单位通过电子卖场完成采购交易707笔,采购金额累计达858.31万元。四是全力抓实业务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世界读书日”活动,举办了为期3天的读书班,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利用省、州组织的各类培训、外出考察、跟班学习等方式抓实业务学习。2021年,开展外出考察学习5批31人次,到州级跟班学习2期2人次。五是全力抓制度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以提质增效为突破口,建立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适应新发展的政府采购、工程交易、矿产交易、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系列规章制度,逐步推进内部运行从制度化向规范化迈进,交易过程从电子化向智能化提升,稳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开标服务“零见面”。2021年,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50个,交易金额达7.6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957.12万元。
5.专项整治,作风建设显著提升
依托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等,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先后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研讨发言20人次,讲专题廉政党课2次,开展志愿服务300余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次;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在行动中查找单位问题10个,班子成员问题36个,除班子成员以外干部职工问题54个,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11条,班子成员制定整改措施47条,除班子成员外干部职工制定整改措施57条,所查找问题已全部整改清零。健全完善《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在总结整改提高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屏边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并上墙,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处置和办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6.持续发力,帮扶力度稳步提升
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推行“一线工作法”,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一是选优驻村工作队员。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党员同志1名到挂钩村开展帮扶工作。二是深入一线调研。主要领导带队先后17次到挂钩联系点湾塘乡清平村委会,宣讲党的最新理论、方针、政策,对易返贫边缘户开展摸排,督促指导“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使用情况,同时就“两保”收缴、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并提出多条符合清平村委会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与挂钩点清平村委会干部沟通协调,于2021年4月划拨1万元电商平台专项经费帮助挂钩村搭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建成运行后,将帮助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改善农村购物环境,降低农村生活成本,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助推农民增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科、政务服务科、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 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664709.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7615.14元,占总收入的99.36%;其他收入17094.69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总收入2338140.16元对比增加326569.67元,增长率13.9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拨款工作经费和购买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经费增加以及调增在职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691546.62元。其中:基本支出2291646.62元,占总支出的 85.14%;项目支出399900元,占总支出的14.86%。与上年总支出2629044.05元对比增加62502.57元,增长率2.3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081334.05元对比增加210312.57元,增长率10.1%;项目支出与上年547710元对比减少147810元,减少率26.9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拨款工作经费和购买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经费增加以及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因此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而2021年项目支出中无财政拨款收入保运转经费支出,因此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1646.62元。与上年2081334.05元对比,增加210312.57元,增长率10.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拨款拨入工作经费和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故2021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4275.14元,占基本支出的94.0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与上年1862913.69元对比增加291361.45元,增长率15.6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调增在职人员工资,相对应的工资及工资附加支出增加,故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7371.48元,占基本支出的5.99% ,其中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与上年218420.36元对比减少81048.88元,减少率37.1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财政拨款保运转经费支出,故2021年公用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900元,与上年547710元对比减少147810元,减少率26.9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项目支出中无财政拨款收入保运转经费支出,因此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1年年初预算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经费5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5%。主要工作: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支出,保障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并于2021年支付完毕。
2.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购置专项经费299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7.48%。主要工作:用于购买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并于2021年支付完毕。
3.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经费12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0.01%。主要工作:用于支付政务服务大厅提升改造装修费用,并于2021年支付完毕。
4.2021年政务服务工作经费200000元,占项目总支出的50.01%。主要工作:用于支付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支出,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并于2021年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47615.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37%。与上年2601893.69元对比增加45721.45元,增长率1.7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拨款工作经费和购买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经费增加以及调增在职人员工资,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803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2128035.63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57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8702.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867.89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921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66530.09元,事业单位医疗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支出47055.6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34元;
4.农林水(类)支出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中驻村队员生活补助支出150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8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15878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26200元,支出决算为9275元,完成预算的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75元,完成预算的 3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6931元增加2344元,增长率33.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44元,增长率33.8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接待各县市到屏边召开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会,以及接待州政务局到我局开会调研,各乡镇到我局开会,接待各县市到我局对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交流学习和接待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就餐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927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屏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927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2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开会、培训、各县市交流学习、乡镇及村委会来访就餐、住宿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国外接待费支出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40元,与上年191270元对比减少97830元 ,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保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政务大厅的日常开支,2021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财政拨款收入保运转经费的支出,因此与上年相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常支出的办公用品、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836846.82元,其中,流动资产274751.74 元,固定资产原值1253701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91605.92元,固定资产净值56209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658平方米,账面原值885857.43元(由于房屋产权属于屏边县政府办,因此将2015年政务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费用转账至屏边县政府办);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6941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与上年资产总额3390283.49元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53436.67元,减少率75.32%,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3773.43元,减少率42.4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报废固定资产69416元,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5年政务局“一局三中心”装修改造费用转账至县政府办,房屋产权属于县政府办,故2021年资产总额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其他收入,是指我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指我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0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