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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63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征缴,不断扩大参保覆盖。一是积极营造全民参保的社会氛围。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对医疗保险政策和缴费渠道进行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着力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二是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创新工作机制,狠抓扩面征缴工作,实行领导班子划片包干、各部门协同作战等多种方式进行催缴,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12月底,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51394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26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142132人(建档立卡户76543人)。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完成州级下达指标的99.53%,建档立卡户实现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2.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政策落实。一是严格执行财政补助标准和资助参保待遇。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为58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筹资金额达到每人每年860元,其中65元用于大病保险。落实资助参保待遇。按照280元/人的标准全额资助576名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照180元/人的标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75108人,按照120元/人的标准定额资助3135名低保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推动医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继续严格执行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待遇、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医疗机构“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算。三是规范完善门诊和住院救助政策。全年共有脱贫人口按照转诊转院规范住院诊疗21686人次,住院总费用9062万元,报销8200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90%。共有脱贫人口实施医疗救助10758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835万元。四是抓好抓实“特慢病”管理。全年共有3862名脱贫人员享受特慢病门诊待遇,共有1538人次在州内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总费用123万元,医保统筹报销102万元,报销比例83%,有效减轻了患者费用负担。五是按照两个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及时拨付到位。六是开展临时医疗帮扶。2021年,共发放22.55万元,受益建档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因病负担过重户共计68人次,切实减轻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

  3.加强监管,切实保障用药需求。一是严格执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2021年已完成第一至第四批、五省联盟采购共计403个品规集中带量采购金额87.99万元; 完成第五批、11省市区联盟、第一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药品、厄贝沙坦片等药品补充供应及第六批集采共计359个品规45.01万(片/粒/袋/支)药品预采购量审核及上报工作。二是预付药品集中采购资金。按照不低于本地区年度购销合同或确定后的采购任务金额30%的比例,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预拨付。同时,参照历年各村卫生室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按每个村卫生室1至3万元标准预拨药品采购资金95万元,切实为基层药品集中采购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切实加强基层药品配送管理。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与红河州医疗保障局中选的16家药品配送企业签订相关配送协议,积极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配送环境,确保药品配送率达95%以上,切实满足基层用药需求。

  4.惩防并举,切实保障基金安全。一是构建全民参与格局。通过“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部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三农通”等主流媒体,发布“打击欺诈骗保小常识”等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奖励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强化群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通过大数据监控手段,利用智能审核系统对全县110家“两定”医药机构、15万参保人员的就医诊疗数据进行自动筛查分析,实行全过程、网络化、不间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控,实时扫描就医诊疗信息,精准锁定违规问题线索。截至10月底,共追回违规基金28.46万元;三是强化协议管理。于5月27日召开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将全县13个医疗机构、12个药店纳入协议管理,签订服务协议,局领导对25家“两定”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事前提醒式廉政约谈。基金监管科和县医保中心每月派出检查组对县内各“两定”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四是开展全面核查行动。先后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集中检查、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百日活动、异地交叉飞行检查等行动,有效震慑了欺诈骗保行为。

  5.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智慧医保建设。一是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认真分析实情、研究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下达目标任务,采取责任包干制,形成按激活率排名的日报每日进行通报,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疫苗接种等人员较为集中时机,组建专班联合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电子凭证宣传、申领工作。屏边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已达111860人,占总参保人数的74.2%,超额完成州级下达激活目标任务,激活率全州排名第一,全省排名前列。二是着力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制定印发《屏边县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贯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完成信息业务编码的贯标落地,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为“智慧医保”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按照省州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异地就医政策,精简备案流程,即发生异地就医只需一张二代医保卡和一个电话备案即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减少了报销“中间环节”,减轻了费用负担。

  6.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加强谋划。树立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细化了目标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为全年党建工作定好基调。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县委县直机关工委选优配强支部班子相关要求,于4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部组织委员、纪检委员,不断配齐配强班子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目前,共培养2名年轻干部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三是抓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强化理论武装,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着力创新方式和载体,大力开展理论武装提升行动、筑牢理想信念行动、为民服务示范行动、模范部门建设行动、教育成效巩固行动“五项行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四是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把教育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五是强化党建引领业务。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业务稳保障”的思路,深化敲门服务,走村入户开展医保征缴、医保电子凭证申领、特慢病卡办理等业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到社区开展“双报道双服务双报告”志愿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难办的、最关心的事情。六是强化党建宣传工作。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以全局的站位、职业的坚守、责任的担当、专业的视角努力做好全县组织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宣传,有效推动屏边县医保局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1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851,268.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247.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20.9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797,194.3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7,215.20元,主要是因为减少城乡医疗救助1,015,200.00元资金;其他收入减少1,029,979.10元,主要是减少富滇银行捐赠医疗救助资金1,000,000.00元、党员培训经费30,0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097,713.87元。其中: 基本支出 2,948,686.12元 ,占总支出的 95.19%;项目支出149,027.75元 ,占总支出的 4.81%。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057,587.9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1,015,200.00元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48,686.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193.49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富滇银行捐赠社会医疗救助资金支出较2020年减少269,758.7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394,000.34元,占基本支出的81.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185.78元,占基本支出的11.16%。医疗费补助支出225,5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027.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8,394.5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1,015,200.00元城乡医疗救助先拨至我部门行政账户,而后又从行政账户转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户,虚增了2020年行政账户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1年办公经费,项目总金额33,750.00元,2021年完成项目支出32,777.75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工作、办公耗材、临聘人员工资、水电、网络费用等办公支出;2.其他商品和服务经费,项目总金额60,000.00元,用于搬迁新办公楼装修支出,项目已全部完成;3.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总金额56,250.00元,用于采购复印机1台、台式电脑1台、办公桌8张、办公椅10把、档案柜8组,项目已全部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57,019.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2.23%。与上年对比减少793,023.65元,主要是因为减少城乡医疗救助1,015,200.00元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20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473,24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7%。 主要用于局机关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2010226.58元;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3,991.41元;办公楼装修、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149,027.75元。

  3.农林水(类)支出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1,0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 7,220.00元,完成预算的9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20.00元,完成预算的90.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00元,下降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元,下降0.03%。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二是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三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22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7,2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7,2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培训、会议及上级督查、考核、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991.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630.3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1年招聘3名临聘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99,096.08元 ,其中,流动资产292,001.73元 ,固定资产107,094.35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0,065.91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富滇银行捐赠社会医疗救助结转结余资金225,5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776.78元,主要原因是新购复印机、电脑、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全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19,673.2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5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5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55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