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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638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推进县级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2.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重大事项宣传策划和日常新闻宣传报道。负责涉屏舆情信息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负责全县各行各业舆论监督,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新闻宣传业务指导。

  3.负责全县各类媒体节目内容的采集、制作、播出和出版发行,负责全县各类媒体节目内容文字、音像、影视、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4.负责统筹整合全县公益广告平台资源,负责协调全县公益广告的宣传策划、制作播发,负责协调全县公益广告平台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

  5.负责统筹整合全县各类媒体资源,组织协调全县各类媒体平台的互联互通,负责开发运用各类新兴媒体平台,构建推广“新闻+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对外宣传任务,负责县融媒体中心与中央、省、州各级各类媒体平台的互联互通。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屏边县融媒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委宣传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1234”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媒体深度融合和聚合共振效应,不断提高新闻信息生产、传播、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了新闻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

  1.坚持党管媒体,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始终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新闻宣传工作事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加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闻媒体融合发展的各个环节、全过程。

  2.把握舆论导向,提升融合宣传成效。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建党百年、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新闻选题、策划和采访报道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全县党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民族团结、生态文明、产业发展、爱国卫生等方方面面取得的全景成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对外宣传,着力在“抓精品、抓重头、抓效果”上下功夫,通过主动出击宣传、突出特色宣传、借势借力宣传,讲好屏边故事,进一步提升屏边影响力和知名度。主动加强与中央、省州主流媒体沟通对接,做好新闻选题策划,大力宣传推介全县工作亮点。聚焦主题,积极策划,利用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对建党百年、国家安全、党史学习教育、强边固防突击队、cop15等重点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3.保障安全播出。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牢记安全播出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安全播出值班制度,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做到重要时期、敏感时段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和巡查制度,确保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国庆节、COP15等重要时期,屏边县广播电视节目实现零插播、零停播,无任何安全播出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内设综合保障中心、新闻传播中心和平台运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625,68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6,702.47元,占总收入的93.10%;其他收入318,986.26元,占总收入的6.90%。

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438,833.69元,增长10.49%;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5,622.98元,增长8.73%,增长幅度较小,主要原因是新增融媒体中心建设专项资金1,1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219.74元,增长41.28%,主要原因是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合作,乡村振兴局拨入工作经费100,000元,民宗局拨入工作经费30,000元,宣传部拨入工作经费100,000元,法院拨入工作经费3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4,509,276.75元。其中:基本支出3,137,106.75元,占总支出的69.57%;项目支出1,372,170.00元,占总支出的30.43%。

  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4,509,276.75元,增长1.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237.84元,减少3.01%;变动幅度较小,主要原因是中心建设日趋完善,支出较稳定;项目支出增加179,535.18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经费增加500,000元,项目已全部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37,106.7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237.84元,下降3.01%,变动幅度较小,主要原因是中心建设日趋完善,支出项目比较稳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802,018.12元,占基本支出的8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088.63元,占基本支出的10.68%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5956.6元,较上年减少18.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2,170.00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179,535.18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经费增加5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经费150,000元,用于支出聘用人员工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成; 2021年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运维费122,170元,用于保障9个媒体平台持续运转,支付“智慧云”平台维护费、电视、广播节目购买费用,款项已全部支付;融媒体中心建设专项资金1,100,000万,用于高清直播系统改造、演播室改造装修、新闻摄像等采编设备购买,项目完成验收,资金全额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333,204.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10% 。与上年相比增加132,030.34元,增长3.14%,变动幅度较小,主要原因是中心建设日趋完善,支出项目比较稳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5,39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6%。主要用于2013350事业运行,融媒体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9%。主要用于2079902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融媒体中心高清直播系统改造、演播室改造装修、新闻摄像机等采编设备购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85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518.0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1.64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51,92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104.8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25.00元。

  5.农林水(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脱贫攻坚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6.住房保障(类)支出202,0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221020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155.00元,支出决算为7,488.00元,完成预算的67.1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88.00元,完成预算的67.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334.00元,下降49.4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34.00元,下降49.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48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8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电视台、省级综合验收组到我单位交流产生的接待以及帮扶责任村新现镇期咪村委会、白河镇大水村委会到我单位的交流联系产生的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资产总额4,184,707.73 元 ,其中,流动资产236,250.73元,固定资产3,948,45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6,554.2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4,195.29元,固定资产增加1,092,3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79.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7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3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