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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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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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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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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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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和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和平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党政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全镇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培训和考核、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老龄、老干部管理。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职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交通、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体、广播电视等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环境和谐稳定职责,负责法治建设、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调查排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职责,负责扶贫发展规划编制、贫困户建档立卡数据管理、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镇村扶贫工作指导、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等工作。
和平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全镇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全镇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全镇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镇村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0)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监督管理全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11)水务服务中心。承办水利设施建设、水资源管理监测等基层技术推广工作。
(12)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我们全力以赴严控疫情风险。坚持“不麻痹、不侥幸”思想,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压实网格责任。全年共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26次,采用应急广播、“村村响”、微信群、粘贴宣传标语及入户宣传等方式 ,做到宣传全覆盖,全年排查管控“三非”人员168人、外来人员2999人、外来车辆418辆,协助县级排查密切接触者1人,次密切接触者12人,集中隔离13人,居家隔离3人。二是落实防控措施。开展重点场所监督检查28次,严格落实重点场所进出人员测温、扫码、戴口罩,培训重点场所从业人员50余人次,组织3岁以上人群接种新冠疫苗30366人次,组织申领健康码13990人,采集核酸检测2341人次。三是加强应急保障。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处置演练1次,选派1批15人参加“强边固防突击队”支援金平边境疫情防控。投入17万购买各类口罩、面罩、消毒用品、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充足。
(二)我们全力以赴巩固脱贫成果。一是严格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及“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加强政府救助平台的宣传推广,编制和平镇“十四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规划,实现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放小额信贷615万元,惠及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123户。二是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成立和平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片包干动态监测小组,严格按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确定“三类人员”303户94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42户522人,边缘易致贫户22户4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39户379人,取消标注脱贫不稳定户548户2149人,清退边缘易致贫户21户62人,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因户施策、重点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我们全力以赴完善基础设施。一是投入各类资金2746.6万元,实施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7个、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2个、活动室建设项目4个、村集体经济项目、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防洪沟建设项目、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各1个。二是完成2018年屏边县第四批和平镇增减挂钩拆除项目区房屋、棚房79宗,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地改田92.14亩,完成坡背、白鸽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的立项规划工作。
(四)我们全力以赴推进产业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惠农政
策,贯彻执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年供应“两杂”种子20吨,完成大春种植面积43798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7万吨;全年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8.42万元,耕地力保护补贴454.33万元;完成烤烟种植610亩,万寿菊种植500余亩,在路乐、百福、者底冲、石坎头、红星五个村委会推广林果种植,发放沃柑幼苗21296棵,李子幼苗20723棵,棕树幼苗77600棵;推进建设产业配套设施路19.66公里,产业配套水网4000米、新建蓄水池6个,沉沙池20个;开展种养殖、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5期290余人次;开展农业科技宣传1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发布农作物病虫害情报4期,发放针对性农药700瓶;二是全面推进“一村一品”工作,结合和平镇产业发展高中低海拔分布布局,扎实推动乡村产业聚集化、规模化,逐步形成水果种植区、中草药种植区、香料种植区、新产业种植区,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产业”的产业布局,目前和平镇及和平、路乐、咪崩龙、白鸽、底咪底、咪租6个村委会完成“一村一品”申报工作并顺利通过县级审核、州级认定;三是全面做好畜禽养殖,深入推行春秋集中免疫,扎实做好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全面落实能繁母猪保险。实现生猪存栏 19109头,出栏3100头;牛存栏4167头,出栏486头;羊存栏5600只,出栏700只;家禽存笼66400羽,出笼18300羽;马骡存栏1257匹;肉类总产量3800吨,禽蛋产量565吨,实现畜牧业生产总值7864万元。
(五)我们全力以赴促进生态文明。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认真贯彻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投入资金30万元,完成街道命名、路牌安装、集镇绿化美化、停车场建设、车位施划及规范摊位摆放;投入资金25万元,安装不锈钢垃圾棚26个,垃圾桶100个,果皮箱50个;投入资金48.07万元,完成木梳底、和平等5个村民小组的公厕建设,投入资金196.57万元,完成1247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厕所革命”扎实推进;组织全镇142个自然村,157个村民小组集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50余次,发动群众投工投劳累计9787人次,出动机械累计27台班;集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6次,出动130余人次,清理河流10条,全年镇级河(湖)长巡河283次,村级河(湖)长巡河633次;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建立镇、村二级林长体系,查处森林督查违法图斑81起、专项行动违法图斑17起;完成2018年13000亩退耕还林县级验收工作及2019年2000亩退耕还林省级验收工作,全镇退耕还林工作取得新突破。
(六)我们全力以赴保障民生事业。一是普惠政策全面落
实。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项目4个,白鸽、六斗、路乐小学校舍提质改造项目3个,新建百福幼儿园1所,路乐小学校舍1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餐改善计划”政策,落实“雨露计划”资助226人、“金秋圆梦”资助4人,奖励优秀教师39人、优秀学生7人,全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屏边二中、和平中心校2020至2021学年综合成绩均排名全县第一;全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20573人,新增参保2217人,享受待遇4016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280人,参保人群全覆盖质量有效提升;落实农村低保1027户1420人、城镇低保1户1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人;批准临时救助152户572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1.97万元;落实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6人,发放生活补贴260.2万元;为23名残疾人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残疾证35张,轮椅5辆;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规划工作,殡葬改革有序推进。二是转移就业扎实推进。发放就业政策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提供岗位信息600余个,安置公益性岗位369个;引入云南顺达职业培训学校,累计开展5期装载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参训人数300人。全镇劳动力15353人,实现转移就业10252人。对已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落实外出务工奖补政策,审核通过1092人,发放奖补资金79.7万元。三是民族文化日渐丰富。投入6万余元举办和平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屏边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歌咏比赛,组织村级18支文艺队积极参加县级汇报演出,投入2万余元购买发放文化器材20余件;组织5人参加屏边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苗族花山节”传承人培训班,民族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
(七)我们全力以赴提升治理能力。一是依法行政,民主法治有序推进。加强法治宣传,阳光政府不断完善,自觉接受县、镇人大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办理答复镇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31条。二是加强监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落实食品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开展重大在建项目、非煤矿山、水电站、地质灾害点和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点26个。三是强化职能,综合治理显著提升。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加大矛盾纠纷化解,排查矛盾纠纷101件,调解101件;受理信访件11件,办结11件;受理各类民事纠纷79起,调解79起;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78人次;保障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COP15”大会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和平镇人民政府。下设5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平镇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其他事业单位
(1)和平镇中心校。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安全办、党建办、政教处、教务处、少年宫7个机构。
(2)屏边县第二中学。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教务处、政教处、校长办、总务处、青少年活动中心、音体美室、扫黑除恶办、党建办10个内设机构。
(3)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和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和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和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8)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建设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末人员编制数18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104人,主要是村委会干部62人,计生宣传员14,兽医员14人,农科员14人。
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3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86,483,764.53元,与2020年度收入合计129,202,731.38元,比上年减少42,718,966.85元,对比下降33.0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批次数量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款的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59,571.59元,占总收入的88.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6,259,571.59元,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6,615,083.66元对比,减少20,355,512.07元,下降21.07%,为年初预算42,391,300.00元的179.89%。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0.00元,与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00,000.00元对比,减少700,000.00元,下降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0元,与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340.00元对比,减少2340.00元,下降100%。
其他收入10,224,192.94元,占总收入的11.82%。与2020年度其他收入合计31,885,307.72元对比减少21,661,114.78元,下降67.9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92,767,141.78元。其中:基本支出48,064,169.09元,占总支出的51.81%;项目支出44,702,972.69元,占总支出的48.19%。与2020年度支出合计135,970,916.04元对比,减少43,203,774.26元,下降31.77%。其中:与2020年度基本支出74,934,569.34元对比,减少26,870,400.25元,下降35.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7月仅新录用参公人员1人,无新招录事业人员使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退休1人,调出6人使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形成部分科目支出下降。与2020年度项目支出61,036,346.70元对比,减少16,333,374.01元,下降26.7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批次数量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款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64,169.09元。与上年74,934,569.34元对比减少26,870,400.25元,下降35.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7月仅新录用参公人员1人,无新招录事业人员使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退休1人,调出6人使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形成部分科目支出下降。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041400元占基本支出48,064,169.09元的97.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22803.81占基本支出48,064,169.09的2.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702,972.69元。与2020年支出的61,036,346.70元对比,减少16,333,374.01元,下降26.7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批次数量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款的减少;二是和平镇咪租村委会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平镇咪租村委会产业路建设项目、和平镇六斗村委会起步底村小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完成的原因是开工时间进场慢、天气原因影响材料无法运达工地进行施工;三是2021年和平镇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大型安置区物管费、水电费和电视收视费减免补贴专项资金、2021年省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前期工作开展意向招投标周期较长,资金12月才下达,导致年底未完成支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人大代表履职经费 | 36,600.00 |
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经费 | 18,124.00 |
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工作经费(财政局) | 10,444.00 |
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大代表活动费 | 77.00 |
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换届工作经费 | 72,140.00 |
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大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经费(和平村委会) | 5,000.00 |
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工作经费 | 34,535.00 |
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大代表活动费 | 12,000.00 |
9 | 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省级补助资金 | 52,243.34 |
10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 156,273.00 |
11 | 屏住建发〔2020〕83号2020年和平镇区公厕省级 补助资金 | 120,000.00 |
1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县妇联工作经费 | 390.00 |
13 | 屏民政发〔2021〕15号白沙、六斗村委会儿童之家 | 10,000.00 |
1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地质灾害培训演练经费 | 2,105.00 |
1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 4,400.00 |
1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地质灾害工作经费 | 5,000.00 |
1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国税退汇手续费 | 1,067.49 |
18 | 2021年初预算2021年乡镇工作经费 | 139,835.96 |
19 | 屏财预〔2021〕121号政府办工作经费 | 71,220.06 |
20 | 2021年初预算2021年村委会、村民小组工作经费 | 358,500.00 |
21 | 屏财预〔2020〕1号和平镇政府工作经费 | 113,920.00 |
2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上海正能社区微心愿项目 资金 | 6,000.00 |
2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脱贫攻坚普查经费 | 35,980.00 |
2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贫困残疾人救济费 | 60,000.00 |
2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信帮扶和平镇产业发展 建设款 | 3,539,999.99 |
2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两险”征缴工作经费 | 42,000.00 |
2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经费 | 5,000.00 |
2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金融协办员工资 | 33,600.00 |
2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 | 14,302.00 |
30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 | 38,649.20 |
31 | 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征地补偿款 | 56,326.36 |
3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线路维护费 | 210,231.01 |
3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工作经费(2021新增) | 16,050.26 |
3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村民小组工作经费 | 70,000.00 |
3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扶贫项目监理费 | 60.00 |
3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护林防火工作经费 | 4,721.18 |
3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应急救援培训经费 | 3,000.00 |
3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80,421.90 |
3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精准扶贫资金 | 42,000.00 |
40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政协委员活动经费 | 11,871.00 |
41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贫困学生助学款 | 16,400.00 |
4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百福基站款 | 1,650.00 |
4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农村劳动力就业扶贫工作 经费 | 20,000.00 |
4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民族团结稳定经费 | 20,000.00 |
4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自然灾害(洪涝救灾)资金 | 109,083.10 |
4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补助 | 200,000.00 |
47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助经费 | 194,000.00 |
4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 52,570.00 |
4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六斗小学饮水改造资金 | 12,380.00 |
50 |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前期费 | 88,926.30 |
51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团委团费 | 4,743.30 |
5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 20,631.00 |
53 | 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工作经费 | 10,000.00 |
5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红星工作经费 | 10,000.00 |
5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瓦乍工作经费 | 10,000.00 |
5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800人以上易地搬迁服务补贴 | 10,900.00 |
57 |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及个人手机使用流量补助经费 | 28,700.00 |
5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县残联2020年工作经费 | 781.00 |
5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 | 31,500.00 |
60 | 留验站工作经费(疫情防控) | 6,735.00 |
61 | 加快和平镇关工委组织建设经费 | 235.00 |
6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17年、2018年返还团费 | 1,100.00 |
6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协商在基层工作经费 | 985.00 |
6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国土所工作经费 | 8,027.00 |
65 | 2021年困难残疾人村级慰问金 | 2,800.00 |
6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0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 3,398.90 |
67 | 红财农发〔2020〕26号脱贫攻坚普查专项资金 | 285,534.66 |
6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纪检办案业务费 | 11,679.24 |
69 | 换届后乡镇党委班子教育培训费 | 11,869.00 |
70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七一走访访问活动经费 | 36,000.00 |
71 | 和平镇村组干部绩效考核奖励 | 217,450.00 |
72 | 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 600.00 |
73 | 美丽苗乡区域化党建长廊以奖代补经费 | 140,000.00 |
74 | 元旦春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经费 | 24,600.00 |
75 | 智慧党建补助经费(县委组织部) | 42,000.00 |
7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0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 24,610.00 |
77 | 2019年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以奖代补资金 | 4,824.00 |
7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 1,130.00 |
79 |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活动经费 | 1,832.00 |
80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经费 | 24,515.58 |
81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 | 2,572.42 |
82 | 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补助经费 | 14,987.00 |
8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党代表活动经费 | 8,856.00 |
8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县人大工作经费 | 2,729.00 |
8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 | 22,476.00 |
8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控辍保学工作经费 | 810.00 |
8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六斗小学支教活动 费用 | 11,400.00 |
88 | 2019年红河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性奖补 | 50,600.00 |
89 | 红河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性奖补资金(和平幼儿园) | 43,000.00 |
90 |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工作补贴 | 2,400.00 |
91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和平镇中心校教育项目经费 | 300,000.00 |
92 |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资金(和平幼儿园) | 17,700.00 |
93 |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第一批中央资金(和平中心学校) | 23,250.00 |
94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 | 2,265.00 |
9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公办幼儿园 生均公用费 | 5,470.00 |
9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和平小学校舍建设款 | 100,000.00 |
9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者底冲小学围墙 建设款 | 20,298.40 |
9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 | 40,194.60 |
9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经费 | 39,900.00 |
100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校电费 | 3,870.59 |
101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控辍保学经费 | 2,014.00 |
10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工作经费 | 1,828.55 |
10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助学款 | 69,500.00 |
10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教学质量奖 | 20,962.60 |
10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县政协下拨工作经费 | 5,063.00 |
10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少年宫运项目运转经费 | 45,315.35 |
10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国培计划资金 | 20,685.00 |
10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校舍改造资金 | 201,880.00 |
10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二中安踏希望奖学金 | 12,500.00 |
110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文化站文物保护业务专项经费 | 50,000.00 |
111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文化站州级免费开放经费 | 2,599.91 |
112 |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 | 18,257.64 |
11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文化站中央省级免费开放 资金 | 42,572.64 |
11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文化站奖励性绩效工资 | 29,087.00 |
11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民政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力资源) | 52,982.00 |
116 | 屏财社发〔2021〕51号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 782,867.22 |
11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计生办工作经费 | 3,151.54 |
118 | 屏卫健发〔2021〕15号2020年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绩效补助资金 | 21,600.00 |
11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计生办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经费 | 610.00 |
120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城建奖励性绩效工资 (城建) | 34,607.00 |
121 | 屏财预〔2021〕189号和平镇整村推进项目工程建设专项资金 | 2,204,600.00 |
12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农技站动物防疫经费 (兽医站) | 34,000.00 |
12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农技站2020年农服奖励性 绩效工资 | 98,700.00 |
12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0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484,225.50 |
125 | 屏农联发〔2021〕5号 耕地地力保护补助 | 4,543,300.00 |
126 | 2020年红河州厕所革命第一批省级补助-无害化户厕补助 | 337,500.23 |
12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农技站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19,300.00 |
12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农技站大农险工作经费 | 14,950.00 |
12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农技站培训费 | 594.00 |
130 | 屏财预〔2020〕264号和平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公路 沿线农户产业发展及民生保障 | 484,400.00 |
131 | 屏财联发〔2021〕9号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 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 | 586,968.00 |
132 | 屏财联发〔2021〕2号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革命 改造专项资金 | 398,040.00 |
133 | 屏财联发〔2021〕11号2021年中央财政草原禁牧 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专项资金 | 762,927.50 |
134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公益林火灾预防与 扑救 | 660.00 |
13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退耕还林种苗款 | 141,865.50 |
13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护林防火经费 | 2,574.60 |
137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退耕还林补助 | 400,806.00 |
13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护林员工资 | 95,135.67 |
13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简易装备购置费 | 5,000.00 |
140 | 2020年度生态护林员简易装备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38,200.00 |
141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天然商品林火灾预防与扑救 | 7,763.00 |
142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培训费 | 7,333.40 |
143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林业站2020年林业奖励性 绩效工资 | 62,751.00 |
144 | 2019年退耕还林第一批现金补助(退耕还林补助) | 1,000,000.00 |
145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水利站2020年奖励性绩效 工资 | 56,862.00 |
146 | 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水利站集镇饮水保障工作 经费 | 22,600.00 |
147 | 屏财联发〔2021〕1号2021年驻村工作队员专项 工作经费 | 260,000.00 |
148 | 屏财联发〔2021〕1号2021年和平镇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通讯补贴专项补助资金 | 468,000.00 |
149 | 屏财联发〔2021〕10号和平镇补调整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 | 39,000.00 |
150 | 屏财整合〔2021〕7号和平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1,077,159.30 |
151 | 屏财整合〔2021〕10号和平镇六斗村委会起步底村小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711,089.12 |
152 | 和政发〔2020〕89号和平镇“两污”专项建设经费 | 595,400.00 |
153 | 屏财整合〔2021〕7号和平镇集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1,882,249.49 |
154 | 红财农发〔2020〕109号红星村委会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 | 500,000.00 |
155 | 红财农发〔2020〕106号和平镇集镇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 2,008,889.18 |
156 | 红财农发〔2020〕104号白沙村委会冬瓜坪村小组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1,573,688.05 |
157 | 红财农发〔2020〕104号瓦乍村委会老云盘、瓦乍底村小组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1,902,705.08 |
158 | 红财农发〔2020〕104号瓦乍村委会小平寨、新房子、老云盘村小组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2,812,878.00 |
159 | 红财农发〔2020〕104号百福村委会岩峰窝村小组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895,494.03 |
160 | 红财农发〔2020〕104号六斗村委会下寨村小组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497,000.00 |
161 | 红财农发〔2020〕104号路乐村委会新发寨村小组产业配套设施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2,419,191.00 |
162 | 屏财整合〔2021〕10号和平镇者底冲村委会产业路建设项目 | 806,773.38 |
163 | 屏财整合〔2021〕10号和平镇咪租村委会产业路 建设项目 | 2,513,844.56 |
164 | 屏财整合〔2021〕10号和平镇咪租村委会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1,408,208.81 |
165 | 屏财联发〔2021〕1号2021年和平镇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专项补助经费 | 70,000.00 |
166 | 屏财预〔2021〕129号2021年县级选派驻村队员 生活补贴专项资金 | 117,000.00 |
167 | 屏财社发〔2021〕51号和平镇土地综合治理工作 保障专项经费 | 16,206.00 |
合计 | 44,702,972.69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672,481.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73%。与上年对比下降17,601,293.54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7月仅新录用参公人员1人,无新招录事业人员使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退休1人,调出6人使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三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形成部分科目支出下降;四是2021年批次数量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上海市对口帮扶项目补助资金等项目款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14,03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0%。主要用于和平镇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镇纪委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25,493,10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2%。主要用于和平镇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127,1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科协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科教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4,51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和平镇文化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文体活动开展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5,60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民政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3,000,61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和平镇疫情防控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2,481,46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林业站护林员工资的发放支出。
8.城乡社区(类)支出2,475,3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城建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类)支出27,687,14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5%。主要用于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职工的工作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涉农资金等方面的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206.00元,占一半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开展土地综合治理工作的设备支出。
11.住房保障(类)支出2,927,3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330.25元,支出决算为406,250.72元,完成预算的279.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4,832.00元,支出决算为81,709.32元,完成预算的329.0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4,832.00元,支出决算为81,709.32元,完成预算的329.0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巩固脱贫攻坚、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土地综合治理增减挂钩等全镇中心工作向上级汇报工作和下村验收、开会等事务增多,导致车辆燃油费、桥梁过路费增加;二是公车使用年限太长导致车辆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0,498.25元,支出决算为324,541.40元,完成预算的269.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用于上级部门对我镇工作检查调研接待支出;二是开展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治、省级双增检查、火灾风险普查、违法图斑调查、机耕路调查、和平提水工程检查等工作,各项检查考核的接待次数增加,导致接待费增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开展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治、省级双增检查、火灾风险普查、违法图斑调查、机耕路调查、和平提水工程检查等工作,各项检查考核的接待次数增加;二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和下村验收、开会等事务频繁,加之公车使用年限太长导致车辆维修保养费、燃油费、桥梁过路费、保险费用增加;三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期会议、培训次数的增加,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上浮,使“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78,705.10元,增长2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9,062.69元,下降4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7,767.79元,增长94.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开展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治、省级双增检查、火灾风险普查、违法图斑调查、机耕路调查、和平提水工程检查等工作,各项检查考核的接待次数增加;二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和下村验收、开会等事务频繁,加之公车使用年限太长导致车辆维修保养费、燃油费、桥梁过路费、保险费用增加;三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期会议、培训次数的增加,从而导致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上浮,使“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709.32元,占20.11%;公务接待费支出324,541.40元,占79.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709.3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709.3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提升、巩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全镇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4,541.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4,541.4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镇各项工作检查、调研、考核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184.00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7,114.52元对比,减少1,385,930.52元,下降78.43%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减少,今年未购入新车辆;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形成部分科目支出下降;三是由于和平镇提升乡镇财政服务能力专项资金下达晚,财政所办公室、档案室修缮施工工程未完工;和平镇党委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下达晚,支出进度慢,导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资产总额18,151,668.43元,其中,流动资
13,784,997.56元,固定资产4,366,670.87(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66,796.7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360,799.58元,固定资产减少6,844,597.4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91,718.7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486,323.7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和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301111
附件【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