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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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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白云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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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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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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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白云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抓疫情防控不松懈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持续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摸排监测,坚守“不输入、不反弹、不外传”底线,建立111个网格,实行包村包户包保责任制,成立了8支疫情防控党员服务队,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白云卫生院为乡级核酸采集点,单日核酸采样可达1,700人次。累计投入30余万元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确保物资供应充足。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联防联控氛围。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管控、消毒措施,出入人员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举措。派出13名强边固防突击队员赴金平执行疫情防控任务。开展返乡人员信息排查日报,婚丧嫁娶等宴席提前报备审批,减少人员聚集。3岁以上人群共接种新冠疫苗21,002人次,全面筑牢全民免疫防疫屏障。
2、巩固脱贫成果促发展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建立“村组联防、县乡联助”工作机制,对全乡8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进行划片包干,对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覆盖网格化动态监测分析,开展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调整工作,纳入三类监测对象203户657人,因户施策,对标落实措施补短板。2,276户建档户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无义务教育阶段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38.1万元,惠及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131户。申报“雨露计划”132人。全年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959人,其中607人享受外出务工奖补50.15万元。安排临时性公益性岗位76人,2021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上海援滇帮扶、中信集团定点帮扶项目资金共2,592.87万元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22个,不断完善道路、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
3、推进项目建设夯基础
一年来,投入330余万元完成了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项目,投入500万元完成了里古白村委会中低产农田改造3,000亩和片区产业配套设施路网、水网项目建设;投入475万元实施了底土村委会进村道路、马马村委会凹塘村、底土村委会底土村、白泥塘村委会下龙潭村、杉树村委会龙树村、下木都底村等产业配套路网建设17.6公里;投入183万元实施了底土村委会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底土村委会安全饮水管理用房附属设施项目和底土新寨村产业灌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入166万元完成了瓦窑地安置点防护设施和集中养殖场建设项目;投入50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投入250万元实施白泥塘村委会上下龙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正有序推进;投入162.87万元完成了火朵白公厕和490座户厕建设;实施了抗震安居房项目,目前已动工71户。上海援滇帮扶300万元完成马马村委会中草药种植及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中信集团定点帮扶60万元完成太平村委会阳荷种植项目,新发展阳荷种植500亩。彩票公益金50万元完成白泥塘村民小组党员活动室及附属工程、太平村委会阿尼之村和核桃寨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解放村委会高标准农田改造有序进行,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农用地188.856亩。
4、优化产业结构促增收
抓好传统产业培植。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乡推广“两杂”品种63,450公斤,推广面积42,300亩,粮食总产量7,779.94吨以上。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047户,补贴金额34.69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502户,补贴金额270.56万元。草原补贴37.43万元。棕榈、草果、砂仁、柑橘、枇杷、林下中草药等种植有序推进。稳步发展畜牧业。全乡实现生猪存栏11,099头,出栏8,946头;牛存栏5,255头,出栏294头;家禽存笼179,068羽,出笼135,581羽;羊存栏730只,出栏289只;马骡存栏1,223匹;肉类总产量1,198.73吨;禽蛋产量52吨;实现畜牧业生产总值1,785.8万元。巩固新型产业发展。新发展阳荷种植500余亩,新型经营主体屏边县润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巩固猕猴桃500余亩,产量60余吨,实现产值180余万元。加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共进村开展科技培训11期542人次,畜牧兽医科技咨询服务280人次,在集市中心摆摊设点进行科技宣传12期,2,800余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200余份。
5、聚焦社会事业保民生
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完善控辍保学劝返机制,实现乡、村、校三级联动,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落实“两免一补”377.612万元,教育基础设施不断夯实。社会保障持续加强。全年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7,133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4,365人。做好城乡低保精准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70.68万元,惠及低保户815户963人。全乡共44人享受特困政策待遇,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50.73万元;发放高龄、孤儿、残疾等弱势群体临时救助金50.08万元;持续有效开展残疾人员服务工作,共128人享受重度残疾补贴,130人享受困难残疾补贴;2021年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959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现有农村保洁员、河道治理员、地质灾害监测员、公路管护员、生态护林员共404人,发放资金281.6万元。完成公益性墓地选址工作。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2021年组织开展环境集中清理整治65次,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1,607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56.2吨,配置移动垃圾设备180台,配置垃圾桶178个,新修排污沟渠5,010.85米,埋放污水管网585.7米,完成改造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90座,新建和改建公厕5座。清理141.6公里公路沿线垃圾,安装便民洗手台17个,集镇新增绿化面积120平方米。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开展。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改善河湖生态环境,2021年乡级河长有效巡河141次,村级河长有效巡河307次。抓实生态公益林管护,完成公益林修边,全乡有公益林面积114,348.4亩,启动林长制工作,实现了保护和发展的平衡。
6、深入综合治理稳大局
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建设法治宣传阵地,提高干部群众对国家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平安创建参与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清查行动8次,清查治安重点场所30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2份,未发现涉黑恶线索。2021年到矿山、沙场、石场、地质灾害点、违法占耕巡查30余次,发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4份,参加巡查人员170余人次。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工作,2021年以来共摸排处理信访苗头线索73条,处置成功71件,成功率97%,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5件,成功调解14件,调成率达93%。未发生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事案件和群众性上访等恶性事件。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累计排查隐患12条,整改12条,进一步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白云乡人民政府。下设5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2)白云乡党委,无内设机构。(3)白云乡人大,无内设机构。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白云乡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其他事业单位
(1)白云乡中心校。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安全办、党建办、政教处、教务处、少年宫7个机构。
(2)白云中学。下设办公室、财务室、教务处、政教处、校长办、总务处、青少年活动中心、音体美室、扫黑除恶办、党建办10个内设机构。
(3)白云乡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白云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白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白云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白云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8)白云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建设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40人,主要是白云中心校临时工25人、中学临时工7人、乡政府临时工8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66,348,790.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32,487.33元,占总收入的89.12%;其他收入7,216,302.70元,占总收入的10.88%。与2020年度收入合计79,040,589.92元对比减少12,691,799.89元,下降16.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相较去年52,850,424.01元增加6,282,063.32元,增长11.8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52,487.33元,相较去年52,198,058.55元增加6,754,428.78元,增长12.94%。分析原因增加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94,000.00元、中央财政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558,667.20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940,891.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00元较去年减少470,000.00元,下降72.31%。主要原因是本年彩票公益金项目较去年减少。其他收入相较去年26,190,165.91元减少18,973,863.21元,下降72.45%。分析原因:因为财政更改拨款方式,县级各单位拨入我乡的资金,改由财政指标拨款,不再由预算单位转拨,导致其他收入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71,788,411.64元。其中:基本支出44,511,373.82元,占总支出的62.00%;项目支出27,277,037.82元,占总支出的38.00%。
与2020年度支出合计73,738,279.03元对比减少1,949,867.39元,下降2.64%。其中:基本支出相较去年46,273,570.89元减少1,762,197.07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日常公用产生的费用从土地整治工作经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经费等项目资金中支出,办公费749,710.93元较去年2,979,219.8元减少2,229,508.87元,故2021年度基本支出少于2020年度;项目支出相较去年27,464,708.14元减少187,670.32元,下降0.68%,分析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的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11,373.82元。相较去年46,273,570.89元减少1,762,197.07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日常公用产生的费用从土地整治工作经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经费等项目资金中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555,524.2元,占基本支出的9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5,849.62元,占基本支出的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77,037.82元。项目支出相较去年27,464,708.14元,减少187,670.32元,下降0.68%,分析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的项目。本年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白云乡里古白片区产业配套设施(路网、水网)建设项目投资3,185,904.33元,占比11.68%,项目已完成;白云乡马马村委会中草药种植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2,897,000.00元,占比10.62%,项目已完成;白云乡里古白村委会中低层农田改造项目投资1,786,921.96元,占比6.55%,项目已完成;白云乡白云村委会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1,700,000.00元,占比6.23%,项目已完成。白云乡底土村委会底土村产业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投资1,500,000元,占比5.50%,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74,960.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85%。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41,740.59元对比增长17.67%,分析原因增加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94,000.00元、中央财政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558,667.20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940,891.8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2,21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主要用于白云乡政府、人大、党委、财政所、乡纪委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16,179,8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0%。主要用于白云乡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0,4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白云乡文化站职工工资福利以及文体活动开展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27,84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民政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2,804,21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缴纳,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人居环境提升。
6.节能环保(类)支出2,752,66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退耕还林补助。
7.城乡社区(类)支出300,5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城建办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25,694,88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0%。主要用于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职工的工作福利支出、日常工作经费、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增减挂钩项目相关开支。
10.住房保障(类)支出2,022,2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783.00元,支出决算为163,582.22元,完成预算的11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预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180.22元,支出预算为47,098.00元,完成预算的22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402.00元,支出预算为95,685.00元,完成预算的62.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下乡次数多,公务用车老化,维修养护费较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大于支出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3,287.58元,下降4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864.42元,增长1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152.00元,下降74.4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显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80.22元,占63.69%;公务接待费支出59,402.00元,占36.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80.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180.2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40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4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乡工作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717.62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1,541.14元对比减少1,091,823.52元,下降73.70%,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显著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部门资产总额32,953,633.84元,其中,流动资产13,165,779.83元,固定资产19,787,854.0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34,762.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32,799.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07.27平方米,账面原值5,265,753.3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31,546.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16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317,725.7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659.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31,546.3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501111
附件【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