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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53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

  2.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屏边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稿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5.研究县属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6.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

  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8.组织协调县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9.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10.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1.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2.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政府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1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4.贯彻执行中央、省、州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外事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的外事工作。

  15.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16.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的重要外宾的接待,处理县政府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房屋、水、电等后勤事务。

  17.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大局、时时聚焦大局、处处服务大局,抓住牵动全局的“关键点”、重点工作的“薄弱点”,深入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提高贯彻落实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能力水平。二是树立务实高效作风,努力打造清正廉洁的形象。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切实转变文风会风,严控发文数量和会议规模,把重心放在抓落实上。三是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精神,践行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2.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有广度、有深度、有力度的建议。二是强化政府信息服务。深挖社会“关注点”、抓住工作“闪亮点”、突出经济“增长点”、注重问题“聚焦点”,为辅助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的第一手信息材料,特别要认真对待上级信息约稿任务,确保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三是提升参谋服务水平。准确掌握上级的各项政策,准确把握领导关注的工作重点,准确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密切跟踪各项工作运行情况,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做好外事服务工作。继续深化与越南沙巴市、法国塔努斯市友好城市关系,做深做实国际友城工作,不断探索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3.进一步提高督查督办能力。把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跟踪过程,确保结果”的原则,盯过程保进度,深入开展督查活动,有力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围绕全局大事、中心工作抓督查。对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件涉及的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下发督办清单,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强化日常督查,实现督查动态运行。进一步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强化动态和台账管理,坚持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抓好建议提案办理的跟踪督查督办,确保建议提案按期办结。

  4.进一步提升办文办会水平。一是主动超前服务。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作用,主动从全县大局和政府中心工作去思考、谋划,安排工作、处理问题,在上级领导调研及全县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安排上,主动超前谋划、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周到完善、衔接有序。二是强化综合协调。发挥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各乡镇、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强化服务理念、质效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做好惠企利民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三是强化联动协调。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请示,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加强与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的沟通对接,协调落实好向县委请示报告、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加强与乡镇办公室、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上下联动,提升工作水平。

  5.进一步提升群众来信来访化解能力。一是准确把握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更有针对性、精准性的办法和措施,深入开展风险研判、源头治理、积案化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推行党政领导包案化解的信访案件工作,推动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处置重信重访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信访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三是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级表达诉求,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全力妥善处置非访和滋事闹访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 3个。 分别是:

  1.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秘书一科(文稿科)、秘书二科、综合科(公文资料审核科、总值班室)、督查室(议案科)、行政科(财务室、保卫科)、信息科、政务公开科、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科、外事科、信访科(含县长信箱办公室)、政策研究科。

  2.屏边县网管中心:该单位无内设机构。

  3.屏边县信访信息技术中心:该单位无内设机构。

  4.屏边县地震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65 人。其中:行政编制 48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0 人),事业编制 1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41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0 人),事业人员 1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9,974,85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5,574.87元,占总收入的99.31%;其他收入69,275.59元,占总收入的0.69%。总收入与上年11,099,692.08元相比,下降1,124,841.62 元,减幅10.13%;财政拨款与上年10,346,836.47元相比,减支441,261.6 元,减幅4.26%;其他收入与上年752,855.61元相比减支683,580.02元,减幅90.80%。2021年总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减少保运转项目经费;二是2021年减少中信集团挂职领导中信扶贫工作经费;三是2021年县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直接拨付至乡镇支付;四是2021年与2020年相比,行政人员减少2人,工资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10,702,907.86元。其中: 基本支出 9,703,782.70元 ,占总支出的 90.66%; 项目支出 999,125.16元 ,占总支出的 9.34%。 与上年总支出10,545,372.50元相比,增支157,535.36 元,增幅1.49%;基本支出与上年9,824,960.50元相比,减支121,177.8 元,减幅1.23%;项目支出与上年720,412.00元相比增支278,713.16 元,增幅38.69%。2021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600,044.87元2021年全部列支且按照最新政策我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把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列入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03,782.70元。与上年9,824,960.50元对比减支121,177.8元,减支1.23% 。减支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把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列入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8,287,361.44元,占基本支出的85.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16,421.26元,占基本支出的14.6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9,125.16元。 项目支出与上年720,412.00元相比增支278,713.16 元,增幅38.6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把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列入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政府办工作经费650,000.00元,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资金已支付619,125.16元,执行率95.25%,剩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法律顾问聘请经费270,000.00元,用于支付我县签约的三家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资金已全额支付,执行率100%;2021年度第二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经费80,000.00元,用于信访局特殊疑难信访案件救助,资金已全额支付,执行率100%;购买《滇越铁路影像志》书籍经费19,000.00元,用于购买《滇越铁路影像志》一书200册,资金已全额支付,执行率100%;2021年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1,000.00元,用于确保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确保监测台网(站)运行各项开支,资金已全额支付,执行率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505,61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16% 。 与上年总支出10,071,630.39元相比,增支433,989.35元,增幅4.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600,044.87元2021年全部列支且按照最新政策我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74,42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3,57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病故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432,55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 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 主要用于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5.住房保障(类)支出580,0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2,53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 主要用于地震机构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2,700.00元,支出决算为62,380.00元,完成预算的 11.4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380.00元,完成预算的 14.24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2,723.31元,下降 2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 ,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 ,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723.31元,下降 26.7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62,38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62,38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 62,3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54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6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5人)。 主要用于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部门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产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9,133.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3,510.78元,减幅28.8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机关运行支出减少。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 1,906,887.14 元 ,其中,流动资产176,851.05元 ,固定资产1,730,036.09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761,970.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37,867.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215.23平方米,账面原值4,689,204.36元;处置土地使用权4,057.30平方米,账面原值2,614,443.7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30,303.00元,其中:通用设备20项,账面原值92,868.00元,专业设备1项,账面原值37,435.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7,76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7,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7,76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屏边县政府办无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我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我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

  (五)“三公”经费:是指我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111



附件【政府办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docx
附件【政府办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docx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ls
附件【附件: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及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附件: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