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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54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3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3.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4.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5.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6.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7.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8.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0.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1.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2.负责全县学校工作方针、政策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对各级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13.领导县属学校党的工作,制定县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县属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14.负责全县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考核配备工作。

  15.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奸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全面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县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制定下发了《中共屏边县委教育工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方案》(屏教党工〔2021〕3号),细化活动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学习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学习红河州地方党史及屏边地方党史相结合,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正创新抓机遇,锐意进取开新局。截至目前,教育工委共征订党史学习指定教材692套,征订中小学“四史”学习教育指定教材4555本。学习宣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54次,覆盖673人次;第一议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个人自学6次;班子列出民生实事计划2条,党组织列出民生实事计划122条,党员为民办事清单列出891条,已经全部办结。

  全面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一是组织中小学校宣讲工作,借助升国旗仪式、主题班会、思政课等形式做好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组建“学生宣讲团”,以年轻人的视角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国革命的故事、中国人民的故事、中国领袖的故事。全年各级各类学校上思政课147堂,共组建宣讲团(宣讲小分队)12个,开展面对面宣讲15场次,受众6007人次,开展网络宣讲2场次,文艺宣讲20场次,音频宣讲37场次。全县44所中小学校,18092名学生收看收听《中共中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二是组织收看“开学第一课”、“五月的鲜花”等特别节目,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学史立志、知史爱国、明史担责”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开展党史知识讲座139场次,组织青年学习小组、青年读书会等22场次,开展主题班会、主题队日、小记者讲红色故事征文暨朗诵等活动116场次,覆盖师生8475人次,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活动47场次,受众4389人次。组织365人次聆听了中央、省、州、县各级宣讲团(宣讲小分队)党史专题宣讲,引导广大青少年感党恩、跟党走。三是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专题党团队活动,举行庆“六.一”唱党歌、才艺展示活动、“红心向党”主题教育朗诵比赛、“新时代屏边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等,依托全国少工委微信公众号“红领巾爱学习”平台,帮助广大少先队员学习了解党史故事,感受党的伟大。

  全面落实“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按照《屏边县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教体局开展了为期30天的学史力行“两转两增强”专项行动。共梳理单位问题清单10个、制定整改措施10个,6名班子成员共梳理问题清单54个、制定整改措施54个,其他干部职工共梳理问题清单48个、制定整改措施48个。

  全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是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健全教育体育系统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提高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政治功能,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研究部署县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确保政令畅通、推进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构建具有教育系统特色惩防制度体系。三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四是常规开展教育经费管理及收费督查、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等。五是纠正“四风”问题不止步。紧盯各种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行为。六是深入推进“清廉屏边”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七是认真完成督办、转办、交办信件。对信访投入请求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认真抓好抓实,确保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信访人。一年来教体局共办理了10个信访件。

  2.全力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项目建设情况。一是全年完成了8个项目的建设,计划投资3395.17万元,完成总投资3395.9万元。二是正在建设的项目有3个,总建筑面积33080平方米,计划投资13140万元,已完成投资8200万元。其中,屏边一中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目前,学生宿舍5#楼现在已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艺术中心、实验楼断水封顶,完成支砌砖砌体正在进行室内抹灰。训练馆断水封顶,正在支砌砖砌体。教学综合楼2#、6#学生宿舍楼正在进行四层主体施工,河堤挡墙砌筑完成。建筑面积2108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0500万元,完成投资6500万元;屏边县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目前,新华乡河南小学学生宿舍、和平镇路乐小学宿舍、食堂综合楼、新现镇底咪小学教学楼、宋庆龄希望小学食堂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白云中学教学楼正在进行装饰装修,新现镇水田小学教学宿舍综合楼完成主体施工,正在进行室内外抹灰、六斗小学食堂宿舍综合楼正在进行四层主体施工。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完成投资1650万元;屏边县和平镇白鸽小学教学楼等校舍改造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计划投资140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三是正在启动的项目有4个,总建筑面积168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7530万元。其中,屏边县徐屏友谊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建设面积2200平方米,计划投资440万元;屏边县滴水苗城幼儿园项目,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计划投资2000万元;屏边县玉屏小学扩建项目,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计划投资5000万元;屏边县白河镇康运放阳希望小学学生食堂餐厅项目,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计划投资90万元。

  3.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规范办学行为,加快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确保正常的教学时间,教师的教学工作按教育教研部门制定的教学常规要求进行,从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到辅导、考试、考核等基本环节,都要落实到位。规定不得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不得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节假日不得补课,不得搞考分排名。目前我县正逐步推行中小学生考核办法改革。义务教育学校推行课改以后,建立了学生评价“学业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小学和初中都按要求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手册”,逐步使中小学学生评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形成纵横向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加大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为了最大限度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出台了《屏边县中小学教学质量奖励实施办法》,并在第37个教师节评选出3位名校长,17名优秀班主任,10名骨干教师,6名学科带头人,40名“中信”优秀教师,4个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屏边三中羊美兰、新现小学鞠欣芮2位教师被评为州级骨干教师,屏边一中纪少琳荣获2021年“红烟园丁奖”,屏边二中马永成、玉屏中心学校何勇臻荣获2021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屏边二中唐金海、屏边四中左国祥、屏边五中赵娅、玉屏中心学校陈洁、和平中心学校牛丽美获2021年度红河州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优秀教师奖。通过激励,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全县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强有力地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

  聚焦课堂,服务学校。以红河州教科所部署的中小学课堂教学竞赛为契机,以国培计划为抓手,积极开展“以赛带训,以训促教”的课堂教学竞赛,并通过选拔推荐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等学科参加红河州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分别获得语文二等奖,数学三等奖、英语三等奖,道德与法治三等奖。同时,以观课、议课、座谈交流的形式,全面了解各校教学常规管理、教研工作以及复习备考活动的推进情况。

  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学业务能力。积极选派教师参加省、州骨干教师培训,并积极开展县级培训。2021年全县共培训教师及学校中层管理干部2321人,其中参加国培计划培训62人、参加省级培训148人、参加州级培训253人,参加县级培训159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教师1684人次,全县在职教师履职晋级参训率达100%。

  4.加强中小学德育、法制、防艾工作

  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为全面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精神及《红河州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教育体育局面向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师德警示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班主任、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班主任专业能力和带班水平,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思政课铸魂育人功能,按照上级的安排,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展示交流活动,分别推选中小学班主任、思政课教师共6名选手参加州级评选,其中2名教师二等奖,4名教师获得三等奖。三是组织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2021年,民族小学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校园,屏边一中等10所学校被命名为州级文明校园,宋庆龄希望小学等11所学校被命名为县级文明校园,屏边二中等6所学校顺利通过州级文明校园复查。教体局机关、县幼儿园顺利通过州级文明单位复查。四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提出以“五爱”教育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础、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常抓不懈。全县进一步完善了德育机构,加强了德育队伍建设,所有中小学都配齐、配强了少先队辅导员、党务工作人员。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并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抓住课堂主渠道,加强学校普法教育工作。按照《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以预防和减少中小学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欺凌事件为重点,继续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四落实”,切实提高学校法治教育的实效。结合语文、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加强青少年学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预防毒品和艾滋病、传染病预防、诚信、禁烟、知识产权、国家版图等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青少年法治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5课时。深化校园反恐防恐、反邪教工作,推进防范恐怖袭击、反邪教知识向课堂、向学科知识渗透。

  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学校防艾工作。各校将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年度计划。以世界艾滋病主题宣传日(12月1日)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强防艾宣传教育活动,确保100%小学(五、六年级),初高中学生掌握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

  5.广泛开展青少年系列活动

  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满足当前教育改革需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系列活动。一是开展“红色百年路 科普万里行 ”科普大篷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校园科普联合行动。二是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同心共筑中国梦 不忘初心跟党走”诗歌朗诵比赛。三是开展“圆梦蒲公英”暑期系列培训暨“研学实践活动”。组织50名乡镇学校的优秀青少年学生参加为期5天的培训研学活动,丰富了青少年学生的暑期生活,激发了他们的兴趣爱好。四是举办2021年第二届“希望杯”中小学生现场书法大赛。来自全县各中小学的75名学生参加了比赛,通过书法艺术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五是举行首届青少年乒乓球运动会。屏边县2021年体彩“大围山杯”青少年乒乓球运动会在屏边县新现小学举行,来自全县中小学14支代表队160余名运动员、裁判员和教练员参加了此次盛会,同时新现小学被授予“红河州乒乓球特色学校”。六是开展2021年中小学生集中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组织民族小学四、五年级全体学生共 600余人到红河州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集中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6.合力优化干部教师队伍

  一是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校长队伍选拔、培养、培训、任用、管理制度,完善骨干教师遴选、培养、评定、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抓好人才引进工作。2021教体系统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年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招录中央特岗中小学教师19名,南部六县免费师范生分工5人,一定程度上解决师资不足问题。三是开展教师队伍人才选拔认定工作。积极配合县委加快推进“屏边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的实施,积极向州级部门推荐参加“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支持领衔组建一批创新骨干教师,加大教师队伍人才培养力度。2021年荣获州级骨干教师2名,县级骨干教师10名,学科带头人6名,优秀班主任17名,县级优秀校(园)长3名。四是开展教师资格认证。2021年全县共有申请教师资格71人,其中确认申请初中资格13人,小学资格36人,幼儿园资格22人。五是建立人才评价机制,落实《云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教师人才队伍评价标准,改进教师队伍人才评价考核方式,完善建设专业技术设置管理办法,加强评审教师专家数据库建设,建立评价责任和信誉制度。加大教师人才竞聘上岗工作力度,探索建立教师人才能进能出、岗位能高能低、待遇能升能降的聘任机制。六是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屏边县教育系统组织人员,通过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等方式,符合参加初职职称教师66人,中职职称教师112人,高职职称教师26人。七是启动“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改革工作,激励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7.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扎实做好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红河州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的通知》安排部署,我县3月完成县级自评工作,按照指标体系整理备查档案、进行特色亮点材料汇编、专题片的制作,形成申报材料报州级复查,4月完成迎接州级评估组对我县的复查评估工作,6月完成州级评估组提出的整改工作,11月完成省级的评估认定。

  开展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为提高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质量,我县今年第一周期安排11所幼儿园进行评估,其中:公办园10所,民办园1所。目前,各幼儿园已经完成学校的自评工作,县级督学专家组对11所幼儿园已进行督查评估。第二周期安排12所学校进行现代教育学校进行评估,目前已完成县级督导评估,其中推荐2所申报为州级示范学校,其余10所学校均评估为县级合格学校。

  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心理健康和体育状况监测,监测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屏边县共抽取19所义务教育学校为样本校,其中小学13所、初中6所。抽取样本学生590人,校长19人,班主任、体育教师149人。

  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21〕1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21〕15号)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认真按照“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自检自查,6月底对全县各学校进行实地督查,并在开学后每月对学校进行督查。

  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2021年完成了2020年第一、二批能力提升分别为89套、37套智能触控一体机及组合式黑板的发放、验收、培训工作。目前第三批能力提升项目设备在正统一采购中。全县所有中学、中心校、村级完小按标准配备有计算机教室。全县高中生机比已达到6:1,普通中学生机比9:1,小学生机比11:1,已达教育均衡发展设备配备标准。

  8.全力抓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

  一是组织完成全县2021年初中毕业生各项考试和录取工作,全县初中毕业生共有1589人,实考1584人。最高分556分(折算后),500分(折算后)以上90人。二是组织完成普通高中报名、体检、考试工作。今年我县高考报名416人,其中:文科237人(含艺体)、理科163人(含艺体),三校生16人。单招录取人数91人(文科54人,理科35人,三校生2人)。实考314 人,其中:文科考生183人,上线人数 183人,上线率 100% ,最高分577分(原始分);理科考生120 人,上线人数 120人,上线率100%,最高分538分(原始分);三校生11人,上线人数 11人,上线率 100% 。普高一本上线8人(文科3人、理科 5人),上线率2.64% ;二本上线 74人(文科 38人、理科 36人),上线率24.42%;专科上线232人(文科142 人、理科79人,三校11人),上线率 73.89%,总上线率达100% 。今年屏边籍考生钟镇涛,陈欢高考成绩优越,分别被清华、北大录取,开创屏边县有史以来最好成绩。三是完成了186人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的报名工作。四是完成185科次的自学考试报名工作;五是完成了139人的高职扩招报名工作,六是组织完成644人的特岗教师笔试工作。

  9.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

  落实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认真做好义务教育资助工作、落实普通高中资助政策、落实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落实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落实其他社会资助工作。

  10.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整体水平。为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增强校园安全管理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提高安保人员安全业务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组织完成全县校园安保人员为期6天的“校园安全管理与防范”培训,大大提升了全县校园“人防”技能水平。为加强三防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目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共有专兼职门卫126人(其中专职116人,兼职10人),各学校、幼儿园门卫设了警务室,配备了全套安保防护器械,安装了“一键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玉屏小学、民族小学已安装了人脸识别、体温检测等校园智慧安防系统,全县村级完小以上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均实行封闭化管理,封闭化管理已达100%;全县所有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已达全覆盖,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图像已能保存到90天及以上,37所学校园安装了一键式报警系统,且全部与公安联网;41所校园安装了视频监控,且接入专网到县教体局,并接入公安专网。全县中小学和城市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100%;城区学校已全部设置了护学岗,城市“护学岗”设置达100%。

  全面提高校园安全意识。结合“安全教育日”、“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震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每月不少于1次,幼儿园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演练,增强自救自护能力。各学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聘请法律工作者和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领导同志到学校做法制专题讲座,做到以案释法,受到师生普遍欢迎。一些学校还通过举办“模拟法庭”、进行法律知识竞赛、出黑板报、专刊等多种形式推动学校法治教育深入开展。

  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县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屏边县教育体育局 屏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校园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综合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40余人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00余处,没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完善各种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以自然灾害、抗震救灾、重大伤亡、防恐防暴、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重大疫情为设想,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做到内容充实、可用,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每月开展1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1次的规定,认真做好各种应急演练。

  全面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县各校园严格落实晨检、午检、晚检制度,认真开展全校师生的体温监测工作,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禁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入校园,同时做好每天的疫情上报和师生出州报备工作。各校(园)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组织相关人员定期用消毒水为教学楼走道、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室、功能室等重点部位进行清洁消毒;按照“应种尽种”原则,通过职会、校会、班会、教师群、校讯通、学生群、家长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健康保护作用,确保教职工、适龄学生及家长的知晓率100%,做到应种尽种。

  11.全面推动体育事业长足发展

  基本健全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屏边县秉承体育发展与城市整体建设协调发展的理念,充分利用城区公共绿地空闲地,因地制宜建设公共体育场地,安装健身器材、健身路径,不断满足市民公共健身需求,实现了“15分钟健身圈”建设任务。其中:完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建筑面积4127.44㎡,投资1200万元,目前工程已经完工待验收,年内可投入使用;完成苗门至大围山水围城22公里的1903国际健康步道标识标牌工作,投资110万元。目前,全县共有标准田径运动场1块,民族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个,社会足球场1块,学校足球场4块,全县篮球场119块,其中学校篮球场 95 块,体育健身器材已覆盖全县76个行政村,自然村体育设施覆盖率14.8%。

  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屏边县坚持把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组织各类主题健身活动作为提升城市人文魅力和促进群众体育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2021年体彩“大围山杯”乒乓球全省邀请赛、首届屏边县体彩“大围山杯”青少年乒乓球运动会等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两次。同时,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和全民健身日等,组织开展适合各类人群、参与度高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有力推动基层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推动全民健身普及化。

  体育亮点纷呈。屏边县在红河州2021年“中国体育彩票杯”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和啦啦操三级联赛中,县民族小学男子排球、屏边一中初中男子排球、女子排球、高中女子排球均荣获全州第一名。为国家和省州培养一批优秀体育健将,如残疾运动健将李朝燕获得残奥会马拉松冠军和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多枚金牌。

  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发展取得新成绩。2021年屏边县乒乓球协会荣获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2021年11月云南省省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名单50个项中,“屏边大围山原始森林越野赛”被评为云南省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项目之一;体彩销售势头强劲,今年1—8月全县体育彩票销售总额501万元,月平均62.6万元,预计年销量751.9万元。

  12.全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提高认识,明确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同时,将扶贫工作重心由扶贫向乡村振兴转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成功经验,安排部署有效衔接具体任务,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不出现辍学流失,确保各项教育改革落到实处。

  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多次召开控辍保学工作安排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做好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的目标任务,签订了《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严格按照《屏边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和《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有保障包保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了责任,明确任务,强化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后续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使劝返学生留得住、跟得上、学得好,取得了良好实效。三是提前谋划,做好学生摸底排查工作。秋季学期开学前,开展应入学学生摸排工作,对有辍学风险的学生登记造册,积极动员,确保开学后按时入校就读。认真实行通报制度,督促各学校规范请销假制度,明确学生去向,防止辍学新增或反弹。四是学校利用广播、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对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杜绝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农、务工、经商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控辍保学社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分别是:

  1.屏边县教育局机关:内设14个内设机构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办公室、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监察审计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德育科、体育科、场馆管理科(少体校)、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屏边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屏边县教育局电教室;

  4.屏边县教研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 人。其中:行政编制 5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3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9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人),事业人员 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6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72,276,427.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67,975.37元,占总收入的84.91%;其他收入10,908,452.57元,占总收入的15.09%。 与上年对比减少46,055,189.91元,下降38.92%,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彩票公益金、校舍改造、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86,512,446.85元。其中:基本支出 7,790,853.43元,占总支出的 9.01%;项目支出 78,721,593.42元,占总支出的 90.9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683,174.74元,下降17.76%,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彩票公益金、校舍改造、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90,853.43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6,120.42元,下降0.72%,主要原因分析单位职工减少,工资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470,164.48元,占基本支出的9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0,688.95元,占基本支出的4.12% 。 

  

   

  

  

  基本工资

  2,350,677.00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9,601.39

  津贴补贴

  1,558,387.00

  奖励金

  1,900.66

  奖金

  174,244.46

  住房公积金

  543,882.00

  绩效工资

  1,318,377.59

  抚恤金

  84,423.00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61,631.68

  职业年金缴费

  219,864.06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97,175.64

  

  

  办公费

  29,093.52

  培训费

  7,770.50

  会议费

  14,018.00

  公务接待费

  22,948.00

  水费

  1,833.31

  工会经费

  16,100.00

  电费

  5,080.01

  其他交通费用

  152,324.00

  邮电费

  18,434.01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840.00

  差旅费

  41,247.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721,593.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8,627,054.32元,下降19.13% ,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彩票公益金、校舍改造、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支出1163.5万元,项目未完成;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1125.89万元,项目已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支出1224.59万元,项目已完成;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支出15.9万元,项目已完成;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389.91万元,项目未完成;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资金支出45.96万元,项目已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性奖补资金支出33.2万元,项目已完成;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支出907.04万元,项目未完成;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支出257.74万元,项目未完成;乡村学校优秀教师奖励支出30万元,项目已完成;教育系统学校安保及后勤人员经费支出450万元,项目已完成;泸滇春蕾计划助学资金支出40万元,项目已完成;中信公司奖助学金支出100万元,项目已完成;六斗小学食堂、宿舍综合楼重建项目支出30万元,项目已完成;贫困学生和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资金支出100万元,项目已完成;2020年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基金支出11.4万元,项目已完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购买服务费用支出15万元,项目已完成;考试考务费支出20.83万元,项目未完成;上海徐汇区教育局贫困生捐赠资金支出10万元,项目已完成;励耕计划资助款支出13万元,项目已完成;屏边一中二期扩建实验楼项目建设经费支出250万元,项目已完成;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支出700万元,项目已完成;学校项目建设缺口资金支出109.73万元,项目已完成;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340.03万元,项目已完成;第一中学二期建设征地补偿支出22万元,项目已完成;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支出30万元,项目已完成;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113.29万元,项目未完成。

  

  

  

  

  办公费

  136,263.40

  培训费

  84,185.00

  助学金

  37,674,290.94

  印刷费

  24,308.50

  公务接待费

  5,424.00

  奖励金

  103,000.00

  水费

  2,343.20

  专用材料费

  32,046.00

  房屋建筑物购建

  28,257,746.29

  电费

  15,064.02

  劳务费

  491,460.00

  办公设备购置

  92,790.00

  邮电费

  7,741.35

  委托业务费

  2,547,593.00

  大型修缮

  358,275.00

  差旅费

  30,945.98

  其他交通费用

  5,000.00

  基础设施建设

  931,100.00

  维修(护)费

  31,405.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231,192.74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租赁费

  3,151.00

  生活补助

  33,600.00

  专用设备购置

  1,622,668.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6,576,325.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8.51% 。与上年对比减少22,685,673.18元,下降22.85%,主要原因为本年减少校舍改造、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74,329,60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7%。 主要用于教育事业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机关运转等方面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 主要用于老年协会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5,378.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

  4.卫生健康(类)支出418,459.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 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5.农林水(类)支出18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 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543,8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 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 69,858.00 元,支出决算为 23,423.00元,完成预算的 33.5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423.00元,完成预算的33.53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对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11,938.00元,下降3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38.00元,下降 33.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3,423.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23,42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23,4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的教育督导、检查时发生的支出;县级教研活动和各级各类检查活动接待开支。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688.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720.07元,增长22.88% ,主要原因为本年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等,培训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153,670,266.79元,其中,流动资产 14,657,493.03元,固定资产27,806,460.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1,206,312.23元,无形资产1.08元,其他资产0.0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51,159.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201,984.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92.41平方米,账面原值1,624,356.3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54,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1,457,370.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08,18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18,467.78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30,722.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57,370.1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本单位无收入支出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

  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省、州和县市各级财政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活动的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资金: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I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发展,改善薄弱环节和提升办学能力的转移支付资金。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奖补支持各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幼儿资助的资金。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般性奖补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获财政奖补资金为定额奖补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8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