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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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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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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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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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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为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州级、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依法审计,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1年共完成审计项目71项,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71篇。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3566.00万元,其中:违规金额525.0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3040.00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60个;审计处理处罚金额699.00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657.00万元, 应归还原渠道资金41.00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57.00万元;审核减投资额4301.00万元;审计提出建议154条,被采纳154条;提交审计信息42篇,被批示、采用13篇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4篇。较好地维护了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的有效执行。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审计机关统一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评价总体、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的工作思路,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绩效为基础,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和解决问题,推动财政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促进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2.突出审计重点,凝聚审计力量,树立审计“一盘棋”思想,积极派出审计工作人员协调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做好项目审计。2021年抽调4名审计人员参加州审计局组织开展的全州林草系统“一条线”审计项目,抽调4名审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组织开展的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审计,派出1人参加全省“能通全通”“互联互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派出1人到省审计厅进行跟班学习,派出1人到州纪委州监委参加专项工作。在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合理分配审计资源,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审计项目。
3.聚焦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高度重视派驻队员驻村工作,选派优秀干部到和平镇路乐村委会驻村,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督促检查,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拨付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拨付和平镇路乐村委会驻村工作经费0.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0.5万元,拨付咪租村委会工作经费1万元。二是入村调查研究,开展动态监测和信息采集。深入和平镇路乐村进行走访,了解路乐村产业发展情况及民情,组成审计小分队同村三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一起深入11个自然村547农户调查、走访、综合分析,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完整采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并在走访过程中,对于由于家庭成员身患重病、残疾等情况较特殊的困难家庭,给予爱心捐助,帮助本人就医、子女就学等,解决生活困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屏边县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屏边县审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9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26万元,占总收入的62.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3.00万元,占总收入的37.46%。与上年收入607.48万元对比,减少12.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县级财政拨付聘请中介参与审计的审计业务费221.87万元较上年235.57万元减少1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9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41万元,占总支出的51.65%;项目支出288.75万元,占总支出的48.35%;与上年支出数592.17万元对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使用县级资金支付中介参与审计工作相关费用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8.41万元。与上年288.94万元对比增加19.4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部分人员职级变动工资增加,新招录人员工资支出增加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75万元。与上年303.22万元对比减少14.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审计项目尚未完工,部分审计经费结转下年支付。具体开支为2010804款审计业务费共计支出269.57万元,比上年支出数303.22万元减少33.65万元,聘请中介参与的审计项目未完工,委托业务费结转下年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32%。与上年379.52万元对比增加10.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为308.29万元,项目支出为81.7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为282.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8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7万元,资本性支出为9.13万元,其他支出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支出以及审计业务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重大科技专项经费支出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35.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8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9.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按照省财政厅及上级审计机关要求,精简公务活动不断压减三公经费各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1万元,下降3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5万元,下降4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9.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审计八不准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合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占57.2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占42.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我局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审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3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接待人次162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局和其他县市人员到我单位检查、调研工作及交流学习、村委会干部来访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福利费等开支(支出明细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资产总额28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45万元,固定资产165.43万元,无形资产62.6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职能职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决算表.xlsx】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审计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