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6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工商业联合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参政议政,参与全县经济和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对有关政策的制订提出建议并协助贯彻执行。2. 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服务。3.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在会员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4.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交流等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会员提供法律、管理、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5.开展工商专业培训,指导会员改善经营管理,组织会员企业举办和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会、交易会,检查、监督会员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税收等情况。6.增进与港、澳、台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召开县工商联(商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完成乡镇商会换届。按照工商联改革要求要实现政企脱钩相关文件精神,顺利完成乡镇商会换届工作,实现政企脱钩。扎实开展大讨论活动,两转两增强明显好转。认真践行“三个工作法”,不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深走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联合统战、乡村振兴等部门印发《〈屏边县“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认真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暨低收入脱贫人口增收行动,积极做好“万企兴万村”行动台账管理。组织召开政企恳谈会,倾听企业声音,共商发展良策,共同推进屏边县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发展企业、回馈社会”奉献精神,开展“民营企业感恩行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搭建融资平台。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推送民企融资需求,打造金融服务民企工作品牌。积极推送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到金融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开展市场主体走访,倾听企业心声,收集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共梳理困难问题56个,转交30余个部门办理。顺利完成全国工商联调研组赴屏边调研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州工商联完成赴屏边基层大走访大调研活动。2022年9月28日组织56家企业召开屏边县2022年“万企兴万村”行动推进会,鼓励和引导广大民营企业、非公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助力乡村振兴。组织29家民营企业开展《2022年第一次民营企业运行状况问卷调查》《2022年第二次民营企业运行状况问卷调查》《能源领域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摸底调查》和《2021年度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等4次71人次,为上级部门科学制定及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有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成2022 年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活动,提升了民营企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法治意识。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全面提升所属商会凝聚力和执行力。推进“四好”商会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科、经济联络科、宣教科、调研室、法律维权科、光彩事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16,398.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398.0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55,100.81元。其中:基本支出791,712.28元,占总支出的92.59%;项目支出63,388.53元,占总支出的7.41%;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1,712.28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3,138.08元,占基本支出的8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574.20元,占基本支出的14.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88.53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工商联专项经费项目支出49542.53元,用于保证本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3846.00元,用于完成2022年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正常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398.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7%。主要原因本单位是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5,97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033.28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34138.0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大病保险支出:21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3846.00元;住房公积金:53306.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03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033.28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23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34138.06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大病保险支出:2100.00元。

  4.农林水(类)支出13,8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3846.0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3,3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3306.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5.42元,支出决算为1,7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5.42元,支出决算为1,7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2%。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减少陪同人员,压缩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法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万企兴万村工作、全国工商联第二联系调研组赴屏边县调研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88.50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2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主要用于办公费:28173.30元、公务接待费:1780.00元、临时工劳务费2000.00元、工会经费:8035.20元、其他交通费用:41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22407.42元,其中,流动资产106590.06元,固定资产15817.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407.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4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GK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801111



附件【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