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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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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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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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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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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5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是中共屏边县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在县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屏边县的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政府有关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法律和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
(二)做好全县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根据县委和州总工会的要求,组织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做好对工会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任用及全县工会干部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全县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和做好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开展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劳动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和职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四)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县委、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工作;
(五)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对问题的处理工作;做好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企业和职工思想状况;搞好对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小额信贷和送温暖工作,做好对劳模的评选、推荐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对劳模的日常管理制度。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收缴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好全县工会财务互审工作。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全县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组织动员全县女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州总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学思践悟,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学习,推进作风革命建设。县总工会高度重视作风革命,于3月11日组织召开学习《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会议,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让“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成为工会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
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抓好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屏边县总工会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会议,交流各部室负责牵头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明确阶段性任务,每月、每季度向相关部门报送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
(二)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开展好“腊月暖冬行动”。1月6日,联合团县委和妇联到新华乡阿母黑小学开展2022年度屏边县工青妇腊月暖冬行动集中示范活动,向同学们开展理论法规宣讲。同时发放儿童温暖包563个。
开展好“送温暖活动”。2022年,结合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开展送温暖慰问系列活动,对在档困难职工、省级驻村队员、京沪援滇干部、一线工人、环卫工人、新就业状态劳动者、省级劳模、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强边固防队员、坚守岗位一线的消防救援职工等进行慰问,共慰问530人,共发放慰问金26.9万元,发放物资折合人民币3.615万元,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开展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县总工会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本县职工、大学生、妇女等符合条件的人积极参加。今年内向信用社报送了3人贷款材料,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万元。
开展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我县参加第十八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140个单位8011人,其中:在职参加人数5651人,退休参加人数2360人;共收到互助金971970元,完成了第十七期参加人数7864人的101.87%,圆满完成了医疗互助工作任务。截至10月31日,共补助933人次,支出补助金684013元。
开展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监测工作。根据省总、州总动态监测工作要求,县总工会领导班子带头深入45户困难职工家中走访慰问,详细了解困难职工脱困后的“两有五保障”情况;走访1户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对已脱困困难职工“两有五保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经过走访调查,已脱困职工都达到标准。
开展好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牢牢把握加强工会维护劳动领域安全稳定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6月2日,召开屏边县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6月29日,召开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联席会议,通报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排查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工作内容;8月11日,举办屏边县工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网格信息员培训班,为构建工会维护劳动领域安全稳定体系、进一步提升工会维护劳动领域安全稳定能力奠定基础;
开展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宣传工作。县总工会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作为一项中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印发《屏边县工会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中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积极组织参加网络知识竞赛。三是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四是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开展好职工文体活动。8月5日至7日,举办全省体彩“大围山”杯青少年乒乓球邀请赛,大家在场上竞技比拼、以球会友,充分展现了云南省乒乓球后备人才的实力和风采;8月8日至12日,举办屏边县2022年“喜迎党的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全民健身职工运动会,设4个团体项目及1个个人项目,吸引了全县60个单位47支代表队1000余名运动员参赛,激发职工群众对体育运动的热情。
开展好其他各项活动。一是于3月2日,县总工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以“传承雷锋精神 弘扬时代新风”为主题,在屏边红旗水库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30余名工会志愿者对水库周边的生活垃圾进行地毯式的清理。二是于8月23日,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全民阅读新时代”心理调适专题讲座。三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和县人社局举办屏边县“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自媒体运营培训班,来自全县的摄影达人、电商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小企业主、返乡创业青年等4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开展屏边县“喜迎党的二十大 砥砺奋进新征程”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刺绣作品展,累计征集到256件作品,经专业评委会评审,共筛选出188件入展作品,其中评出奖项83件。
(三)多措并举,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工会基层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工作。同时,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双覆盖 双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基层工会组织134个,工会会员6099人。
充实工会组织力量。一是召开县总工会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了红河州总工会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了2021年工会工作,对2022年全县工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履行有关人事民主程序。二是召开屏边县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共有127名代表参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经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屏边县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和屏边县总工会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干部队伍得到充实,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抓好党建工作。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今年来,共开展党支部学习活动13次,讲党课4次,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传至“云岭先锋”APP;二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县总工会党支部现有党员3名,每月1日及时收缴党费和完成云岭先锋归集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党费上交至机关工委,做到按时交纳、及时调整、全额上缴,无漏报瞒报现象;三是做好联系群众工作,抓好“四双”工作。县总工会党组织和2名在职党员多次到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通过进社区开展各种活动,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做好“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印发《屏边县直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及有关要求,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制定《屏边县总工会“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方案》;五是做好“一机关一品牌”工作。根据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制定方案,及时申报,推动机关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抓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强化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把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总开关”。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6日县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对2022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二是注重思想政治教育。5月6日开展了屏边县总工会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激励和引导党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追求高素质,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加强重点岗位监督。一方面加强对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方面强化班子内部权力运行程序的监督和制约,班子成员互相尊重,紧密配合,遇事能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多商量、多反馈。
抓好经费审查工作。一是加强对同级工会预决算审查。今年7月县总工会经审会依据有关规定对本级工会2021年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进行了审计检查。二是加强对下级工会经费收支审计监督。县总工会经审委11月对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各系统工会、县检察院工资、政务局工会等32家基层工会进行工会经费审计,和平镇工会联合会、白云乡工会联合会、县卫健局工会等3家工会进行审计回访,促进全县工会经费财务收支的规范。
抓好女职工工作。一是开展朗诵活动。4月27日,县总工会为举办“玫瑰书香·心向未来”诗歌朗诵比赛。12个优秀作品入围评比,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州级评比,获得州级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举办2022年屏边县职工家庭文明建设“颂党恩·咏经典·传家声”亲子诵读活动,6个基层工会参赛作品经过评比,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州级评比,获得州级三等奖2名;二是开展交友联谊活动。5月20日,联合县委宣传部等多家部门举办屏边县“苗乡汇缘 遇见幸福”职工交友联谊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县各基层工会的36名单身青年参加活动;三是节日主题活动。6月1日,县总工会联合屏边县新华书店,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童心向党庆六一”儿童节关爱活动;四是举办托管班。7月25日,县总工会联合爱贝幼儿园举办2022年“会暖春芽 暑你安心”暑期爱心托管班。本次托管班共招收3—6岁的工会职工会员子女60名,托管时间共20天。
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利用“苗岭工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转载发布上级党委、工会工作开展中的先进典型案例,激发职工正能量。2022年,在“苗岭工会”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59期工运信息。
(四)弘扬劳模精神,引导职工建功立业
加强劳模服务管理。我县目前共有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7人,州级劳模(先进工作者)7人,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6人。春节前,走访慰问省部级劳模8人,发放慰问金0.8万元。4月28日,屏边县总工会组织县内各界劳动模范开展庆“五一”劳模在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组织2名省部级劳模参加了健康体检和2名劳模到省外疗休养,推荐了3家企业参加红河州工人先锋号争创活动,认真做好省、州劳模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推荐单位参加2022年云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工作和红河州工人先锋号争创工作,屏边县人民医院获得了“红河州工人先锋号”称号。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爱心妈妈屋参加州级评选,移动公司、政务服务管理局爱心妈妈屋评选为州级爱心妈妈屋。移动公司职工驿站评选为州级二星级职工驿站。
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县总工会在州产改试点企业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产指标控制、安全环保管理劳动竞赛,在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屏边供电局开展安全营销劳动竞赛,充分发挥劳动竞赛提高职工素质、推动工程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作用。
开展技能竞赛活动。6月,联合南方电网红河屏边供电局开展“安全伴我,同‘屏’共进”为主题的安全技能竞赛活动,共有136名职工参加评比;7月20日至21日,联合县卫健局举办“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职工健康技能竞赛活动。共7支参赛队21人参赛评比,最终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竞赛达到预期目的,进一步激励广大基层卫生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改善服务。
(五)强化服务,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力度。县总工会在继续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把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促进企业民主管理。通过各种形式的职代会制度、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加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推进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依法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于11月1日荣获云南省总工会2021年度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县级达标行动的“先进县”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共签订集体合同10份,涵盖企业51家,覆盖职工1579人。
(六)统筹兼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聚焦改革重点,全力推进产改工作。屏边县总工会切实担负好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动加强与行业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成员单位挂钩联系试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各责任单位职责,对产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改革工作落实见效。二是确定试点企业。州产改办确定我县州级产改试点单位2家(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屏边供电局),县产改办确定县级试点4家(屏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屏边分公司、红河州烟草公司屏边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边县支行),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增强试点单位的改革效应,拓展改革经验和特色。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到云南屏边黄磷厂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屏边供电局等试点企业开展调研,实地察看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试点企业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指出企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产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做好疫情防控。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一是加强公共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二是做好疫情防控人员的慰问工作。结合元旦春节、国庆中秋节,慰问坚守抗疫一线的干部职工52人,发放慰问物资折合金额1.56万元;三是引导职工严格落实个人防范措施。四是主动履行防控职责。激励配合好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报名参加强边固防和卡点值守,派出一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我县“强边固防突击队(第二批)”支援河口县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民管部、宣传教育网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财务和资产监督管理部、经费审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女职工工作部(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18,445.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433.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12.00元,占总收入的0.00%。我单位2022年新独立核算,无上年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18,433.56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133.56元,占总支出的96.04%;项目支出44,300.00元,占总支出的3.96%;我单位2022年新独立核算立,无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4,133.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9,658.20元,占基本支出的92.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475.36元,占基本支出的7.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总工会有关工作经费40000.00元。用于总工会日常办公费38504.00元、公务接待费1496.00元;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4300.00元。用于日常办公费4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433.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我单位2022年新独立核算立,无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4,90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支出757347.14元、春节慰问一线环卫职工14800.00元、部门日常办公费122755.36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43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720.00元,用于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717.12元,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53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4,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5.住房保障(类)支出80,2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9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496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6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县总工会从县委办独立出来,无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上年数,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云南省总工会审计组导屏边县总工会开展延伸审计工作,接待批次一次,接待人次7人;接待镇江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交流团到我县交流工作,接待批次一次,接待人次1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475.36元,我单位2022年新独立,无上年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31600.00元、培训费240.0元、福利费300.00元、工会经费8535.36元、其他交通费用43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部门资产总额113.06元,其中,流动资产113.06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11-14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5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