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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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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白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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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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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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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白河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白河镇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乡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讨论决定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培育、提高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拟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重大事项的发展规划。
3、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4、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战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的协调指导,强化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5、组织开展好党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办理答复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6、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和谐。
7、负责机关公务员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使用等人事管理工作。
8、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9、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生产生活中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权。
10、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利用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11、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各类事项的指导与监管。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州县党代会精神,推动“十四五”规划转化为高质量跨越发展主引擎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以担当实干,争先跨越的奋斗姿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推动白河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2022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议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巩固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继续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一平台三机制”,抓牢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致贫风险,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及时帮扶、及时消除返贫和新致贫问题,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抓好产业帮扶,不断培育壮大生态绿色产业,以产业升级带动群众不断增收。积极开展就业引导、技术培训,着力增强群众“造血”能力,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统筹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强化项目带动,提升综合实力。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投资、促进发展的强大引擎,着力在谋划储备、争取立项、服务管理、落地建设上下工夫。全力配合做好国道G219线白河段、南溪河白河集镇段河道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工作。着力抓好资金筹措和落实,加大群众安全稳固住房、特色产业培植、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民生类项目建设力度,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见效。加快推进百年滇越铁路民族团结商贸小镇、铁路文化民族团结主题公园项目建设,打造景观节点,提升铁路沿线风貌,保护开发好百年铁路文化资源。加快启动坡头下寨、底西中寨等10个30户以上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工程,力争实施一批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在绿色生态产业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的地区新建和提质产业道路6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白河集镇、四寨集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力争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启动农特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逐步完善大水、热水、马卫、喜乐片区灌溉系统。
3、健全民生保障,增进百姓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渐变成现实。持续推进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计划,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成效,认真落实“两免一补”、营养餐改善计划、“雨露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平安校园”。继续加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外防输入”的总体方针,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和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切实发挥社会保障体系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中的兜底作用,建立健全困难群体保障机制。不断推进殡葬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丧葬行为,倡导厚养薄葬,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树牢生态屏障,助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让蓝天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把“生态白河”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建设的根本底色。结合白河镇实际,从集镇建设、乡村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对镇域土地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上级“万吨水泥进村庄”项目支持,激发群众主观能动性,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农村庭院硬化、美化、绿化等工程。用好“爱心超市”等奖惩保障措施,继续拓展深化农村人居环境“红黑板”评比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围绕“水清”目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抓好南溪河、那么果河、咪租河等重点河流水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健全生态公益林管护体系,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产业等富民工程。
5、深化社会治理,建设平安白河。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清源”、禁毒防艾、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安全防范和社会矛盾调解网;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坚决打击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着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环节集中整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大力开展命案防范、反诈骗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白河镇人民政府。下设5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白河镇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其他事业单位:
(1)白河镇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白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白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白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白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白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白河镇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白河镇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车辆超编的原因,超编实有车辆3辆为事业单位车辆,事业单位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8,804,07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22,594.19元,占总收入的68.05%;其他收入25,181,478.26元,占总收入的31.9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717,471.32元,下降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393,142.55元,下降32.14%;其他收入增加20,675,671.23元,增长458.8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屏边六中及白河中心校设为教育局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因此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热水等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费678.98万元;大水沟三岔河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费306.02万元;白河镇集贸市场建设项目资助资金2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5,527,393.05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2,402.16元,占总支出的16.69%;项目支出62,924,990.89元,占总支出的83.3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79,778.26元,下降8.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834,534.42元,下降72.26%;项目支出增加25,654,756.16元,增长68.83%。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屏边六中及白河中心校设为教育局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涉农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本年支出热水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费、大水沟三岔河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费等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02,402.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35,35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5.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052.16元,占基本支出的4.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924,990.89元,其中基础建设类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乡镇工作经费:更换办公设备,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民办事,及时完成上级工作任务;公务用车维护,确保乡机时俱进,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会议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群众与时俱进,提高自身水平,第一时间收悉相关政策知识。截至目前已使用资金309,437.00元。
2、村委会及村小组工作经费:安排12个村委会工作经费,每个村委会2万元,共24万元;安排133个村民小组工作经费,每个村委会500元,共6.65万元。经费保障村委会及村小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截至目前已下拨给各个村委会及村小组资金306,500.00元。
3、纪委办案业务经费:用于纪委监督检查办案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接待、住宿、下乡公车燃油费等费用,保障纪委工作顺利开展;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等费用。保障纪检办案机构日常运转。截至目前已使用资金7,000.00元。
4、白河镇腊哈村委会菠萝蜜基地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的实施将为白河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助推白河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白河镇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项目已竣工结算,实际完成预制块路面2.96公里,路均宽3.1米,沿线设置凹型边沟,安装DN20复合管6500米,共支付项目资金2,000,000.00元。
5、白河镇马卫村委会芒果、橘子必要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马卫村委会芒果、橘子必要产业配套设施道路3公里,原路面类型为毛坯路,提质改造后路面类型为预制块路面,路面宽3.5米,根据现地实际需求配套建设两面光或三面光边沟、涵洞(管)、挡墙等。项目已竣工结算,实际完成建设预制块路面3.1公里,路面均宽3.5米,埋放DN300混凝土涵管6米,DN400混凝土涵管14米,DN600混凝土涵管24米,DN800混凝土管19米,共支付项目资金1,800,000.00元。
6、白河镇马卫村委会芒果、橘子必要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农村经济作物运输成本;可以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让群众对未来充满信心,从而提高群众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项目已竣工结算,实际完成预制块道路建设3.452公里,路面均宽3.64米,道路沿线设300*300mm凹型边沟,共支付项目资金2,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69,396.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9%。与上年相比减少24,186,457.99元,下降31.15%,主要原因是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屏边六中及白河中心校设为教育局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57,79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2,58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6,02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714,17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类)支出627,17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护林员补助等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577,333.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39,417,31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25,62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土地综合治理工作保障经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762,7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98,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730.11元,支出决算为483,718.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48,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7,175.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8,54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54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730.11元,支出决算为483,718.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48,000.00元,无年初预算数,无法比较增长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7,175.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8,5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9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土地整治、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使用车辆下乡频繁,公车耗损严重,燃油费及修理费大幅上升;二是本年因工作需要购置1辆林业消防车,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三是接待了土地整治及各类检查工作人员,导致公务接待费超出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3,972.45元,增长2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48,000.00元,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5,469.45元,增长11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497.00元,下降57.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且乡镇巩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多,下乡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使用车辆下乡频繁,公车耗损严重,需要购置1辆林业消防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础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产生的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同级政府学习考察、土地整治工作开展产生的各类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047.58元,增加109,034.44元,增长28.10%,原因为本年土地整治、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任务重,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各项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部门资产总额24,887,967.25元,其中,流动资产9,540,009.64元,固定资产15,347,957.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015,25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369,753.6元。固定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屏边六中及白河中心校设为教育局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所以固定资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86,139.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140.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145,998.6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70,643.9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4.7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401111
附件【白河镇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