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7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预算管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年初州级核定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额度共计8348万元,11月申请追加支出额度900万元,2022年支出额度共924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收入2808.36万元,支出2649.5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1404.75万元,资助参保78595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 9373人,其中在职职工参保6859人,退休职工参保2514人,完成总收入5070.93万元,完成总支出2269.81万元,当期收支结余2801.1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845.77万元。

  2.抓实征缴扩面,提高居民参保率。一是压实责任。积极主动汇报,争取由“两办”下达征缴任务数,及时召开征缴动员会安排部署征缴工作,并将征缴进度纳入全县“红黑榜”考核管理,实现每周一提醒、每月一通报,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苗乡屏边”微信公众号和视频、“村村响”大喇叭,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和待遇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医保政策“五进”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医院、乡村、机关、社区、企业发放宣传单,宣传医保缴费和待遇保障政策。三是主动服务。主动到“四办”、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人口较多的20余个部门汇报,让其帮助通知职工家属、学生家长积极配合缴费。邀请州医保局深入到部分村委会、社区、医院指导征缴工作。

  3.落实待遇保障,增强群众满意度。一是普通门诊报销情况。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134.62万人次,报销831.49万元。二是特慢病门诊办理及报销情况。新增办理特慢病审批1530人,城乡居民特慢病门诊报销3.19万人次,报销758.22万元;城镇职工特慢病门诊报销0.7万人次,报销306.9万元。三是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报销情况。城乡居民报销73人次,报销8.96万元;城镇职工报销93人次,报销30.1万元。四是住院(含生育住院)报销情况。城乡居民住院3.12万人次,住院总费用14233.67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13241.23万元,报销10719.64万元;城镇职工住院3046人次,住院总费用2249.21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005.96万元,报销1888.12万元。五是生育保险报销情况。城镇职工生育津贴报销80人次,报销135.12万元。六是零星医疗救助报销情况。因高额医疗费用实施医疗救助339人次,报销103.52万元。

  4.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2022年资助参保78595人,资助金额1421.29万元。二是努力实现保障对象“应保尽保”。截至10月,脱贫人员18517户76593人,监测对象1337户4021人,均实现100%参保。三是认真落实医保待遇三重制度综合保障。2022年特殊人员分别按照转诊转院规范住院诊疗共16276人次,住院总费用6508.03万元,报销5810.98万元,报销比例达89.29%。四是按月推送住院数据与乡村振兴部门。共推送年度个人自付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842人数至乡村振兴部门。五是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对象的推送工作。2022年共推送40人住院信息予以民政部门予以认定是否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5.强化惩防并举,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一是加强协议管理。对全县16家医疗机构、25家药店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次,完成对“两定”机构全覆盖检查,并将问题及时反馈被检机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开展好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完成全州飞行检查,按照文件要求,9月、10月两次督促全县“两定”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涉及违规医疗机构30家/次,违规基金69.38万元。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加强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和“救命钱”。2022年共立案调查5起,移交公安立案侦查2起,办理纪委信访室移交信访件1起。

  6.规范服务价格,切实保障用药需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多人混检。按规定及时清算疫苗接种费用。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按照《云南省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药品消化调整方案》的通知,第三年批消化药品162个,截至6月30日24时已全部退出医保报销。持续完善“双通道”保障机制,纳入“双通道”零售药店管理1家。自9月20日起县内90家(含村卫生室)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执行全州新调价的 577 项医疗服务项目。在屏边县人民医院开展DRG示范医院试点建设,实现DRG付费的病种全覆盖、医保基金支出占县内住院基金支出的70%以上。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医保经办“规范年”建设,全面落实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目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共39项。积极推行“特慢病”审核办理等便民服务下沉,特慢病可实现全省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并享受待遇;主动公示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电话,大力宣传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办理政策,提高参保人知晓率,并督促医疗机构提高直接结算率,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服务网厅、云南医保APP、跨省异地就医小程序等推广应用。截至11月29日,屏边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79.56%,激活率全州排名第三。截至10月底,电子凭证结算使用率为29.38%,居全州第二。加强局机关中心、科室业务经办人员和“两定”机构相关业务操作人员“智慧”医保系统操作DRG付费改革等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232,53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2,490.11元,占总收入的99.999985%;其他收入49.67元,占总收入的0.000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1,271.13元,增长13.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1,242.36元,增长13.37%;其他收入增加28.77元,增长137.6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工资调标,二是按月发放基础绩效奖并将其计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334,795.74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300.48元,占总支出的84.15%;项目支出528,495.26元,占总支出的15.85%;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7,081.87元,增长7.6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2,385.64元,下降4.83%;项目支出增加379,467.51元,增长254.63%。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工资调标,二是按月发放基础绩效奖并将其计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6,300.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55,011.86元,占基本支出的9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1,288.62元,占基本支出的8.95%。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8,495.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经费,项目总金额38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耗材、临聘人员工资、水电、网络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用等办公支出,项目已全部完成;

  2.富滇银行捐赠社会医疗救助补助经费,项目总金额279241.29元,2022年完成项目支出97500.00元,用于临时医疗救助帮扶;

  3.机构改革正常运行运转工作经费,项目总金额30000.00元,用于支付办公室装修费,项目已全部完成;

  4.医保局2022年办公经费,项目总金额20000.00元,2022年完成项目支出15871.04元,用于办公用品、会议费及公务接待费等办公支出。

  5.党建活动经费,项目总金额4805.63元,用于征订报刊书籍,项目已全部完成。

  6.医保局2021年办公经费,项目总金额318.59元,用于办公用品支出,项目已全部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2,490.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上年相比增加375,470.61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工资调标;二是按月发放基础绩效奖并将其计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2022年中央直达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较2021年增加221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480.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764,73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主要用于局机关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2087822.78元;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50726.32元;办公楼装修、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426189.63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99,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8,89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9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9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75元,增长2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75元,增长2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调研检查增多,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调研、州级飞行检查、各乡镇汇报医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288.62元,比上年减少62,702.79元,下降19.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中央直达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经费计入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而2022年是将该项经费计入项目支出,导致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高于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343578.02元,其中,流动资产182464.63元,固定资产161113.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51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019.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4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4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3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