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65
  • 发布机构
    中共屏边县委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8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 县委党校是县委直属事业机构,是县委培训教育干部的学校。

  县委党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培训轮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村(社区)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

  (2)承办县委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对照办学质量评估体系抓好工作落实;

  (2)认真完成各类培训轮训任务;

  (3)抓好科研资政工作;

  (4)抓好干部队伍管理;

  (5)抓好对乡镇党校的工作指导;

  (6)抓好日常党务工作;

  (7)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两室三科5个内设机构,两室为:办公室、财务室;三科为:干部培训科、科研管理科、行政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详见下图: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3,251,165.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7,639.47元,占总收入的71.59%,其他收入923,526.32元,占总收入的28.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2,871.19元,增长6.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829.60元,增长4.81%;其他收入增加96,041.59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正常调资;二是本年新增屏财预〔2022〕251号工作经费84,104.54元。

  收支详见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3,297,515.91元。其中: 基本支出3,277,515.91元 ,占总支出的 99.39%; 项目支出 20,000.00元 ,占总支出的0.61%;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4,012.74元,增长8.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2,775.81元,增长10.92%;项目支出减少58,763.07元,下降74.6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正常调资及本年年初预算人均公用经费提高到人均5000元;二是举办主体班次和委托班次规模比上年大,所以支比上年增加。

  详见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77,515.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08,451.23元,占基本支出的6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9,064.68元,占基本支出的35.67% 。 详见下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年初预算的党校工作经费20,000.00元已完成支出,该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等方面,具体列支:办公费6,000.00元,电费3,000.00元,邮电费2,000.00元,差旅费6,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00.00元;

  见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7,639.4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0.59% 。与上年相比增加106,452.03元,增长4.7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正常调资及本年年初预算人均公用经费提高到人均5000元;二是本年有屏财预〔2022〕251号财政局拨来工作经费84104.54元的收入,该资金是为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而拨入的13万元额度的工作经费,其中84104.54元用于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的支出,其余额度被财政局收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797,86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4%。主要用于2050802款干部教育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06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死亡抚恤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7,467.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1,2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占比图如下:

  

  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61.25元,支出决算为1,6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61.25元,支出决算为1,6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522.00元,减幅为48.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2.00元,下降48.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610.00元,占总支出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0.00元。

  其中: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10.00元,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村委会人员或上级领导及州委党校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批次3批次及人次4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188.24元,增加120,868.04元,增长154.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正常调资及本年年初预算人均公用经费提高到人均5000元;二是本年有屏财预〔2022〕251号财政局拨来工作经费84104.54元的收入,该资金是为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而拨入的13万元额度的工作经费,其中84104.54元用于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的支出,其余额度被财政局收回。我校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6,074.95元,电费653.93元,邮电费242.00元,差旅费320.00元,会议费1,090.00元,公务接待费1,610.00元,劳务费27,000.00元,工会经费23,847.36元,其他交通费用28,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930,384.93元,其中,流动资产510,929.84元,占总资产的54.92%;固定资产419,455.09元,占总资产的45.08%(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966.36元,增幅4.61%。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40,875.04元,增幅10.80%;流动资产较上年增加91.32元,增幅0.02%。原因:本年购入教学终端设备一套及教学摄像相机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8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所以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所以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资金。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研咨政项目经费等。

  “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28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