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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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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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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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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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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ー)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屏边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屏边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以坚决守住“三条线”为核心,提升处置能力,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以推动健康屏边建设为抓手,强化医防协同,努力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三)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推广三明经验,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四)以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督,为群众健康和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以健全“三个”体系为着力点,坚持服务大局,完善“一老一小”服务应对老龄化。
(六)以建强医疗卫生队伍为支撑,注重引进培养,为推动卫健事业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七)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创新对口帮扶,促进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八)建成屏边县中医院,补齐能力短板,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传承创新。
(九)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强化挂联帮扶,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
(十)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加强项目谋划,努力完成卫健领域固定资产投资。
(十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聚焦重点环节,全面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体制改革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科、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教科、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1.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2.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5、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6、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生院;7、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8、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9、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10、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11、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12、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13、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14、屏边苗族自治县健康教育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5.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6.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生院
7.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
8.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
9.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8人(离休0人,退休178人)。
实有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36,796,545.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72,349.22元,占总收入的33.60%;事业收入154,011,467.4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5.04%;其他收入3,212,728.86元,占总收入的1.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911,375.36元,增长5.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51,668.86元,增长10.33%;主要是2022年财政加大了对卫健项目的支持,如2022年增加屏边县中医药传统疗法综合楼建设前期项目705,850.00元;事业收入增加13,383,959.32元,增长9.52%;主要是所属二级单位事业收入因服务数量增长导致收入增长。其他收入减少8,924,252.82元,下降73.53%;主要是因新冠疫情捐款比2021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37,871,430.90元。其中:基本支出204,421,537.10元,占总支出的85.94%;项目支出33,449,893.80元,占总支出的14.06%;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782,387.45元,下降3.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082,896.04元,增长6.84%;项目支出减少20,865,283.49元,下降38.42%;主要是:因国家薪资政策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6,681,046.41元;2020年、2021年因新冠疫情安排的项目基本已完工并支付了相关款项,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如房屋建筑物建设支出减少1,101,843.05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5,734,121.92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救护车和医疗废物转运车)减少1,234,696.20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了1,430,98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421,537.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624,351.41元,占基本支出的51.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797,185.69元,占基本支出的48.33%。
工资福利支出104,530,895.18元,占基本支出的51.13%。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6,181,607.64元,津贴补贴支出10,555,345.54元,奖金支出504,387.00元,伙食补助费支出36,750.00元,绩效工资支出27,968,699.0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81,852.11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6,931.16 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239,795.8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086,490.46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948,638.3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150,39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369,678.72元,占基本支出的46.16%,其中:办公费支出783,268.25元,印刷费支出11,401.75元,咨询费支出224,600.00元,手续费支出6,097.50元,水电费支出1,847,235.18元,邮电费支出421,245.15元,差旅费支出202,912.55元,维护费支出825,077.50元,会议费支付2,130.00元,培训费支付559,812.20元,公用接待费支出99,617.57,专用材料费支出62,891,609.39元,劳务费支出776,626.95元,委托业务费支出971,536.62元,工会经费支出795,632.26元,福利费支出11,7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310.56元,其他交通费用567,334.8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3,014,520.4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3,456.23元,占基本支出的0.54%;资本性支出4,427,506.97元,占基本支出的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449,893.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05,85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投入705,850.00用于开展屏边县中医药传统疗法综合楼建设前期项目工作,目前已完成;投入3,504,224.15元用于保证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项目持续开展中。投入3,200,000.00元用于县域内医疗能力提升项目,相关项目已完成,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投入1,997,750.60元用于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投入11,970,839.73元用于保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持续开展,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投入6,647,842.43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投入1,273,200.00元用于农村计生家庭奖特扶项目,保障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部分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16,677.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72%。与上年相比减少15,470,852.88元,下降16.17%,主要是2020年、2021年因新冠疫情安排的项目基本已完工并支付了相关款项,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如房屋建筑物建设支出减少1,101,843.05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5,734,121.92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救护车和医疗废物转运车)减少1,234,696.20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了1,430,98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2,70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和单位遗属人员补助。
2.卫生健康(类)支出70,829,39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0。主要用于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工资;必要的商品服务支出及保障屏边县整个卫生健康事业项目的开展而支付的项目款,其中:卫生健康事务管理支出3,137,021.94元;公立医院支出11,505,969.26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9,894583.88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9,861,606.17元;中医药支出211,8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73,2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22,072.66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223,139.64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3,374,5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623.93元,支出决算为238,63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1,560.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07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0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623.93元,支出决算为238,63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年初预算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1,560.63元,年初预算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0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612.87元,增长2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589.87元,增长2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77.00元,下降22.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1是2022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和费用;2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是因为2022年用于执行监督检查和因防控新冠疫情相关的事项增多;3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减少和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主要是上级统一招标采购预付的车辆购置款。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执行监督检查和因防控新冠疫情相关的事项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相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交流产生的用餐费;对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及相关中心工作所产生的用餐费等。如公共卫生项目检查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807.47元,减少296,915.58元,下降43.11%,主要是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单位运行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健康局机关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支出71,052.00元、水费支出2,360.00元、电费支出9,497.64元、邮电费支出22,119.27元、差旅费支出12,630.15元、维修费支出1,460.00元、培训费支出2,62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120.57元、工会费支出41,233.20元,福利费支出1,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03.4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10,031.2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349,692,333.29元,其中,流动资产141,279,539.48元,固定资产128,162,332.67元,在建工程74,664,466.22元,无形资产5,585,994.9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4,500.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3,347.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XX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2,256.1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4,3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4,007.1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3,8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77,985.1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0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