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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3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屏边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执行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代表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抓好重点促进增收。在努力克服经济下行、疫情影响、税源单一、财政支出需求迅猛增长、大力实施减税退税降费等巨大压力下,充分发挥财政牵头协调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收入增长3%的预期目标。一是抓好重点税源管理。加大对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民族医药科技园等重点税源项目的培育,加强资金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服务措施,夯实税源基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工程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收入全额按期入库。二是抓好日常税收征收。三是抓好非税收入管理。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重点民生保障。一是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落实防控要求,加强资金保障,共安排专项资金1313.9万元,牢牢守住疫情防控防线,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二是惠农惠民补贴政策落实有力。深入推进“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全县“一卡通”平台发放项目上线率在全州率先达100%,通过平台管理,减少中间环节,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直达受益农户,全年上线补贴项目40个,直接发放补贴资金6595.98万元。三是教育投入有力有效。全县教育支出30509万元,同比增长15.1%。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484.79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362.29万元,营养改善计划1557.6万元,校舍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95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60.93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1523万元,州民族高级中学办学经费补助资金1700万元。四是社保投入持续加大。投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6052.5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803.7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8432.05万元,就业补助1076.02万元,公共卫生及基本药物制度改革1361.3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302.68万元。五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投入专项债券项目资金268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219万元,公路建设资金3839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895万元等资金,全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六是政法经费保障有力。投入政法部门办案业务费、装备费、安保维稳、反恐、禁毒、扫黑除恶、普法依法治县等政法经费5597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七是助力农村公益设施改善。积极向上争取彩票公益金,实施村级活动场所(室)建设、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城乡医疗救助、乡村学校少年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82个,金额为1449万元。八是加大文化科技事业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文化专项资金557万元;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安排科技专项资金218.7万元。

  3.加强涉农资金投入,助力衔接乡村振兴。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全年累计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32814.34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30014.34万元,其中,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资金投入占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比例分别为55.6%、36.3%、8.1%。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投入280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分别占资金总额的93.2%、6.8%。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涉农资金支出财务联审,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加快支出进度。采取有力措施,实行按月通报,优先保障库款,加强联审服务,加快资金支付,全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始终保持全州前列,有效发挥资金效益。

  4.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及时分配下达财政直达资金,并对其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直达项目,直接惠企利民。全年上级下达财政直达资金76740.62万元,各类直达资金共分配76740.62万元,分配进度为100%,累计支出72252.82万元,支出进度为94.2%。二是落实好创业担保政策。做好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和云南省“贷免扶补”创业小额扶持贷款贴息拨付等工作,全年发放创业扶持贷款9384.5万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资金2421.95万元。三是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减税降费和留抵退税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0550.35万元,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四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紧扣全县重点项目和企业融资需求,全年举办金融知识讲座2次,开展“政银企”对接会8次,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际问题。五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全面贯彻执行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门槛,助力小微企业更快恢复发展。六是兑现奖补资金增活力。兑现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县级奖补资金283万元。七是努力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2022年,屏边县财政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数为8000万元,实际完成招商引资80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和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财政监督、税政和法规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科、政法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金融和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国有企业管理科、金融监管合作稳定科,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设4个业务科分别是:综合科、征管科、计划稽查科、票据管理科。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屏边苗族自治县绩效评价中心;2.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047,91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7,917.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7,366.35元,下降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3,307.95元,下降4.97%;其他收入减少14,058.4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出3人,调入1人,批准退休2人,人员比上年减少,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115,128.99元。其中:基本支出7,693,237.63元,占总支出的84.40%;项目支出1,421,891.36元,占总支出的15.6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34,474.66元,下降9.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3,156.66元,下降2.08%;项目支出减少771,318.00元,下降35.17%。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调出3人,调入1人,批准退休2人,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减少无纸化前置系统集成技术服务费,财政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经费,财政局工作经费等项目,项目支出比上年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93,237.63元,与上年7,856,394.29元对比减少163156.66元,下降2.0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36,221.70元,占基本支出的9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7,015.93元,占基本支出的8.54%。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调出3人,调入1人,批准退休2人,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1,891.36元,与上年2,193,209.36元对比减少771318元,下降35.1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县财政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经费269,40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财政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支出;绩效管理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屏边县绩效管理支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支出;2021年和2022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专项资金143,3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支出;政府办等44家单位国有资产和全县公租房评估专项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办等44家单位国有资产和全县公租房评估专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5,12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3%。与上年相比减少1,200,416.26元,下降11.96%,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调出3人,调入1人,批准退休2人,人员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本年项目支出减少,减少无纸化前置系统集成技术服务费,财政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经费,财政局工作经费等项目,项目支出比上年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81,80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屏边县财政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屏边县绩效管理支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支出;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支出;政府办等44家单位国有资产和全县公租房评估专项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奖金、绩效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4,47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8%。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人员非基金支付的其他津贴补贴、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346,72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210,51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511,6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7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71.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771.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77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7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30.50元,下降2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30.50元,下降23.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压缩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行任务、交流学习,请示汇报工作接待上级、乡镇办事人员等产生的食宿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015.93元,增加150,909.82元,增长29.82%,主要原因今年办公费、维修(护)费、水费、电费、 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其中:办公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买支出;邮电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通讯费用支出;会议费支出主要用于上级、本级召开的会议支出;培训费支出主要用于上级、本级召开的培训支出;差旅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下乡补助 。委托业务费支出主要用于屏边县绩效管理支出和政府办等44家单位国有资产和全县公租房评估专项支出;维修(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屏边县财政财务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53617.55元,其中,流动资产10077.42元,固定资产643540.1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6935.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828.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6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318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