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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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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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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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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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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屏边县运管局)在当地人民政府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能,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一系列法律规章,管理对象是屏边辖区内在道路运输领域中所有从事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严重线路、区域,逐步建立起“打非”长效机制,逐步克服“打非”难的问题,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管理的规定,发挥维修协会的作用。结合屏边县的实际,整顿经营条件不达标和经营不规范企业,引导维修企业从价格竞争向质量、服务、信誉竞争。三是加大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加大路面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无证经营车辆的监管,另一方面加强源头处监管,确保营运车辆的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四是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客、货运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执行例保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道路运输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五是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六是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发展,认真研究、调查。在县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制定严密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措施,继续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力度,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长室、书记室、办公室、客运股、货运股、驾培维修安全股、财务股、稽查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58,508.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8,508.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69.17元,增长0.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669.17元,增长1.07%;其他收入减少4,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一是每年重新核定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后,实际缴纳部分较上年有所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2022年我部门未收到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核拨的工作经费,其他收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763,014.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870.32元,占总支出的85.93%;项目支出248,143.93元,占总支出的14.0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067.15元,增长0.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779.29元,增长7.43%;项目支出减少88,712.14元,下降26.34%。主要原因一是每年重新核定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后,实际缴纳部分较上年有所增加,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因经费不足原因,协管人员工资还有部分月份尚未发放,故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4,870.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3,443.54元,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426.78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总额增加104,779.29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74,790.47元,公用经费增加29,988.82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2021年8月新招录一名人员,其2021年发放8-12月共计5个月工资,但2022年发放全年共计12个月工资,故人员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县财政局要求,2022年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因 2021年新录用人员的车补也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故公用经费总体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8,143.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展情况:屏财预〔2021〕125号工作经费3,743.93元、屏财预〔2021〕219号购买人员服务经费54,400.00元、屏财预〔2022〕12号购买人员服务经费50,000.00元,屏财预〔2022〕11号工作经费30,000.00元,屏财预〔2022〕147号购买人员服务经费110,000.00元,所有项目均为非基建项目,已支付完成,主要用于:1、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全县道路运输业户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2、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8,508.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增加16,089.17元,增长0.92%,主要原因我单位2021年8月新招录一名人员,其2021年发放8-12月共计5个月工资,但2022年发放全年共计12个月工资,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但因经费不足原因,协管人员工资还有部分月份尚未发放,故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91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688.4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1,311.60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职工重阳节慰问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912.8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74,187.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6,837.2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35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类)支出1,426,247.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247,582.45元,占交通运输(类)支出的87.47%。其中基本工资370,248.00元、津贴补贴634,753.00元、奖金25,63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2,547.45元、其他工资福利(协管人员工资)214,400.00元;公用经费支出178,664.77元,占交通运输(类)支出的12.53%。其中,办公费20,840.71元、电费3,826.50元、水费1,258.60、通信费24,895.60元、差旅费16,484.00元、维修(护)费656.00元、培训费36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经费15,593.36元、其他交通费用90,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7,1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无年初预算,无法对比完成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预算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屏边县财政困难,我单位“三公”经费无法纳入预算,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20.00元,下降83.9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00元,下降18.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公务用车实有数为0,为满足工作需求租用1辆车进行执法工作,相关费用计入其他交通费用中;2022年本单位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到本单位开展各项工作检查及其他县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到本单位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920.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10.84元,增长25.67%,主要原因上年有部分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762.68元、水费551.00元、电费2,353.82元、邮电费15,433.98元、差旅费11,460.00元、维修(护)费656.00元、培训费36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元、工会经费13,593.36元、其他交通费用87,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职工重阳节慰问费)2,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580,554.08元,其中,流动资产94,374.18元,固定资产486,177.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15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292.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4800201111
附件【屏边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