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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56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新现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3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新现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新现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战略性布局、突破性开局的重要一年。新现镇紧紧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县委“1234”发展思路以及镇党委“六个一”发展目标,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开局。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830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4万元,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3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5.17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39亿元。

  一是聚焦优势扩量提质,产业发展转型升级。聚焦“做优一个产业”,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逐步显现,精准培育提升“新现-洗马-永胜-西沙-田心-吉咪”3.3万亩枇杷经济带,优先在新现村舍古冲村小组、洗马塘村对门坡村小组开展枇杷提质增效行动,完成高枝嫁接白肉系列枇杷100余亩,引进龙头企业建设优质枇杷种苗示范基地近200亩。大力发展优质蔬菜、精品水果、中药材等产业,引进企业示范推广蔬菜种植400余亩,示范种植黄金奈李200亩,发展砂仁、万寿菊、三七等中药材6575亩。传统农业稳步发展,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在座斗村、期咪村建成高标准农田8200亩,复垦农用地44.35亩,完成稻谷、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3.9万亩。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16.96万元、耕地力保护补贴321.67万元;大力发展畜牧业,全镇生猪存栏2.1万头、出栏1.3万头,家禽存栏22.4万羽、出栏10.3万羽,肉牛存栏1300头、出栏400头,肉羊存栏1500只、出栏700只。新型产业初步显现,2022年全镇上下配合县级推进屏边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屏边民族医药科技园建设项目落地新现开工建设,有望在2023年底实现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将有力推动新现镇一、二、三产业的有效融合。

  二是凝心聚力补齐短板,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狠抓项目谋划,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瞄准国家和省州县投向,找准切入点、结合点,提前精准谋划好各类项目,持续充实项目储备库。同时,对谋划的项目提前做好项目论证、设计、选址等相关前期工作,把各项准备工作做精细、做扎实,为项目争取打牢坚实基础。2022年全镇共储备谋划项目47个,总投资1.02亿元。狠抓项目推进,争取到各类项目46个、资金5167万元,项目资金争取量创历史新高。投入300万元实施新现镇新现村一二组人居环境整治道路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投入1760万元实施洗马塘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投入2489万元实施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个,新开挖及提质产业路140公里。全力做好产业园区服务工作,聚力服务好屏边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屏边民族医药科技园建设工作。完成347户750余亩项目建设用地征迁任务,涉及土地304户,坟墓28冢,房屋15户,兑付征迁资金5362万元,为项目建设营造了一个安定、团结、快速发展的环境。

  三是倾情倾力强基固本,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坚持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双轮驱动,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的“苗城客厅”形象。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日常动态监测“三类”对象149户365人,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确保实现动态清零,全年累计风险消除19户46人,消除率12.6%。集镇建设全面提质,集镇道路、雨污管网、绿化亮化等规划落地实施,投入3800万元安装雨污管网7600米,强弱电管网3000米,配套管线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提升改造路面4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人行道路、绿化亮化等。投入400万元,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厂1座,配套安装污水处理设备2套,实现污水日处理量400方,解决了集镇地下排水不通、路网不畅等问题。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全面完成马卡、水塘、水田、田心、西沙底、永胜6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投入2000万元全力建设洗马塘村桥头寨美丽乡村;投入120万元实施农房抗震改造40户;投入315万元改建农村卫生户厕900座;投入72万元发放水泥2337吨受益12个村委会112个村民小组;投入434.7万元实施克马田、永胜母租白、底咪等7个村小组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及8个贫困村人饮保障工程后续建设;投入62.69万元加大对农村公路的管护。

  四是肩负使命筑牢屏障,生态底色持续擦亮。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开展“林长制”工作,完成造林1150亩,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2.72%,共设立镇村两级林长25人,聘用护林员190人,镇村两级林长及护林员开展巡林3100余次,发放中央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专项资金42.27万元。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设立镇村两级河长33名,共开展巡河1409次,组织开展“河长清河”“清四乱”行动15次,组织村委会干部及群众250余人次,清理河道垃圾8.52吨。

  五是用心用情改善民生,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始终践行人民政府为人民,全力以赴增进民生福祉,各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稳定扩大就业创业,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统筹“外输”“内拓”两条线促进就业创业。扎实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岗位精准推介,紧盯产业园区、建筑工地、重点项目、扶贫工厂等领域开发岗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40人,发放奖补资金37.4万元,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期320人次,安置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77个,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243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50万元。完善养老、医疗、卫生事业,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工作,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0662人,参保率104.3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465人,参保率99.38%。织密社会兜底保障体系,2022年发放城市、农村低保1442户1997人681.73万元、城乡特困人员生活及护理补贴69人81.8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56户190人18.77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7人10.2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27人44.59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431人25.39万元,发放2021—2022年中央、省级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7.58万元。双拥工作扎实开展,办理优待证157人,发放各类优抚金225人130.19万元,完成新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政治文化建设,不断营造浓厚的政治文化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84项,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8500余件,项目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全力助企纾困,新增市场主体555户。

  六是守牢底线强化治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推进平安新现建设。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完成疫苗接种38978剂次,接种率达92%,排查返乡人员4730人,选派14人组建“强边固防突击队”全力支援金平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清查巡逻整治活动56次,对各类案件易发地段进行突击检查和整治12次,协助查处刑事案件46件,破案9件;协助查处行政治安案件70件,查处31件,查获被盗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13辆,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万元;扎实开展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地质灾害等专项整治及安全巡查,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00起;开展自然资源巡查90余次、食品药品安全类156余次,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年累计收集上报村级“以奖代补”卷宗99件,调解矛盾纠纷118起、调解成功116起,成功率98.31%。收到县信访局交办信访件4件、办结4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9件,办结9件,办结率、调解率均达100%。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2022年,新现镇被评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县级“信用镇”,水田村被评为“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座斗、底咪、马卡、洗马塘4个村被评为“云南省卫生村”,田心村、西沙村被评为“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新现村委会落水洞村小组被评为“红河州绿美乡村”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新现镇人民政府。下设5个综合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新现镇财政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其他事业单位:

   (1)新现镇水务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新现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新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新现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新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新现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新现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

  2.新现镇财政所(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2,823,776.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39,892.12元,占总收入的50.23%;其他收入71,083,884.26元,占总收入的49.7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298,179.30元,增长57.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09,766.60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现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现镇易地搬迁点农特产品交易场所建设项目及产业路提质改造项目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54,907,945.90元,增长339.44%,主要原因为:增加2022年民族医药科技园项目征地、屏边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征地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4,491,281.13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6,254.37元,占总支出的9.35%;项目支出130,975,026.76元,占总支出的90.65%;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842,930.15元,增长54.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0,023,793.81元,下降78.73%,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要求,屏边县第四中学及新现中心校两所义务教育学校设为教育局二级预算单位,不再由新现镇政府统一核算,导致人员经费等相关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0,866,723.96元,增长335.01%,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2022年新现镇新增洗马塘村委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配套设施建设、民族医药科技园项目征地、屏边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征地等项目;2022年涉农资金项目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16,254.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27,402.41元,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8,851.96元,占基本支出的6.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975,026.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0元。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新现镇洗马塘村委会产业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内容:提质改造洗马塘一、二、三、四、五、六组,对门坡,沙梨树,西吐依、下把总片区产业道路5公里,路面类型为预制块路面,平均宽度3.5米,配套建设三面光边沟、涵洞(管)、挡墙等。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98.21万元;

  2.新现镇水塘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新开挖产业配套道路长约6公里,路面平均宽3.5米,路面类型为砂石路面,配套建设边沟2.5公里;提质改造产业配套道路长约8.8公里,路面平均宽3.5米,路面类型为砂石路面,配套建设边沟1.1公里;提质改造产业配套道路长约4.6公里,路面平均宽3.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路面,配套建设边沟1.8公里;提质改造地间道4.88公里;水源工程改造3个;新建集雨蓄水池150个。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497.51万元;

  3.新现镇集镇易地搬迁安置点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日处理量4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1座,占地面积约410平方米,土方开挖约4000立方米,配套建设约200平方米设备间,安装污水处理设备一套,其中,新建机械格栅一个,调节池、厌氧池,沉淀池提升泵各1台,搅拌机一台,流量计一套、消毒柜一套、布水器180个、配电系统1套等。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98.93万元;

  4.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内容:西沙、田心、底咪、水塘每个村委会投入50万元,以抱团发展的模式,在滴水苗城购买固定资产,以委托经营的方式获得收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

  5.屏边县53个贫困村(新现镇9个贫困村人饮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0个自然村蓄水设施、安装主管约16000米、分管约23200米等。截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376.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69,540.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63%。与上年75,383,393.46相比减少5,113,853.18元,下降6.78%,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要求,屏边县第四中学及新现中心校两所义务教育学校设为教育局二级预算单位,不再由新现镇政府统一核算,导致人员经费等相关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13,71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3%。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机关部门如屏边县天然虾青素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屏边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产业园区测绘及征迁工作、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等项目支出需要;

  2.公共安全(类)支出5,2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新现镇2022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相关工作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135,94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科协部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8,87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新现镇文化活动中心修缮相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1,14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抚恤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587,65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支出;

  7.节能环保(类)支出575,94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支出;

  8.城乡社区(类)支出442,58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等;

  9.农林水(类)支出55,797,15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0%。主要用于2022年无害化卫生户厕项目建设、森林生态效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畜禽养殖及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农房改造、水塘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集镇易地搬迁安置点污水处理厂建设、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产业道路建设、村集体经济项目等建设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5,7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屏边县新现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整改项目支出;

  11.住房保障(类)支出628,42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7,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处置、应急抢险处置救援及冬春救助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182.88元,支出决算为112,090.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8,565.5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2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182.88元,支出决算为112,090.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565.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542.46元,下降2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232.99元,增长6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775.45元,下降76.0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公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屏边天然虾青素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工作、清廉云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整治行动、控辍保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187.60元,减少397,169.49元,下降57.87%,降低的主要原因为新现镇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到位,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部门资产总额26,565,043.07元,其中,流动资产13,983,541.96元,固定资产12,581,501.11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46,035,963.23,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470,920.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19,317.4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屏政复〔2021〕67号文件要求,屏边县第四中学及新现中心校两所义务教育学校设为教育局二级预算单位,不再由新现镇政府统一核算,导致固定资产减少。2022年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3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16,361.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2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343,145.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16,361.6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201111



附件【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