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55
-
发布机构屏边县妇幼保健院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31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是:为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 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信息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孕产妇保健
1.出生情况
2022年共出生1334人,其中活产1328人,男性687人,女性641人,男女性别比107.18,住院分娩的活产数1319人,住院分娩率99.32%,剖宫产活产数302人,剖宫产率22.74%。低出生体重儿75人,其中足月低出生体重21人,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5.65%,巨大儿25人,巨大儿发生率1.88%。围产儿死亡10人,围产儿死亡率7.50‰,死胎死产6人,死胎死产发生率0.45%,0-6天新生儿死亡4人,0-6天新生儿死亡率3.01‰。
2.孕产妇健康管理情况
2022年共有产妇1313人,进行产前检查1308人,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8.49%,孕产妇系统管理1208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96%,产妇孕早期建册1240人,孕早期建册率94.44%,产妇产后访视1264人,产后访视率95.18%。产妇孕产期血红蛋白检测人数1311人,检测出贫血人数220人,贫血患病率16.78%;进行孕产妇产前筛查1104人,产前筛查率84.08%,筛出高风险人数0人。本期共筛出高危产妇207人,高危筛出率15.77%,高危孕产妇登记管理207人,高危管理率100.00%。无孕产妇死亡。
儿童保健
1.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
2022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9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78‰;婴儿死亡8人,婴儿死亡率6.02‰;新生儿死亡5人,新生儿死亡率3.77‰。
2.儿童健康管理情况
2022年共有7岁以下儿童10853人,5岁以下儿童7811人,3岁以下儿童4602人。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9978人,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1.9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4183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90%。新生儿访视1277人,访视率96.16%。5岁以下儿童营养评价实查人数6977人,筛查出低体重人数113人,发生率1.62%;生长迟缓人数342人,发生率4.90%;进行血红蛋白检测人数5947人,筛出贫血人数214人,贫血患病率3.60%,其中中重度贫血17人,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29%。已给予宣教指导。
高危儿童筛查及管理情况:2022年共筛出7岁以下高危儿童876人,进行高危管理873人(其中3人失访),高危儿童管理率99.66%,其中低体重人数116人,占高危儿童数13.24%;生长迟缓人数395人,占高危儿童数45.09%,占比最大;消瘦人数88人,占高危儿童数10.05%;肥胖人数28人,占高危儿童数3.20%;佝偻病患病人数19人,占高危儿童数2.17%;轻度贫血人数133人,占高危儿童数15.18%;中重度贫血人数35人,占高危儿童数的4.0%;早产儿数71人,占高危儿童数的8.10%;低出生体重50人,占高危儿童数的5.71%。高危儿童转归197人,转归率为22.49%。
(三)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
1.婚检工作
为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按照省、州的要求,对全县婚姻登记的人群进行检查。2022年全县共有结婚登记人数1444人,我院共完成婚前医学检查1407人,检查率为97.44%。婚检检出各种疾病患者共277人,疾病检出率为19.69%,其中男性93例,女性184例,已给予提出医学指导意见。
2.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
为有效降低残疾儿童的发生率,提高全县出生人口素质,全县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医疗助产机构活产数842人,进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的有839人,筛查率99.64%。
3.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全县医疗助产机构活产数842人,进行听力筛查839人,筛查率为99.64%,其中初筛阳性人数68人,阳性检出率8.10;复筛人数61人,复筛率89.71% ,复筛阳性7人,复筛阳性率11.48%,参加确诊2人,参加确诊率28.57%,最终确诊0人,确诊率0。
(四)危急孕产妇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危急孕产妇抢救工作任务,大力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2022年共救助危急孕产妇3人,使用危急资金10800.00元。
2.产科能力建设及绿色通道建设。全县有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6个乡卫生院开展产科,均有急救车,76个村民委员会均有呼救电话牌、急救药品。
3.业务培训情况:2022年我院举办两期业务培训会,共计32人。参会的主要有各乡镇妇幼专干及县医院妇产科医生,主要培训内容有:“两个高危”规范管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孕产保健、产后出血、母乳喂养、新生儿复苏、儿童心理预警评估等适宜技术。
(五)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情况
(1)孕期首检情况:全县月首次孕检人数1201人,三病首检1201人,检测率100%。其中>12+6周孕检人数205人,占首检人数的17.07%;孕13周前检测990人,早检率为82.43%,比去年同期(79.68%)增加了2.75个百分点,距上级下达目标(≥85%)还差2.57个百分点,二次三病加测664人。检出HIV抗体阳性孕产妇5例(均为原阳),HIV阳性检出率为0.42%;检出梅毒双阳 (TPPA阳性、TURST有滴度)孕产妇4例,梅毒阳性检出率为0.33%;检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54人,乙肝阳性检出率4.50%。
(2)分娩孕产妇检测情况:分娩产妇849人(其中住院分娩产妇数847人,非住院分娩2人,孕期已进行三病检测),死胎死产4人,活产844人(双胎2人),分娩产妇三病检测人数847人,其中孕期三病检测841人,仅产时检测人数6人,孕早期(12周+6前)三病检测人数717人,住院分娩配偶检测人数827人,28-32周三病检测878人。孕产妇三病检测率100%,孕期三病检测率99.29%,早检率84.45%,比去年同期(74.87%)上升9.58个百分点,仅产时检测率0.71%(比去年同期0.83%下降0.12个百分点),28-32周三病加测率91.64%,配偶检测率97.41%。
2.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情况
(1)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情况:HIV感染孕产妇分娩5人(其中1人在蒙自市妇幼院分娩),目前在管1人,无孕36周未服药人员。HIV抗体阳性孕产妇均给予抗病毒治疗实施母婴阻断,母婴干预措施比例100%,病毒载量和CD4检测率100%。HIV抗体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服用率100%,人工喂养率100%,儿童早诊率100%,12月龄、18月龄儿童抗体检测率100%,儿童随访结案11人,HIV母婴传播率为0%。
(2)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情况:梅毒感染孕妇分娩4人,目前在管2人,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治疗率100%,新生儿非梅检测率100%,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100%,随访率100%,儿童随访结案7人,先天梅毒发病率为0。
(3)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情况:乙肝感染孕产妇分娩47人其中HBV-DNA检测37人,检测率76.60%,HBV-DNA>2×105 16人,未检测HBV-DNA人数中E抗原阳性3人,其中抗病毒治疗17人,抗病毒治疗率36.17%,乙肝感染高暴露风险孕产妇抗病毒治疗率89.47%(目标要求≥90%);目前在管的乙肝感染孕妇有30人。乙肝感染产妇所生儿童48人,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100%,首剂乙肝疫苗接种率100%;乙肝暴露儿童随访结案61人,死亡1人,乙肝两对半检测56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人,乙肝母婴传播率1.79%(目标要求≤1%)。
3.婚前保健检测情况
婚姻登记人数1444人,完成结婚登记人群艾滋病、梅毒咨询检测1407人,婚检率97.44%,婚检人群咨询检测率100%,检出HIV抗体阳性6人(男5,女1),其中1人(男)初筛阳性,4人为原阳,HIV阳性检出率0.43%,HIV病毒感染均进行阳性告知,阳性告知率100%;梅毒阳性检出3人(1男2女),均为原阳,梅毒阳性检出率0.21%,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率100%
4.PITC检测完成情况
我院2022年完成PITC检测9914人,其中术前检测529人,其他就诊者3821人,婚前检测1407人,孕产妇154人,HIV阳性性伴检1人,女性阳性子女检测9,孕产妇配偶检测143人,基本公卫体检3800人,VCT检测50人。筛出HIV阳性13人,其中8人为原阳,5人为初筛阳性,确证检测数5人,确证阴性3人,确证阳性2人,已转疾控中心抗病毒治疗,转介率100%。
(六)健康教育工作
我院设有宣教室、健康教育宣传栏,有专人负责,2022年针对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社区居民提供了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022年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24次,开展健康咨询讲座45次,更新宣传栏42期,发放各种健康材料共计38557份。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积极开展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1)规范增补叶酸工作。
2022年全县应免费发放叶酸目标人群为1323人,实际发放叶酸人群为1267人,服用率为95.78%,依从人数1194人,依从率为94.24%。
(2)孕前优生检查工作
认真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为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建档、病史询问、体格检查、标本采集、风险评估、咨询指导、随访等具体工作。2022年1月至12月,已为全县1630名计划怀孕的夫妇进行了免费优生检查,其中:女性815人,男性815人,已完成目标任务的101.88%;在检查中发现风险人群554人,男性247人,女性307人,均进行了个性化咨询指导。
(3)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
2022年12月,为2494对夫妇进行了血常规检查,血常规阳性的有88对夫妇,血红蛋白电泳检查88对夫妇,血红蛋白电泳检查阳性夫妇88对,进行免费基因检测夫妇9对,检出地贫基因携带者3人,其中检出α地贫基因携带者2人,β地贫基因携带者1人,β地贫基因复合α地贫基因携带者0人数;检出双方为同型地贫基因携带者夫妇1对。
2.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2022年全县共收到儿童营养包316800袋,发放营养包260910袋,儿童营养包应领取人数1000人,实际发放1141人,营养包发放率114.10%。营养包服用有效调查4097人次,有效服用3690人,有效服用率90.7%。
3.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的要求,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和“换发”由分娩机构签发,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和“补发”由县妇幼保健院签发,各医疗保健机构凭《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到县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并登记屏边县《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表。
屏边县2021年12月底库存《出生医学证明》303份,2022年申领了800份,共有《出生医学证明》1103份。2022年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活产842人,首次签发710人,医疗机构内出生首次签发率84.32%(外籍活产数127人);换18份、补发10份、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数是152份,共签发《出生医学证明》891份,产生废证1份,废证率0.11%,至2022年库存《出生医学证明》212份。
4.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我县被确定为2022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县,为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我县高度重视,认真部署。2022年我县宫颈癌及乳腺癌任务为完成目标人群的45%。我县2022年35-64岁农村妇女数为25000人,核算需完成“两癌”任务数为3750人。
2022年完成宫颈癌筛查4187人,完成任务数的111.65%,完成目标人群的50.03%;完成乳腺癌筛查4222人,完成率112.58%,完成目标任务的50.65%。
0—6岁儿童视力筛查工作
2022年共有0-6岁以下儿童10853人,完成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9978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和建档率达91.94%;6岁儿童视力检查2105人,6岁儿童视力不良检出人数111人,检出率5.27%。
(八)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传染病登记资料齐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有综合门诊、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口腔科、儿童保健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检验科、党办、院办、医务、财务科、护理部、感染控制科、麻醉科、病案管理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情况说明:我单位现有车辆3辆,无车辆编制,主要用于开展医疗救护和医疗巡诊,车辆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545,091.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6,430.58元,占总收入的49.14%;事业收入6,877,610.91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50.78%;其他收入11,050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29,065.51元,下降13.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8,007.86元,增长6.02%;事业收入减少1,744,377.72元,下降20.23%;其他收入减少662,695.65元,下降98.36%。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分析,在本年度清算了上一年度的屏财社发〔2021〕56号妇幼健康专项资金71525.01元,屏财社发〔2021〕104号妇幼健康项目专项资金50000元、 屏财预〔2021〕237号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线考核经费10000元、屏财社发〔2021〕42号母婴阻断项目补助资金34312元、 屏财社发〔2021〕110号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81000元; 事业收入减少原因分析:受疫情影响,就诊人次比上年减少,业务量减少,导致事业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原因分析:主管部门转拨经费转财政拨款,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647,556.06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0,711.05元,占总支出的87.13%;项目支出1,756,845.01元,占总支出的12.8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34,402.6元,下降18.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03,376.62元,下降21.22%;项目支出增加168,974.02元,增长10.64%;基本支出减少原因分析,由于疫情,市政施工,影响收入,导致收入下降,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原因分析:本年度清算了上一年度的屏财社发〔2021〕56号妇幼健康专项资金71525.01元,屏财社发〔2021〕104号妇幼健康项目专项资金50000元、 屏财预〔2021〕237号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线考核经费10000元、屏财社发〔2021〕42号母婴阻断项目补助资金34312元、 屏财社发〔2021〕110号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81000元等资金,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妇幼保健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90,711.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31,287.32元,占基本支出的6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59,423.73元,占基本支出的3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妇幼保健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6,845.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屏财预〔2022〕1号2022年初预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县级配套经费10208元,主要用于材料购买。
屏财社发〔2021〕56号妇幼健康专项资金71525.0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及其他交通费用。
屏财社发〔2022〕51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2298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屏财社发〔2021〕104号妇幼健康项目专项资金50000元,主要用于印刷费、材料费、维修费。
屏财社发〔2022〕86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206568.4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及专用材料费。
屏财社发〔2022〕85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53431.6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及委托业务费。
屏财社发〔2022〕14号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895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9845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商品和服务支出75155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医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屏财预〔2021〕237号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线考核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屏财社发〔2021〕42号母婴阻断项目补助资金34312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差旅费及委托业务费。
屏财社发〔2022〕29号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115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及委托业务费。
屏财社发〔2021〕110号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结算经费81000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及委托业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6,430.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77%。与上年相比增加232,107.86元,增长3.61%,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常态化,故此疫情期间增加了人力、消杀、医用耗材等疫情防控成本;二是上年度的部分资金在本年度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2,85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办公费及福利费支出9460元,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926.08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469.55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684,638.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08401.42元,其中基本工资1526814元、津贴补贴150800元、绩效工资1668263元、职业年金52132.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2076.7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0291.4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802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5949.53元,其中办公费69793.72元、印刷费9321.26元、水费6366.2元、电费14951.06元、邮电费24396.51元、差旅费57296元、维修维护费6281元、培训费26567元、公务接待费2535元、专用材料费687945元、委托业务费111256.66元、工会经费51269.52元、福利费10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88.8元、其他交通费3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971.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18元,其中生活补助10518元;资本性支出3977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6100元、专用设备购置2367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378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9%。 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460.00元,支出决算为26,12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588.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3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3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妇幼保健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7,460.00元,支出决算为26,12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588.8元,年初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县财政困难,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导致超预算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123.8元,增长4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等于 0.00元,与上年同期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等于0.00元,与上年同期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588.8元,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65元,下降85.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公车,但无编制,无法纳入财政预算,2022年的车辆开支主要来源于中央和省州的项目经费,故出现支出费用比上年增加的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县妇幼保健院部门资产总额15038668.22元,其中,流动资产5310895.21元,固定资产8725928.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1844.43元,其他资产1495676.7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14450.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8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0,2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2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201111
附件【妇幼院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