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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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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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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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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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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501000
第一部分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卫生健康的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对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依法开展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饮用水卫生(涉水产品)、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等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中医管理、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的监督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依法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和公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建议。执行妇幼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依法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咨询以及被监督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工作。
3、职业卫生工作。
4、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5、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6、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7、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监督工作。
8、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9、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0、餐具集中消毒单位及消毒产品监督工作。
11、卫生健康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疗机构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595810.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8,889.42元,占总收入的97.06%;其他收入46,921.57元,占总收入的2.9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379.78元,下降0.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333.67元,增长14.6%;其他收入减少207,713.45元,下降81.57%。主要原因是,卫生局转拨款由其他收入转变为财政拨款,导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而其他收入较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21,036.29元。其中:基本支出893,225.36元,占总支出的55.1%;项目支出727,810.93元,占总支出的44.9%;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1,805.82元,下降8.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7,840.78元,下降23.07%;项目支出增加126,034.96元,增长20.9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防疫支出较去年减少,导致总支出比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3,225.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1,590.66元,占基本支出的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634.7元,占基本支出的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
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7,810.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常消毒工作经费5418元,支付未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476000元,支付未完成;
公益性岗位补贴34821.57元,支付未完成;
国家监督抽查项目经费9784.42元,支付未完成;
职业病防治项目经费18500元,支付未完成;
基本公卫考核资金5000元,支付未完成。
我单位依法开展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现场采样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2022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卫生监督协管员1500余人次,检查单位1178家次,查处案件34件,其中:一般程序17件,简易程序17件,结案率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完成上级下达“双随机”任务数11家,完成率100%,完结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4,307.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8%。与上年相比增加52,339.02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卫生局拨款由于其他收入转变为财政拨款收入,导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73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保险。
2.卫生健康(类)支出141359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1340782.0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425.39元、资本性支持(办公设备购置)310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569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27.00元,支出决算为33444.48元,完成预算的444.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086.4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27.00元,支出决算为33,444.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086.48元,无预算数,无法对比增长率;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财政困难,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法纳入预算,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增加15216.13元,增长5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713.13元,增长5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7.00, 减少1.3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和常消毒工作,增加车辆运行费及接待费,导致“三公”经费超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职业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本县开展双随机抽检工作、协管考核工作、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32.27元,比上年增加23,897.22元,增长34.77%。增加主要原因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职业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职业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工作发生的支出。其中:包括邮电费5756.75元、其他交通费用457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03.40元、工会经费8328.00元、福利费480.00元、公务接待费1358.00元、培训费480.00元、差旅费4151.07元、水费1785.80元、办公费13659.2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166437.15元,其中,流动资产867.38元,固定资产165569.77元,无形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828.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501111
附件【j-58-屏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