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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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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白河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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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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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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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中医常规诊疗护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相协管、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狠抓疫情防控
在疫情防控中,按照屏边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优化业务培训,截至2022年10月组织全院职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行培训演练3次;积极参与抗疫支援,2022年我院共派出4人参加支援河口的疫情防控工作,其中护理人员3人,中医医师1人,并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支援工作,获得了河口县人民政府及当地居民的一致好评。
2、完善医疗、医务工作
2022年我院以创建云南省国家级等级医院标准为指导在屏边县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医共体的契机下,我院投入15万余元完成手术室改造,在总院派驻的副主任医师朱学军的带领下现已开展一级手术22例,二级手术2例(左手食指骨瘤切除术、左手食指截指术)。同时我院积极发挥心脑血管救治站的急诊、急救作用,2022年06月13日在屏边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老师的远程指导下医护配合成功实施救治急性前壁心肌梗死溶栓治疗1例。心脑血管救治站、手术室的建成使用,大大提高了我院医护人员医疗救治能力,为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基础。截至9月,共接诊门诊患者32050人次,较去年同期上升41.36%,接诊住院患者934人次,较去年同期上升24.53%。
3、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我院现有公共卫生服务专职人员6人,年内通过村医培训会加强村医服务能力,保证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年内全镇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545份,建档率85.26%,开展健康教育讲座59期次,开展公众咨询6次。居民知晓率达63.5%,满意度达90%。
4、健康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新调整的云南省健康扶贫政策,精准对标中央要求抓落实,努力做好健康扶贫工作。根据12个自然村人口数及患病特点,制定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由卫生院所有医务人员及村医组建了12个签约团队,截至9月底,签约了17454人,履约人数14986,履约率85.8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检验科、党办、院办、医务、财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
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情况说明:我单位现有车辆3辆,无车辆编制,主要用于开展医疗救护和医疗巡诊,车辆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02,626.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0,027.62元,占总收入的57.77%;事业收入4,300,703.7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1.34%;其他收入91,894.81元,占总收入的0.8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97,079.40元,增长6.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0,062.26元,增长9.27%;事业收入增加678,650.91元,增长18.74%;其他收入减少591,633.77元,下降86.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469,767.99元。其中:基本支出8,184,821.80元,占总支出的78.18%;项目支出2,284,946.19元,占总支出的21.82%;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0,896.61元,增长8.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11,139.92元,增长20.83%;项目支出减少610,243.31元,下降21.0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84,821.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11,657.24元,占基本支出的61.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73,164.56元,占基本支出的38.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4,946.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村医工资项目总支出21,100.00元,用于发放村医工资,已按时按量完成。
村医养老保险项目总支出36,000.00元,用于缴纳村医养老保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有乡村医生人数给予了养老保险补助。
基本药物补助项目总支出422,553.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8,453.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用耗材、村医基药补助;资本性支出44,1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保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总支出1,229,045.2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6,151.65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93.55元,主要用于发放村医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了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力量,保证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顺利实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总支出139,066.3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432.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60,634.39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乡办公费等。完成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患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糖尿病患者签约,并及时考核兑付各服务团队签约服务费,使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知晓率达到预定标准,得到了广大群众认可。
肺功能仪采购项目总支出349.94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9.94元,用于购置肺活量吹嘴。
常消毒项目总支出19,083.56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083.56元,主要用于常消毒专项日常工作。
特岗医生补助项目总支出55,032.1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032.10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岗医生工资及缴纳五险一金;已做好特岗医生薪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等相关工作,提高了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慢性病管理项目支出11,42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1,420元,主要用于购置慢病中心办公设备。
医疗能力服务提升项目总支出188,287.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07.00元、资本性支出77,680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设备,院内修缮。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新冠疫苗补助项目支出163,009.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09.00元,主要用于购置疫情防控物资;资本性支出41,000元,建立了移动式核酸采样亭。积极参与抗疫支援,并以优异的成绩圆满完成支援工作,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9,461.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59%。与上年相比增加218,377.21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1,31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0,450.08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办公费及福利费支出860.0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326,24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15,376.68元,其中基本工资1,051,659.00元、津贴补贴274,404.00元、奖金274,404.00元、绩效工资1,924,653.7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3,775.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747.99元、住房公积金26,28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3,037.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516.06元,其中办公费39,257.00元、电费29,408.99元、培训费1,160.00元、专用材料费169,077.56元、劳务费696,716.05元、工会经费37,583.52元、福利费9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242.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73.30元,其中生活补助6,573.30元;资本性支出162,78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3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148,480.00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301,9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8,426,498.50元,其中,流动资产2,379,867.55元,固定资产5,896,630.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961.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4,707.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收入,《“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8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