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64
-
发布机构屏边县国有林场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31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国有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2001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国有林场是以生态修复、生态建设、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的公益型国有林场,其主要职能是:
保护和培育下辖10个国有林区国有森林资源,做好森林火灾的宣传、预防和扑救,林业有害生物的预警和防治,森林资源和林地的保护与管理,区域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持区域生态安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场在州、县林草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创新,抓管理守森林。回顾一年来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1.创新管理模式,公司承包管护。通过公开招投标,将98977.5亩国家生态公益林及5044亩天然林停伐保护林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林地承包给中标的两家公司进行管护,林场通过一年一签、一季度一次考核、一次付款的方式来严格管理管护公司,日常工作中林场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承包方的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到位,巡护不及时,管理不力,造成森林资源遭破坏的,按承包合同扣减相应管护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明确岗位,落实责任。采取定人定岗,分片负责的方式,将林场职工分配到林区管护站进行长期值守。林场职工的进驻,极大地提高林区的管护质量,林区出现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2021年度在全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国有林区范围没有出现任何火情、火警,无森林火灾。
3.一如既往的抓好林草局各联营林场经济林木的日常管护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管护站。分别是:
1.办公室 负责机关运转等工作。
2.财务科 财务核算等工作。
3.管护站 负责林区管护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2辆。车辆超编的原因,超编实有车辆12辆为事业单位车辆,事业单位车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36,631.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6,570.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60.98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089.80元,增长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083.77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入一人的工资支出;其他收入减少49,993.97元,下降99.88%,主要原因2022年度内的非财政拨款资金较上年减少防火经费,所以其他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8,973.69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161.22元,占总支出的96.92%;项目支出50,812.47元,占总支出的3.0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794.22元,增长2.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480.75元,增长8.82%,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调资、调入一人的工资支出;项目支出减少95,686.53元,下降65.32%,项目支出减少是本年较上年减少地租费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8,161.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3,896.79元,占基本支出的9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264.43元,占基本支出的4.02%。与上年对比全年基本支出增加129480.75元,增幅8.8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入一人,增加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812.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森林防火经费50,812.47元,已完成。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的相关支出,发放防火宣传日用品、签订防火责任书、粘贴省州县防火命令、户主通知书,发放各类应知应会手册、宣传单份、手机短信,悬挂和粘贴标语等,有效地摸清林场森林草原火灾易发区域,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更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全年未发生火情、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570.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上年相比增加59,163.77元,增长3.7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资、调入一人的工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9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81,69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3.农林水(类)支出1,183,43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1%。主要用于工资、机构运行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2,5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8元,支出决算为14,8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4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8元,支出决算为14,8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由于我县财力有限,预算三公资金不足,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求,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45.41元,增长3.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71.41元,增长23.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26.00元,下降29.72%,“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乡工作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区管护工作汇报等;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2765919.36元,其中,流动资产1619110.4元,固定资产24241.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122566.9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647.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62.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GK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3200100101111
附件【2022年屏边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