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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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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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第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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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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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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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第四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是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德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成长为品德优秀、思想端正的学生,让学生获得基本的基础知识,尽可能培养其自学能力。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在县委、县政府、县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资源优化整合提升和教育脱贫攻坚的主要目标及重点工程,着力强化教育党建工作,着力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德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让学生成长为品德优秀、思想端正的学生,让学生获得基本的基础知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苗乡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校务处、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妇委会、团委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14,415,81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75,814.20元,占总收入的99.72%;其他收入40,000.03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415,81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75,814.23元,其他收入增加40,000.03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分开独立核算,2021年无公开基数、无法比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14,994,885.37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6,574.46元,占总支出的79.47%;项目支出3,078,310.91元,占总支出的20.53%。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994,885.37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916,574.46元;项目支出增加3,078,310.91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分开独立核算,2021年无公开基数、无法比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16,574.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33,514.86元,占基本支出的9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3,059.6元,占基本支出的2.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8,310.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预算支付单位办公经费97.63万元,实际支付单位办公经费78.95万元,完成项目81%。
2.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100.75万元,实际支付100.75万元,完成项目100%。
3.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编码:532523221100000784449。财政拨款额度93.8万元,实际使用81.06万元,完成整体目标86%。剩余资金用于2023年春季学期。
4.完成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田径场-环形跑道维修改造,项目编号:532523221100001319067。项目施工面积≥4000平方米,总工程项目≤60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20万元,实际支付20万元,完成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02,095.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5%。与上年相比增加14,402,095.82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分开独立核算,2021年无公开基数、无法比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1,556,78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4%。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学生公用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8,90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主要用于教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37,05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教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39,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教师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2年分开独立核算,2021年无公开基数、无法比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部门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部门资产总额12,923,074.98元,其中,流动资产1369834.74元,固定资产净值8,693,240.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6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本单位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和支出数,《“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1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第四中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