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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8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文艺演出,保护和传承当地少数民族文化,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群众文化辅导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参加屏边县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文化惠民演出。参演节目:《芦笙踩堂》《悄悄话》《领航》。

  成效:提高群众文艺生活,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舞蹈工作室、创作室、声乐室、舞美室、道具室、工青妇、服装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822,66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7,961.35元,占总收入的99.35%;其他收入24,699.00元,占总收入的0.6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2,983.10元,下降1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317.90元,增长5.63%;其他收入减少655,301.00元,下降96.3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2021年文化振兴发展项目经费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912,392.35元。其中:基本支出3,611,120.56元,占总支出的92.30%;项目支出301,271.79元,占总支出的7.7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934.02元,下降0.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9,045.05元,下降7.17%;项目支出增加242,111.03元,增长409.2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第八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补助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11,120.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15,367.36元,占基本支出的97.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753.20元,占基本支出的2.65%。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17,178.91元,公用经费人均支出3,191.7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271.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用于开展屏边县惠民演出送戏下乡工作及音乐创作、购买演出道具等,2022年已完成1-2阶段送戏下乡演出任务,第三阶段于2023年年初已完成演出等待财政通知后支付尾款。开展工作情况:在2022年已完成惠民演出送戏下乡工作14场,音乐制作2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7,961.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8%。与上年相比增加109,554.18元,增长2.9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10,38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0%。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经费、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6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公务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5,612.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21,3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67.04元,支出决算为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67.04元,支出决算为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034.00元,降9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34.00元,下降92.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峨山歌舞团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部门资产总额745,869.61元,其中,流动资产555,235.52元,固定资产190,634.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873.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851.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9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57003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