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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94
  • 发布机构
    中共屏边县委宣传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总体规划,落实州委工作要求,研究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社会科学学术研究、项目申报和学术推广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4.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县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我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负责联系县外新闻媒体、县级新闻单位和对外宣传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6.对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事业改革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承担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等。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9.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电影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电影业的管理政策,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10.统筹指导协调县融媒体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新媒体准入管理。负责有关县内媒体的监督管理。

  1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保卫工作。

  12.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研究拟订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可信体系建设,督促落实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军事等各个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协调全县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3.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研究分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措施,对全县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和诚信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负责全县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创建评选活动。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

  14.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文艺、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5.宏观指导屏边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屏边苗族自治县文联。归口领导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领导和管理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影电视安全传输和公共服务中心。

  16.完成上级宣传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承担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对中小学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进行宏观指导。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网络学习平台建设工作。

  3.负责规划部署指导全县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及推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等。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宣传和教育活动。

  4.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和网络文化等方面改革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宏观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工作和文艺队伍建设,统筹协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有关工作;承担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5.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新闻舆论宏观管理业务和新闻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和开展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新闻发布和县内重大新闻宣传报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联系县外新闻媒体、县级新闻单位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和来访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承担县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承担本县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业务工作,指导、监督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证年检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工作;对新闻出版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管;组织指导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等的发行工作;协调、指导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建设工作;承办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及报批工作;负责本县涉外著作权事务和对外交流的有关工作。

  7.承担全县广播电视制作、传送、播出机构和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县域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负责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承担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行政审批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统筹协调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舆论引导相关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信息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网络执法督查有关工作,统筹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完成上级网信办和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和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包括: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协调科、理论科、宣传教育科、文化艺术科、新闻与传播管理科(县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出版发行和版权管理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思想道德建设科、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广播电影电视安全传输和公共服务中心;

  2.屏边苗族自治县网络应急指挥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志愿服务促进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295,039.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5,039.95元,占总收入的89.67%;其他收入6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33%。主要原因是2022年从县委办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无法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667,788.25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801.96元,占总支出的45.48%;项目支出3,634,986.29元,占总支出的54.52%;主要原因是2022年从县委办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无法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2,801.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9,596.39元,占基本支出的8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3,205.57元,占基本支出的10.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34,986.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无线覆盖(数字)(模拟)运行维护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设备经费1,053,431.72元,保障全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范围的发射机及附属系统、保障建成的县级应急广播正常运行;

  2.省级广播电视无线覆盖运维、广播电视直播卫星、应急广播运维费36,600.26元,长期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时事新闻、惠农政策、气象预警、农业科技等信息服务;

  3.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维护费99,750.00元,购买无限台站监测设备,维修维护发射台等,保障广播电视正常运行;

  4.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及村村响运行维护12,400元,为当地群众及时、有效地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政务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等服务;

  5.打造基层公共服务现场观摩点合作经费50,000元;

  6.农家书屋管理运行补助经费160,000.00元,为全县的农家书屋补充更新书目,积极运用农家书屋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满足全民精神文化需求;

  7.省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92,949.74元,用于电费及维修费,广电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制度、窗口、公示牌费,屏边县应急广播全覆盖建设项目启动费等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8.行政运行支出1,574,504.57元 ,其中,对外宣传工作经费337,876.01元,县级广播电视和微信抖音等全平台累计发布新闻产品90000余篇(条),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稿件1300余篇(条),中央级90余篇,省级470余篇,州级770余篇;双提升特色课程补助经费600元;全媒体营销项目经费200,000元;应急广播建设及维护项目经费40,000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78,465.26元;精神文明建设经费59,905元;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费20,000元;常委工作经费50,000元;舆情监测工作经费20,000元;宣传存量工作经费35,510元;县人大换届工作经费97,289.3元,巩固脱贫攻坚接续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000元;2021年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经费4,859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解读项目经费20,000元;乡村振兴补助经费50,000元。保障行政运行;

  9.文明城市复查专项经费305,350元,迎接2022年省级文明城市复查,开展实地测评点位打造查缺补漏、入户模拟调查测评等各项迎检工作,为下一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奠定基础,提升滴水苗城的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

  10.网信工作经费50,000元,健全技术化广域全媒体信息监测系统,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信息查找手段,提升互联网信息全天候巡查能力,优化互联网信息查找工作机制长效建设,提升网络安全工作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5,039.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6%。主要原因是2022年从县委办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无法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77,01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2%。主要用于职人员工资福利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55,131.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2%。主要用于应急广播、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乡镇补点转播台“三化”美丽台站建设、运行维护检修工作和监测设备安装调试;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02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开支;

  4.卫生健康(类)支出146,10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8,7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400元,支出决算为43,3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39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400元,支出决算为43,3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3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厉行节约,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2022年从县委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无法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基层单位来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新闻媒体宣传等所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205.57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2022年度从县委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无法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2137.05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2137.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无法比较,主要原因是根据从县委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无法对比。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201111



附件【中共屏边县委宣传部宣传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