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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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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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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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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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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
2.研究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县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县管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制定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4.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方针和政策。
5.宏观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6.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县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9.指导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抓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制定或参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办法、规定和措施。
11.研究指导全县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
12.指导县直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13.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聚焦干部、组织、人才及自身建设4个方面,重点推进20项重点工作,全力打造3个“拳头产品”,推动组织工作更加精准有效服务和保障屏边高质量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确保组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一是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二是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能力水平提升行动;三是健全完善更加务实管用的组织工作制度体系;四是创新建立“以一带三”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不断推进干部工作质量提升,锻造一支堪当重任的新时代干部队伍。一是深入推行“常态化干部调研考察”行动;二是创新开展“驻村队员擂台比武”活动;三是创新开展“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擂台比武活动。
3.不断推进组织建设提质提效,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一是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领域建强;二是实施党员发展管理规范工程;三是深入推进“智慧党建”服务基层活动;四是持续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五是扎实推进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六是深化“好书记大比武”“乡村振兴大擂台”活动。
4.不断汇聚人才力量赋能驱动,为屏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一是深入推进“人才兴县”行动;二是深入推进“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
5.不断加强组工模范部门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铁军。一是深入开展“组工干部能力提升”行动;二是深入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
6.全力打造3个“拳头产品”。一是创新开展“红色人才下基层”项目;二是创新“三项挂联”机制打造机关党建品牌;三是创新实施“万吨水泥进农村”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公务员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调研室、党员教育管理科、信息科、县直机关党建综合科、离退休干部科、人才办。所属单位2个:党群服务管理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616,499.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8,599.82元,占总收入的76.31%;其他收入2,277,900.00元,占总收入的23.69%。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委组织部等7个单位改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财务收支核算的批复》(屏政复〔2021〕21号)文件,我单位2022年成立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733,942.12元。其中:基本支出5,517,475.05元,占总支出的56.68%;项目支出4,216,467.07元,占总支出的43.32%。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委组织部等7个单位改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财务收支核算的批复》(屏政复〔2021〕21号)文件,我单位2022年成立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17,475.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80,777.69元,占基本支出的8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6,697.36元,占基本支出的13.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16,467.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8,599.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39%。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委组织部等7个单位改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财务收支核算的批复》(屏政复〔2021〕21号)文件,我单位2022年成立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04,85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6%。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工作等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9,04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7%。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在职干部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5,65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机关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47,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2022年度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21,1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076.28元,支出决算为26,2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24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2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076.28元,支出决算为26,2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24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大力压缩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
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委组织部等7个单位改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财务收支核算的批复》(屏政复〔2021〕21号)文件,我单位2022年成立为一级预算单位,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法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机关开展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等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6,697.36元,根据《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县委组织部等7个单位改为一级预算单位单独进行财务收支核算的批复》(屏政复〔2021〕21号)文件,我单位2022年成立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上年数,无法对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部门正常运转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575789.10元,其中,流动资产196934.12元,固定资产378854.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78854.9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5789.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8854.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7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