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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81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3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3.指导、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屏边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执行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水利投资完成情况

  2022年度1-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10个,截至10月20日,完成投资74306万元,县级目标责任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0000万元。完成占比为123.84%。

  2.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2022年来,我局紧紧抓住水安全保障建设规划龙头,根据国家政策和投资重点,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申请申报项目资金,前期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谋划包装22个项目,总投资745809万元。其中:规划11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8个项目,开工建设3个项目。

  (1)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情况。

  石夹槽水库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目前已完成开展了物探、试验工作;桥田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珠江水利委员会已完成审核,待报省发改委审核后即可出具可研批复,正在办理用地预审;凹嘎水库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新华水库取得了可研批复,正在办理初设批复;屏边县岩峰窝水库、屏边县沙子地水库正在规划阶段。

  (2)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推进情况。

  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完成招投标,于2022年5月27日正式开工,累计治理河长220m,完成投资50万元。屏边县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初步设计报告完成招投标工作,于3月24日正式开工,累计治理者底冲河500米,其中左岸350米,右岸150米;所河冲河左岸150米,清淤150m,共计治理河长750m,完成投资173万元。屏边县凹嘎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工程于2022年3月30日开工,目前累计治理河长324m,完成投资95万元。南溪河人字桥至湾塘集镇段治理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珠江水利委员会已完成审核待批复,目前正在办理用地预审方案编制工作。屏边县城三河(干河、观音河、牧羊河)治理工程初设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州级评审,正在组织招标工作中。屏边县新现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可研报告、屏边县南溪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工程可研报告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审核,待批复。屏边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正在规划阶段。

  (3)PPP项目推进情况。

  屏边县新华水库及城乡供水一体化PPP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方招标相关事宜,现完成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理及质量检测的招标工作,项目合同已签订,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平台公司已组建完成,投资协议尚未签订。

  (4)包装申报州农发行申请贷款项目推进情况。

  完成屏边县南溪河湾塘段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估算投资为42622.28万元)和屏边县新现、白河供水保障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总投资19901.31万元)的编制,目前处于融资阶段工作。

  3、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

  (1)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管理制度和农村饮水安全分片包干制度,根据要求,于5月、8-9月份分别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地毯式排查工作,做到排查全县全覆盖,动态掌握全县饮水情况。

  (2)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已完成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理及质量检测的招标等工作,项目合同已签订,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平台公司已组建完成,投资协议尚未签订现正在跟进。

  (3)屏边县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

  已取得环评、用地批复以及特许经营权、水价文件、供水协议、成本水价管理办法等融资要件,组建了项目公司,2022年10月16日施工进场,预计2022年底能完成工程建设。

  (4)屏边县和平镇白鸽村片区自然能提水工程。

  已完成竣工验收,解决了10个村民小组412户1869人及540亩耕地的用水问题。

  (5)屏边县玉屏镇龙古村片区自然能提水工程。

  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招投标工作,于2022年9月1日开工,工程建成后将解决龙古村委会8个村民小组的安全饮水和312亩农田灌溉供水问题。

  (6)玉屏镇小平田村供水保障工程

  已完成玉屏镇小平田村供水保障工程竣工验收,解决了34户117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白云乡太平村、玉屏镇文革村、腊梯上寨、白河镇老龙潭、新现镇路底马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累计受益2238人。

  4、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1)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推动履职尽责

  一是持续完善健全河湖长组织体系,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各级河(湖)长信息,完成县、乡镇、村(社)级113块河长公示牌内容更新及维护。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县、乡镇、村三级河(湖)长共巡河巡湖12171次,其中:县级159次、乡镇级1700次、村级10312次;三级河(湖)长通过手机APP共提交35个问题,35个问题均已按期办结,各级各部门开展督察51次,督察发现165个问题均按时按质整改完成;对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9份。三是强化履职能力,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24次,乡镇级、村级河(湖)长参训参加培训累计519人次。

  (2)进一步强化重点河湖保护治理

  一是完成屏边县14条(座)河(库)“一河(库)一策”滚动修编及河湖健康评价编制。二是深入开展河湖“四乱”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并整改销号“清四乱”问题2个;开展“清河行动”49次,参与人数1234人次,出动机械设备40台(次),清理河(湖)49条(个),累计清理污染物1553.83吨,累计投入经费86.13万余元。三是推进河道采砂整治常态化,规范合法采砂,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件,取缔非法采砂点1个。

  (3)进一步强化美丽河湖建设

  一是成功申报了四岔河湾塘段、云洞水库2个2022年州级美丽河湖,正积极申报省级美丽河湖。二是对省级美丽河湖牧羊河、红旗水库以及3个州级美丽河湖营盘水库、云洞水库、四岔河湾塘乡段按月开展水质监测,截至目前所有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三是按照省、州要求,对照评定指标要求,以水质监测为重点复查内容,完成2020年评定的2个省级美丽河湖和2021年1个省级美丽河湖、1个州级美丽河湖“回头看”复查工作。

  (4)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印发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各项任务目标。二是针对全县县、乡镇、村社三级河长履职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截至10月共通报3次。三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节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宣传24次,发放宣传资料9190余份。

  (5)探索护河新力量,积极推进“党建+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强化协调联动,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印发《2022年“河(湖)长+ 检察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屏边县2022年“河(湖)长+警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召开县级联席会议4次,建立健全“河长+联系部门+成员单位+河长办”等“河长+”工作联动机制。二是及时开展“党建+河湖长制”工作,争取2022年10月底前制定印发屏边县“党建+河湖长制联建”实施方案,结合河长清河行动,发挥党员队伍生态文明建设先锋模范作用,营造以点带面示范效应,全面推进全县河(湖)长制工作。

  (6)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一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取用水管理。共受理取水申请4件,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4份,审批取水许可4件,对取用水户开展取用水行为、节约用水检查24次。开展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问题两个并完成整改,完成取水在线流量监测站点4个。二是强化生态流量监管。按月通报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情况,截至10月共发布9期通报,对流量问题突出的电站进行约谈1次,组织召开生态流量整改推进会2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1份。三是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每月按时开展完成红旗水库、大围山两个水源地的水质检测取样送检任务,根据检测结果,两个水源地的水质均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完成县城周边五个水源点3-7月的取水送检和3-9月的流量测算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水资源费征收。按国家水资源费征收规定,水资源科对县内小水电站、桶装水厂等各类取用水户的取水开展征收水资源费工作,截至9月共征收水资源费282.389706万元,同比增长34.7%。追缴水资源费17.821992元。

  5、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

  一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要求,2022年以来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6件。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规范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累计接受8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二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通知各生产建设单位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021年审批的5个项目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12万元(其中两个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切实做到审批一件,征收一件,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做到应收尽收。三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2022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次,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1次,下发整改通知5份,不断强化执法力量。四是水土流失治理情况。2022年屏边县有28平方千米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截至10月,完成治理面积20.5平方千米,完成任务数的73.21%。

  6、扎实开展小水电站监督管理

  一是完成九千岩电站退出工作。根据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工作要求,联合发改、环保等部门,完成电站退出工作。二是完成屏边县小水电发电量统计上报工作。全县正常运行发电电站27座,总装机178000kW,安排专人,每月定时收集汇总发电量,按时完成小水电发电量统计工作,2022年1至9月,屏边县总发电量为71171.02万千瓦时。三是全覆盖开展小水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县域内小水电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全覆盖排查,以问题为导向,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加强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力度,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确保电站安全生产。

  7、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

  (1)水情、雨情、灾情情况

  2022年以来,全县累计降雨量同比明显减少,库塘蓄水量少于2021年同期;部分乡镇因季节性缺水,受旱人口达551人;由于单点强降雨增多,洪涝受灾人口达468人。

  (2)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2022年度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水库“三个责任人”、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人员信息,落实水库值班人员,并按要求完成上岗前培训,按上级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二是及时修订完善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以及超标洪水防御应急预案;完成水库调度运用方案、防汛应急预案以及河道采砂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机制。三是2022年组织开展山洪灾害群众转移避险应急演练,共计完成水库演练次数8场,演练参与人数98人。针对全县70个山洪灾害隐患点,积极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预警员山洪灾害防御培训,培训72人次。累计发放山洪灾害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发放山洪灾害明白卡2200份。四是以坝塘、水库、在建工程、河道重要地段、山洪灾害隐患点等为重点排查对象,自2022年1月以来累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4次,共计发现隐患问题12个,均及时反馈并整改到位。五是积极做好帐篷、棉被、衣服、大米、抢险麻袋等应急物资储备,已储备25类5万余件应急救援物资,县、乡镇14支应急救援队302人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及时处置救援。六是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汛期水库、在建项目等巡查排查,确保安全度汛。

  8、水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2022年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法5次,参与学习150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网上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7场次,参与答题300人次,合格率达80%以上,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二是以“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防震减灾日”“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日”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2022年共组织、参与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6次,悬挂宣传横幅10条,共发放宣传单/册5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三是2022年新增行政执法考试5人,已完成报名待参试,截至目前,局共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50人,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26人。

  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简化审批流程,我局共14项(13项许可,1项其他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人进、事进、权进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受理在中心、办结在中心、一个窗口对外”的一站式审批。二是积极牵头组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22年共上报计划7项(6项单部门开展,1项联合自然资源局开展),截至目前,共完成5项,其余2项正在有序开展。三是推动开展“办事通”办件工作,提高活跃度,局干部职工均完成办事通安装注册认证,每月按时汇总报送使用情况,截至9月,我局身份证前6位为532523的干部职工办事通总积分为13469分。四是组织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2022年协调相关科室共录入监管行为44条。五是协调科室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2022年共归集数据377条。

  10、全力抓好质量与安全

  一是2022年,全县新开工水利工程4件,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受监督项目严格执行有关水利工程质量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2022年完成了3个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均为100%。二是在全县水利系统组织召开“质量月”专题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挂宣传标语5幅、发放宣传册500余份,组织进行施工人员质量培训2次,共50余人参加。三是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4份,分管领导与科室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10份,与各乡镇水务服务中心、水库、直属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13份,与小水电站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7份,与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职工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9次,累计排查出问题隐患149条,均完成整改,形成闭环管理。五是为做好我县汛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州级水利部门工作要求,以云洞水库、营盘水库、大绿树水库、红旗水库、团坡水库及在建工程等为重点,及时开展汛前、前中及汛后安全大检查。

  11、全面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论述制度,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加强各类宣传、工作群等平台管理。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等制度,严把党员发展关,不断加强党员教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科室10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建设运行管理科、水土保持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河(湖)长制工作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 屏边苗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2.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

  3.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4.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5. 屏边苗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

  6.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库运行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9,963,255.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63,255.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391,626.99元,增长32.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91,626.99元,增长32.98%,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开工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治理工程和屏边县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治理工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9,963,255.47元。其中:基本支出8,036,160.96元,占总支出的16.08%;项目支出41,927,094.51元,占总支出的83.92%。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105,240.09元,增长31.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24,673.15元,增长11.44%;项目支出增加11,280,566.94元,增长36.81%;主要原因分析支付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省级补助项目、抗旱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乡镇禽养及人饮巩固提升项目、屏边县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治理工程和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治理工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36,160.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19,471.10元,占基本支出的9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6,689.86元,占基本支出的5.19%。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对比新增加人员1人,本年度工资调高标准,支付用于屏边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27,094.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农村水电增加效扩容工作经费支出150,000.00元。用于支付大围山、红旗水库水质检测费、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运维费、复印机、公务用车使用费等日常运行的费用,提高屏边县水务局机关工作及效率。

  (2)工作经费支出6,409.29元和稳增长促发展奖补工作经费支出140,000.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费、网络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河湖长制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用于河湖宣传资料、河湖宣传视频制作费、河长公示牌更换项目工程款,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河湖保护落实有效,河湖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完善提升,水文化氛围、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河湖爱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生态效益效果显著提升,努力推进全县重要河湖库渠“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落实。

  (4)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治理工程支出8,058,276.59元,用于项目的工程进度款,项目完成治理河长5.58km。

  (5)屏边县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治理工程支出7,182,234.64元,用于项目的工程进度款,项目完成治理河长3.58km。

  (6)屏边县红旗、团坡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170,000.00元,用于支出水库维修养护的工程款,完成红旗水库、团坡水库2座水库大坝溢洪道、闸室输水道、排洪河道清理等内容。

  (7)屏边县2022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530,000.00元,用于支出水库维修养护的工程款,完成山源水库、芹菜塘水库、克田水库、白云水库、韦家菁水库、田尾巴水库、红旗水库等7座水库大坝内外坝坡、溢洪道、排水沟、输水渠等清理,闸室维修养护,大坝安全观测设施维修,排洪河道清理等内容。

  (8)屏边县2022水资源管理项目支出150,000.00元,用于大围山红旗水库水质检测费、在线监测项目技术服务费、水资源开发专班办公室墙体布置费,完成屏边县自来水公司、红河珍茗食品有限公司、屏边氧森天然矿泉水业有限公司、屏边县滇南食品有限公司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有效提高了取水量在线计量率比例,促使水资源管理便捷高效。

  (9)屏边县2022节约用水管理项目支出100,000.00元,用于节水型机关创建费、节水宣传材料费用,完成开展节约用水工作,保护水资源,提升群众节水意识。

  (10)凹嘎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支出1,109,155.64元,用于项目工程进度款,完成治理河长0.37km。

  (11)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项目支出212,348.00元,用于维修养护技术服务费和网络费,山洪灾害多发区建设自动雨量站、简易雨量站、简易水位站、遥测终端等预警设施,编制村级预案,开展山洪灾害培训和演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2)2022年水利救灾抗旱费支出150,000.00元,用于物资采购及大绿树水库淤积物清理项目,提升全县防汛抗旱能力。

  (1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支出15,000.00元,用于马桩田大沟明渠流量监测设备费。

  (14)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364,668.00元,用于红旗、团坡水库水情和安全监测费、监理费、审计费。

  (15)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700,000.00元,用于玉屏镇小平田供水保障工程款、玉屏镇文革村人饮工程款、老龙潭和路底马供水工程维修工程款、白云太平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程款、新华乡戈几街、白云小平坝饮水安全工程款,完成养护数量6个、受益脱贫人口1250人。

  (16)2021年美丽河湖补短板工程支出199,491.80元,用于美丽河湖视频拍摄费、标识标牌、牧羊河视频制作费、清理南溪河河道工程款和水文化宣传建设工程款。

  (17)屏边县2022县域水文地质调查及水质检测支出964,839.52元,用于调查报告编制费、水质检测费和快递费、县城地下水钻井项目工程款等,完成县域水文地质调查及水质检测等工作,了解掌握我县县域地下水分布、水质情况;再通过地下水钻水施工,探明地下水水量情况,为我县饮用水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奠定基础。

  (18)大水、热水片区饮水项目支出7,000.00元,用于审计费。

  (19)河湖治理项目支出200,000.00元,用于治理工程款,完成屏边县河湖长制各项考核工作。

  (20)和平镇白鸽村片区自然能提水工程支出5,500,000.00元和152,881.79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新建管理房1座、100立方米水池2座、安装管道9800米、受益脱贫人口823人。

  (21)白河镇小新寨村饮水安全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元,用于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款,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50件,解决了玉屏镇、新现镇、和平镇、白云乡、白河镇、新华乡、湾塘乡7个乡镇14年村委会50个村小组1010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22)白河镇矿泉村饮水安全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40,511.91元,用于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款,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项目区内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解决6个乡镇12个村委会43个村民小组的饮水安全问题。

  (23)新现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0元,用于新现水厂工程款,完成该工程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工程运行正常,能正常发挥效益,保证了项目所在地新现集镇及5685人口供水问题。

  (24)白河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用于白河水厂工程款,完成新建一体化净水厂1座,水厂总规模900m3/d。

  (25)新现镇新现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49,900.00元,用于新现人饮工程款,

  (26)和平镇集中供水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76,979.49元,用于和平水厂后续工程款,完成工程建成后解决了和平集镇及周边共19个自然村752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13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使供水水质有了很大的提升,让受益区人民群众从此喝上了健康水。

  (27)玉屏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491.94元,用于红旗水库水源地,完成新建监控设施6套,标志标牌10块,防撞墙218.54m3,成品防护网安装。

  (28)屏边县玉屏镇卡口腊梯上寨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支出180,000.00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新建取水池1座、安装管道5200米。受益脱贫人口93人。

  (29)白云乡小平坝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支出550,000.00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安装DN32钢塑复合管7000米、DN40钢塑复合管2000米、安装净化消毒设备1套、受益脱贫人口280人。

  (30)新华乡戈几街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支出580,000.00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安装DN150钢塑复合管1500米、DN32钢塑复合管6000米、受益脱贫人口1393人。

  (31)新现镇西沙村委会马店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支出1,029,948.39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新建取水池1座、供水池1座、安装水处理设备1套、安装管道2603.39米、受益脱贫人口510人。

  (32)白河镇热水村委会岩洞、大谷地、四角田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支出600,000.00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新建取水池1座、铺设管道12350米、受益脱贫人口276人。

  (33)大绿树水库农田灌溉工程项目支出1,989,967.17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新建输水管道总长4863.6m,新建提水泵站一座,泵站提水管道长793m。建成后可解决新现村、洗马塘村3835亩农田灌溉供水问题。

  (34)白石头灌片五小水利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0元,用于重点县项目工程款完成新建进水压力池34座,新建蓄水池104座,其中主水池28座,分水池76座,安装管138.53km。

  (35)热水、大水灌片五小水利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元,用于重点县项目工程款,完成新建引水堰1座,蓄水池121座,主水池36座,安装管道202.46km。

  (36)湾塘乡克田水库除险加固灌溉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54,850.14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灌溉面积240亩,保障年供水量为6万m3,其中农业供水量6万m3。

  (37)新华乡余家旦水库除险加固灌溉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00,000.00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对前后坝坡进行护墙防浪墙,增设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和更换输水管闸阀。

  (38)新华乡韦家菁水库除险加固灌溉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93,497.49元,用于项目工程款,完成灌溉面积200亩,保障年供水量为8万m3,其中农业供水量8万m3。

  (39)玉屏镇团坡水库库区防渗灌溉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8,776.00元,用于团坡水库二期工程款,完成新建库尾防冲槽1座。

  (40)白河镇、玉屏镇灌溉工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95,012.32元,用于白鹤山灌区工程款,完成新建马卫干渠改造渠6.61km;喜乐干渠改造渠道全长13.85km;咪租干管,全9.47km,本次采用球墨铸铁管与PE给水管输水,新建取水坝。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67,255.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1%。与上年相比增加11,409,240.09元,增长30.14%,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的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医疗保险支出、行政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行政事业人员住房保障支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支出、抗旱项目支出、江河湖治理工作、农村人畜饮水项目、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农业自动化监测站点建设项目、农田灌溉工程、产业灌溉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自然能提水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7,91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339.20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003.13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654573.68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397,98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2101101款行政医疗保险84,785.28元;2101102款事业医疗保险286,947.94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250.00元 。

  3.节能环保(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支付大围山、红旗水库水质检测费、生态流量监管平台运维费、复印机、公务用车使用费等日常运行的费用。

  4.农林水(类)支出46,691,61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7%。主要用于农村水电增加效扩容工作经费、稳增长促发展奖补工作经费、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屏边县新现河水田村桥至新现镇马店村段治理工程、屏边县和平镇老街子河、者底冲河、所河冲河段治理、屏边县红旗和团坡水库维修养护、2022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水资源管理项目、节约用水管理项目、凹嘎河山洪沟治理、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水利救灾抗旱、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美丽河湖补短板工程、县域水文地质调查及水质检测、大水、热水片区饮水项目、河湖治理项目、和平镇白鸽村片区自然能提水、白河镇小新寨村饮水安全、白河镇矿泉村饮水安全、新现镇集中供水工程、白河镇集中供水工程、新现镇新现村农村安全饮水、和平镇集中供水工程、玉屏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屏边县玉屏镇卡口腊梯上寨饮水安全、白云乡小平坝饮水安全、新华乡戈几街饮水安全、新现镇西沙村委会马店饮水、白河镇热水村委会岩洞、大谷地、四角田饮水、大绿树水库农田灌溉、白石头灌片五小水利建设、热水、大水灌片五小水利建设、湾塘乡克田水库除险加固灌溉、新华乡余家旦水库除险加固灌溉、新华乡韦家菁水库除险加固灌溉、玉屏镇团坡水库库区防渗灌溉、白河镇、玉屏镇灌溉工程。支出分析:2130301款行政运行1,585,066.16元;2130305款水利工程建设15,510,511.23元;2130306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30,000.00元;2130310款水土保持933,458.61元;2130311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50,000.00元;2130314款防汛1,321,503.64元;2130315款抗旱费150,000.00元;2130316款农村水利15,000.00元;2130319款江河湖水系综合整治364,668.00元;2130335款农村饮水700,000.00元;2130399款其他水利支出4,402,737.57元;2130504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964,831.73元;2130505款生产发展10,963,839.30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39,7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2210201款行政事业人员住房保障支出539,740.0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6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795.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6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4.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665.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8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6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79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1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2%。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47.66元,增长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4.34元,下降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12.00元,增长4.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的公务用车车龄较大,车辆零部件老化,维修维护次数也不断增加,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务用车维修费用不断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勘察项目点和项目前期工作,各省州县检查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县对项目的检查及其他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689.86元,增加167,276.86元,增长67.07%,主要原因是单位勘察项目点和项目前期工作,增加车辆维修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局机关日常办公经费和办公耗材80,579.87元、电费35,985.97元、邮电费30,558.73元、差旅费57,848.56元、维修费860.00元,会议费2,290.00元,公务接待费16,355.00元、工会经费70,291.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95.81元、其他交通费用101,12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03,050,278.76元,其中,流动资产2,838,459.47元,固定资产248,562.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99,963,256.6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4,796,330.39元,其中:其他资产增加284,796,330.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5,6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9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62,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45,69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收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7332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