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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808
  • 发布机构
    玉屏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策研究、档案、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财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自身建设、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政协活动组、“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3.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务承办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协、商会、红十字会、文学艺术、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

  4.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5.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6.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9.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人居环境、农危房改造、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0.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处理林权纠纷,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11.承办辖区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产业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湿等服务性工作。

  12.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金融职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预算收入及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责职能

  1、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玉屏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政策研究、档案、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财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事务、自身建设、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政协活动组、“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1.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表大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

  1.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务承办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供销合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协、商会、红十字会、文学艺术、计划生育、爱国卫生、防震减灾、气象等工作。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依法治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1.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辖区内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玉屏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2.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2.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人居环境、农危房改造、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集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2.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处理林权纠纷,组织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2.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河道治理、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工程管理维护、产业水利基础设施维护、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湿等服务性工作。

  2.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金融职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管理,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预算收入及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基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4)要求,坚持建强基础设施,提升路网水网功能,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增强区域发展后盾,推进政策落实惠民、振兴产业富民。投入964万元完成全镇13个行政村产业路新开挖29.5公里、铺垫沙砖路面提质改造15.4公里;投入81.7万元实施完成大份子小平田、新荣文革村、卡口村人畜饮水项目工程建设3个,其中新建蓄水池、压力池4个,改造水管网8.91千米,正在实施的有前进下咪租人畜饮水安全工程和龙古自然能提水工程;全面推进万吨水泥进村庄,投入78万元发放水泥1853吨,惠及10个村委会47个村民小组555户农户;投入577万元完成阿季伍、大份子、姑租碑等12个村农房抗震改造205户,其中拆除重建129户,修缮加固76户。投入65万元实施低收入人口促增收产业补助73户、新增公益性岗位27个;开展种植、养殖、家政、机械维修等实用技能培训11期543人次,引导劳动力转移就业9411人,发放省外务工交通补贴75万元;累计发放小额信贷943.02万元。通过产业帮扶、劳动力就业转移、“贷免扶补”(5)创业贷款等方式,实现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收,实现年人均纯收入达14506.9元,同比增长17.58%。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通过村级分析研判、入户核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确定等程序,三类监测对象风险消除31户106人,新识别11户36人。目前,全镇共有监测户140户400人。

  2、压责任加快项目推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布局,抓住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十百千”(6)工程、绿美建设三年行动契机,提前谋划项目,整合涉农资金,加快推进美丽村庄、美丽社区、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先后投入2182万元实施农业生产项目14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个、中信帮扶项目1个、公益性彩票帮扶项目3个,其中完成大份子嘎不底土地综合整治600亩,卡口美丽村庄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全面竣工,阿季伍乡村振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已完成,大围山社区“幸福家”驿站、卫国社区“红色”驿站完成主体工程及外立面装修,大份子美丽村庄建设正在实施,其他工程已全部完成验收结算;累计编制完成补嘎、大份子、姑租碑等7个行政村“多规合一”(7)实用性村庄规划;季伍帝王花种植示范基地、大份子牛蛙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规模成效初显;先后启动了新农麻栗寨、补嘎三丘田两个整村易地搬迁项目建设、卡口热情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前进至王家绿美交通建设。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需要,科学、合理入库规划2023年项目42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29个,联农带农项目13个。

  3、优结构提升产业品牌。结合区位优势,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发展,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先后引进深圳中农海稻生物科技、蒙自鑫鑫农业等8家龙头企业入驻玉屏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资金注入,提升管护技术,壮大经济规模,“一村一品”(8)特色产业格局初步显现,高标准农田取实效,形成了在卡口、龙古等500米以下低海拔地带发展荔枝、芒果、人参果等产业,在新农、卡口、补嘎、前进、王家等500米至1000米中海拔地带发展猕猴桃、百香果、柑橘等产业,在大份子、平田等1000米以上高海拔地带发展枇杷、油茶等产业。完成高端稻谷种植734亩、云花种植380亩;累计种植猕猴桃2140亩、荔枝4560亩、枇杷7200亩、砂仁29000亩、油茶1490亩、百香果1070亩、菠萝蜜2000亩、芒果1000亩、人参果1000亩;实现生猪存栏12000余头,出栏11000余头;禽类存栏17万羽,出栏21万羽,禽蛋66吨;推进牛蛙示范养殖80亩,热情果示范种植120亩。

  4、重引领优化人居环境。持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9),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理有效”思路,坚决拆除“五乱”,打造“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美丽村庄、美丽社区。建立干部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机制,投入267.4万元完成卡口村、撇枝村、老么寨村等13个村民小组村庄“两污”分流项目建设9个;镇、村两级河长开展巡河1785次,集中开展河道治理1400米、清理垃圾8吨;投入315万元实施户厕改造900座;新建垃圾池30个,投入分类垃圾桶300余个,累计聘请保洁员87名,积极开展化肥农药残膜回收工作;深入开展革除陋习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成功创建国家级康养小镇、云南省特色镇、云南省文明村镇、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玉屏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老年友好型社区;卡口村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精品村;大份子村成功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玉屏小学和新农小学成功创建为州级文明校园;平田、龙古、卡口、补嘎、王家被评为省级森林乡村;深入开展“重家教、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及“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系列评选活动,评选出“最美家庭”21户、“最美婆媳”19户、“最美庭院”25个。

  5、实措施壮大集体经济。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实集体经济增量增效,以集体经济带动个企经济,个企经济推动集体经济,实现区域经济良性高效发展。积极走出去、引进来,采取“政府驱动+资源撬动+企业带动+个体联动”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全面开展“三资”清查,充分挖掘资源资产,通过资源入股、资产出让、资金引流等方式,吸引企业资金注入本地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不断盘活村集体经济,做强区域经济规模。围绕“一心一带两河”(10)旅游规划布局,加快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新荣三家湾、王家花千谷、新荣老木沟、卡口乡村旅游区初步成形,全省以工代赈现场推进会在卡口召开,季伍云花涧乡村旅游项目、花山场综合体旅游项目已纳入规划,“一山一花一谷一河”(11)旅游环线建设顺利推进,四个社区物业公司建设筹备提上日程,社区超市建设正在落实,1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已实现收入6万元目标。牧羊河湿地公园、老么寨至文革村1.8公里慢行步道等县级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协调服务工作进展顺利,完成新荣、半坡、阿季伍等4个村(社区)160户210余亩征地工作,累计兑付征地补偿款2366.44万元。

  6、稳保障增强民生福祉。统筹推进各项社会民生保障事业,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成玉屏小学改扩建征地拆迁、大凹腰小学饮水提质、滴水苗城幼儿园项目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持续上升,控辍保学机制不断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稳步推进,全镇1个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建设基本达到标准化。“两险”收缴做到应保尽保,全镇应缴医疗保险29654人,实缴28713人,缴费率达97.5%,住院报销2.6万元,大病医疗补助资金11.5万元,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助资金35.8万元,发放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资金3.45万元。应缴养老保险11298人,实缴12050人,缴费率达106%,全年发放养老金440万元。持续开展低保动态调整,目前全镇有低保户1808户,其中城镇低保1024户,农村低保784户,共发低保金700万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04万元141人,发放临时救助52万元惠及200户群众,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1万元、高龄补贴30万元;发放“雨露计划”帮扶资金258人79万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34.2万元;兑付退耕还林资金220万元、草原生态补偿资金39.22万元,办理林木采伐30000m³(出材量21600m³),聘请护林员87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办结率达100%。

  7、保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深入推进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开展道路交通、建筑工地、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林长制,加大护林员监管,全年共开展巡林113次。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统筹抓好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群众合法利益诉求、协调和保护机制不断完善,全镇社会稳定、宗教和顺、人民安居乐业。一年来,共组织消防安全业务培训3期230人次、森林防火业务培训115期2600人次,开展防汛减灾安全演练115场次,与辖区内村(社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7份,与施工企业、生产车间、超市商铺等签订安会生产承诺书50份。

  8、严要求抓实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行“五户联保、十户联防”网格化管理制度,组建“1+10”运行机制,镇、村、组配齐四级网格长1494人,做到村盯组、组盯户、户盯人,通过敲门行动共排查常驻人员34218人,境外务工人员9人,“三非”(12)人员69人、入县返乡人员14739人、重点互通信息4646条;推动新冠疫苗接种全覆盖,采取定点接种、上门服务接种等方式,累计完成疫苗接种10万剂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强边固防”工作,分两批次选派28名民兵组建“强边固防突击队”赴金平支援疫情防控,选派3名村(社区)干部组建“消杀小分队”赴泸西支援疫情防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分别是:

  1.玉屏镇党政办公室

  2.玉屏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玉屏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玉屏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玉屏镇扶贫开发办公室

  6.玉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玉屏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玉屏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玉屏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玉屏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1.玉屏镇水务服务中心

  12.玉屏镇财政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玉屏镇人民政府

  2.玉屏镇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79,360,554.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19,467.02元,占总收入的80.04%;其他收入15,841,087.83元,占总收入的19.9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773,718.78元,下降32.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21,769.04元,下降15.47%;其他收入减少27,151,949.74元,下降63.15%。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玉屏镇中心校划为教育局二级单位,独立核算,人员和经费相应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玉屏镇中心校划为教育局二级单位,独立核算,其他收入也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7,820,104.59元。其中:基本支出29,009,326.61元,占总支出的33.03%;项目支出58,810,777.98元,占总支出的66.9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380,066.77元,下降28.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842,868.45元,下降50.71%;项目支出减少5,537,198.32元,下降8.6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玉屏中心校划为教育局二级单位,人员减少,支出相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结束,本年度涉农资金项目有所减少,主要支出了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补偿款、半坡小学征地补偿款、玉屏镇大份子村嘎不底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后期管护费、玉屏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资金、玉屏镇季伍帝王花产业必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玉屏镇姑租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屏镇新荣村委会老么寨乡村旅游项目(二期)、卡口村委会格初村党群活动室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09,326.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934,623.71元,占基本支出的7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74,702.90元,占基本支出的2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810,777.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玉屏镇整乡推进项目:实施产业道路建设8.5公里,四级砂石路面,宽3.5米,配套建设涵管挡土墙等。截止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

  (2)玉屏镇干田至诺咪小河芒果、砂仁产业必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干田至诺咪小河芒果、砂仁产业必要配套设施道路3公里,路面宽3.5米,原路面为毛坯路无边沟,建设后路面类型为预制块路面,配套三面光边沟、涵洞(管)、挡土墙等。截止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80万元。

  (3)玉屏镇国安基地至下腊梯旅游配套设施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国安基地至下腊梯旅游配套设施道路3.8公里,路面宽3.5米,原路面为毛坯路,提质改造后路面类型为预制块路,配套涵洞(管)、挡土墙等。截止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52万元。

  (4)玉屏镇季伍帝王花产业必要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季伍帝王花产业必要配套设施道路2公里,路面宽3.5米,原路面为毛坯路无边沟,建设后路面类型为预制块路面,配套三面光边沟、涵洞(管)、挡土墙等。截止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120万元。

  (5)玉屏镇卡口村委会乡村旅游项目:实施道路硬化5200平方米,挡土墙1500立方米,村容村貌整治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截止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

  (6)玉屏镇新荣村委会老么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村容村貌整治2000平方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截止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共支付项目资金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35,13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75%。与上年相比减少12,299,613.92元,下降16.52%,主要原因是玉屏中心校划为教育局二级单位,从本单位划出,人员和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61,12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0,981.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73,587.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553.6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3,5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5,67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0,31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361.98元,资本性支出5,0000.00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38,43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21,484.1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515.6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8,439.32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1,093,46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263.7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2,90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300.00元;

  6.节能环保(类)支出1,461,86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支付生态护林员工资及退耕还林资金;

  7.城乡社区(类)支出386,10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459.7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44.00元;

  8.农林水(类)支出44,292,54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1,683.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1,657.1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2,762.50元,资本性支出38,706,445.11元;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7,343.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林资金;

  10.住房保障(类)支出944,7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0,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900.00元,支出决算为282,54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2,091.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8.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45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1.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457.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900.00 元,支出决算为282,54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2,09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4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496.63元,增长2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 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6,655.98元,增长18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159.35元,下降44.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且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多,下乡次数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全镇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镇中心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787.71元,减少528,871.09元,下降24.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机关日常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部门资产总额29607446.2元,其中,流动资产3327172.85元,固定资产25592036.7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88236.6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80375.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0819.19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4541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902.16平方米,账面原值3,141,23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8453.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32,0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5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68,47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32,01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3000101111



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