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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80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苗文化研究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传承苗族文化,弘扬苗族精神;负责全县苗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传承及弘扬。

  (2)负责全县民族文化内涵的植入、提升、打造和建设。

  (3)负责民族文化展示中心、民族博物馆、花山节传习馆的布展、传习、讲解及日常维护运营。

  (4)负责滴水苗城片区、特色小镇、老城区的民族文创产品、民族工艺品的业态布局和规划。

  (5)组织、策划、实施全县重大民族节庆、大型民族文体活动。

  (六)负责管理、联络、指导全县各民族学会、协会。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增强效能意识,常规工作成效明显。今年以来,通过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理念、服务水平等得到提升,大局心意识和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得到增强,工作作风、敬业精神得到转变,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得到提高。

  首先,服务意识得到增强。自开展效能革命以来,我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增强了认真履职的自觉性,说大话、喊口号的干部少了,为方便快捷、主动热情、改进服务的多了。今年以来,我屏边县民族博物馆共接待各级调研考察80余场次1500余人次;指导玉屏镇文化站举办篝火晚会30多场;协助开展了各类活动6场次,分别是红河州彝族学会年终总结会、屏边县苗族学会年终总结会、县委组织部“奋进新征程 喜迎党的二十大 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 ”“山水苗韵云端屏边”主题系列活动、县委办开展了庆“七一”迎党的二十大争当“七有七能”党办人主题活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苗族花山节”传承人培训汇报演出等。

  其次,档案意识得到了增强。档案是一个单位历史发展最真实的记录,是今后各类有关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我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即刻对3年以来的档案进行梳理和归档,完成了2019年至2021年3年的文书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其中,永久保存期限档案2盒29份文件,30年保存期限档案11盒89份文件,10年保存期限档案4盒56份文件。

  (2)增强服务意识,挂钩工作稳步推进。

  1、关于乡村振兴工作。今年以来,我单位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积极主动与湾塘乡大冲村和牛碑村两个挂钩联系村沟通协调,多次主动深入大冲村和牛碑村协助开展各类中心工作,顺利完成了两个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各村组的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排查了两个村的低收入人口,完成了大冲村委会336户145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工作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信息采集等工作,各项挂钩工作稳步推进。

  2、关于干部规划家乡。自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来,我中心把此次行动当作“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积极支持干部职工投入到家乡的规划中。现有2名干部职工参与了该项行动。通过回乡调研、参与规划、建言献策等方式为各自家乡发展贡献力量。其中,我单位回乡干部为玉屏镇姑租碑村提出了4项30点规划建议,现规划文本已审核完成,白云乡底土村的规划正有序推进。

  3、关于建议提案办理。根据《关于认真办理2022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屏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87号建议——《关于屏边县苗文化传承的建议》由县苗文化研究中心主办。收到通知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协同民族宗教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将苗族芦笙舞融入民族团结大课间操中编创。现已完成大课间操的编创、培训等工作,现正在各中小学进行推广并定于11月6日进行比赛。与此同时,我中心还协助完成了政协红河州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33号提案——《关于支持屏边县省州级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的建议》的办理工作。共完成了主办人大建议1个,协办政协提案1个。

  (3)增强主动意识,业务工作得到发展。今年来,我中心认真履行职能,通过每月找出自己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工作,落实好“一把手”外出招商等工作,积极协助县文旅专班开展文创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民族节庆活动的筹办等工作。同时,组织好苗族美食的撰稿工作,现已经完成10道苗族特色菜的编撰工作,等待进一步审核。

  (4)强化日常管理。在以“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为主题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县苗文化研究中心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区卫生包保责任,对责任小区从环境卫生、公共卫生等方面抓严抓牢抓实具体工作,始终严守“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提高站位,群防群控,积极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指示要求,在单位干部职工内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防控知识普及,实行出州必报备,来人必扫码、必测体温,异常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七个专项行动要求,促进疫情防控管理常态化,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策划部、课题研讨部、展示培训部、产业规划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屏边县苗文化研究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02,200.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200.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4,245.98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为:增加屏边县省州级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经费2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245.98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为:增加屏边县省州级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经费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02,200.35元。其中:基本支出588,846.90元,占总支出的73.40%;项目支出213,353.45元,占总支出的26.6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892.25元,增长11.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812.65元,下降1.97%。主要原因为:2022年5月调出事业人员1名;项目支出增加94,704.90元,增长79.82%。主要原因为:增加屏边县省州级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经费200000元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8,846.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6,525.94元,占基本支出的94.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20.96元,占基本支出的5.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353.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苗文化研究工作经费13353.45元,已完成,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省州级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经费200000元,项目已完成,用于屏边县省州级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及相关活动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20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2,892.25元,增长11.52%,主要原因为:增加省州级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经费200000元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3%。主要用于特聘艺术家创作基地建设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9,225.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5%。主要用于工资发放。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34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纳。

  4.卫生健康(类)支出31,09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纳。

  5.住房保障(类)支出46,5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6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6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88.00元,下降94.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88.00元,下降94.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玉屏镇姑租碑村委会协商干部规划家乡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部门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苗文化研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3237.26元,其中,流动资产1.17元,固定资产53236.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12.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47.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1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101111



附件【苗文化研究中心2022年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