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10
-
发布机构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31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及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下的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提出粮食工业新型化、粮食经营产业化、粮食产业园区化、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负责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建立和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和调控机制。拟订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品种及总体布局方案,提出县级储备粮油收储、动用的建议;指导县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协调中央和省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运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5.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指导全县粮食购销和产销衔接。协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信贷资金政策,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贯彻落实粮食直补政策,负责军队粮食供应,指导和协调灾区及缺粮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6.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范粮食流通程序。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粮食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落实。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局继续抓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保障军需民食,深入贯彻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以粮食安全为中心,努力推进“六大体系”建设(推进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粮食物流设施体系、储备粮油管理体系、军粮供应管理体系、粮油质量监测体系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确保我县粮食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考核任务。
2、加强县级储备粮、救灾救济粮的管理工作,确保在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有保障。
3、切实转换机制,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维系市场稳定。
5、优化军粮供应工作。狠抓“两个质量”,一是粮油供应质量,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机制,确保“零投诉”;二是服务质量,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加强与部队联系沟通,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官兵,加深军地、军民“鱼水情”,优质服务好驻屏部队。
6、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7、按质按量完成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
8、认真抓好挂钩联系村各项扶贫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粮食及物资储备科、粮食安全发展科(执法监督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205,94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5,943.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其他收入为0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5,651.94元,减少23.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1,448.06元,增长15.22%;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到财政拨付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653,0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977,100.00元,下降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收其他单位拨款。
(占比分布图表见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212,219.46元。其中:基本支出2,205,943.86元,占总支出的99.72%;项目支出6,275.60元,占总支出的0.28%;与上年相比年度支出合计减少675,836.88元,减少23.40%。其中:项目支出减少了1,118,579.4元,减少的原因的今年未收到自然灾害救灾物资救援经费;基本支出增加442,742.52元,增长25.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的支出。
(占比分布图表见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5,943.86元。比上年增加了442,742.52元,增长25.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的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0,005.74元,占基本支出的6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5,938.12元,占基本支出的3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75.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工作经费6275.60元,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5,943.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上年相比增加271,448.06元,增长14.03%,主要原因为增加本年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653,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补发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08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84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3,6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846,04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费等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1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购买灾害防治应急物资。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828.10元,支出决算为5,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828.10元,支出决算为5,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36.20元,增长6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36.20元,增长62.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州级领导到本单位检查粮食仓储建设项目等相关工作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级领导到本单位检查粮食仓储建设项目等相关工作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938.12元,增加750,312.62元,增长648.92%,主要用于的因为增加了财政拨付县级储备粮轮换差价及轮换费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电费、邮电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资产总额712954.83元,其中,流动资产83518.20元,固定资产51121.63元,其他资产(指储备物资)578,315.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646.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765.17元。流动资金增加了35411.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财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01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