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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804
  • 发布机构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屏边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全县公安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辆号牌申领、安全检验和驾驶证申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各种大型活动的交通保卫工作,指挥和参与处理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和侦破交通事故逃逸疑难案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紧扣分析研判环节,找准差距瞄准目标。针对诱发交通事故风险隐患突出的严峻安全形势。大队一是认真分析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特点规律,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难点和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事故。二是紧密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开展工作部署,要求全体民辅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防范意识,找准差距,瞄准目标,精准发力,把严查、严管、严处势头渗透到路面管控的各个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容易肇祸肇事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根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06起,死亡27人,受伤343人,直接经济损失118.37万元。

  2.紧扣隐患排查环节,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大队一是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一登记,并通报相关部门加快隐患整改。二是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做到边巡逻、边排查、边整治,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排除道路隐患。三是对重点车辆驾驶人是否存在违法未处理或者准驾不符、逾期未换证等情况进行摸排,发现确实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一律进行通报,责令相关企业对驾驶人作出相应处理、处罚,确保源头清零。共联合检查运输企业7次,约谈运输企业1家,发现整改问题2个。排查农村突出路口路段隐患15处、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14处,29处隐患已函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完毕。目前排查出蒙屏二级公路大深沟茶厂因雨季导致塌方(秀河线K1375+200M),车辆转弯后遇塌方路段紧急刹车易导致与后车追尾,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该路段由屏边公路分局负责,因项目申请、资金等原因长期未整改。

  3.紧扣路面管控环节,压降路面违法空间。一是将警力向重点路段,午后、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倾斜,坚持网上与网下、路面巡逻与科技管控相结合,提高巡逻频次和密度,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二是继续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主线,以集中整治重点违法为抓手,严查非法营运、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货车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不断强化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道路交通违法25472起,其中不佩戴安全头盔8474起,不系安全带5655起,无证驾驶846起,酒驾醉驾201起,超员278起,其他违法行为10018起;立刑事案件174起(其中,醉驾166起,交通肇事9起),同比上升115%,破180起,破案率100%,刑事拘留1人,同比下降50%,逮捕1人,同比下降50%,取保候审165人,同比下降8%,移送起诉135人,同比上升67%。

  4.紧扣易肇事肇祸违法,深入开展大货车专项治理。夏季交通安全面临多重风险挑战,大队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提前研判形势特点,盯紧盯牢隐患风险,把百日行动各项措施抓到底、落到位,把隐患排查得更深入,把风险化解得更及时,坚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夏季货车肇事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的特点,队结合辖区货车出行时间和路线规律。合理部署勤务,对过往的货运车辆严格检查,发现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非法改装、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严厉查处。一是利用临时执勤点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开展货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货车非法改装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违法的专项治理,对违法车辆严格落实《货车非法改装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工作指引》制度,给予驾驶人相应处罚。二是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治理常态化,进一步提高货车超限超载的查处率、纠违率,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5.紧扣宣传教育环节,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队一是借力媒体宣传。在微信、微博等平台持续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等,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震慑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借力阵地宣。结合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十、百、千”工程,组织民警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开展有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宣讲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提升守法观念,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三是借力执勤宣传。大队始终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管结合”的原则,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民辅警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向群众面对面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共开展执法直播12次,媒体随警作战12次,集中宣传7次,重点企业、农村、学校交通安全宣讲7次,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警示曝光各类交通违法268起,发送提示短信3200余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大队内设有情报信息中队、事故预防和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中队、城区中队、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标原因:资产系统登记11辆车,其中有5辆车为交警支队于2011年和2012年配发到各乡镇派出所车辆,资产还没划转乡镇派出所处理。现大队实有编制6辆,实际在用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413,182.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3,182.68元,占总收入的99.22%;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9,062.09元,增长5.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309,062.09元,增长5.10%,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工资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398,204.72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301.63元,占总支出的60.96%;项目支出2,497,903.09元,占总支出的39.04%。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926.37元,增长1.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9,243.16元,增长10.77%,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工资增资;项目支出减少287,316.79元,下降10.32%,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专用设备购置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0,301.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84,994.19元,占基本支出的8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5,307.44元,占基本支出的10.65%。人均公用经费为5328.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7,903.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交通事故预防及工作经费支出378,211.61元,主要用于驾驶证、机动车业务办理、维持办公正常运转相关费用。

  (2)办案业务费、装备业务费支出437,323.67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查处交通违法事件、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相关费用。

  (3)交通警察部门公安管理业务经费支出193,518.14元,主要用于维持网络正常运转、重点工作通信保障等相关费用。

  (4)辅警待遇专项经费支出1,488,849.67元,主要用于保障辅警人员工资正常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3,182.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相比增加141,450.97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辅警人员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687,24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92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3,84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

  4.住房保障(类)支出175,1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402.86元,支出决算为149,69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6,922.9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6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402.86元,支出决算为149,69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6,922.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计划采购公务用车,因上级未审批通过,未采购,所以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478.93元,增长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9,739.07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585.00元,增长3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3.00元,增长29.6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太久,维修费增加;二是上级加强专项检查一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排查及交通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专项检查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437.12元,增加22,977.28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太久,维修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992.85元、印制费39,052.00元、水费7,333.40元、电费13,164.09元、邮电费2,301.00元、差旅费2,560.00元、维修(护)费6,319.00元、租赁费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768.00元、专用材料费66,749.37元、工会经费30,133.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26.49元、其他交通费用139,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7,6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5,198.00元、专用设备购置1,39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954,656.82元,其中,流动资产66,294.85元,固定资产1,879,969.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39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634.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6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3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5101111



附件【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