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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803
  • 发布机构
    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强化党建引领,组织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2. 强化思想政治,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3. 强化规范操作,优质完成移交安置任务。

  4. 强化保障体系,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5. 强化政策措施,足额落实各项优待抚恤。

  6. 强化褒扬纪念,祭扫英烈工作彰显特色。

  7. 强化军地互动,军民鱼水之情更加深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1.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2.屏边县烈士陵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348,826.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18,748.64元,占总收入的99.83%;其他收入30,077.68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43,968.66元,增长35.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15,912.84元,增长50.56%;其他收入减少1,271,944.18元,下降97.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修缮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国防教育和民兵训练基地等项目,其次保障的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故本年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8,119,686.39元。其中:基本支出2,518,881.97元,占总支出的13.90%;项目支出15,600,804.42元,占总支出的86.1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14,988.98元,增长19.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6,749.54元,下降11.79%;项目支出增加3,251,738.52元,增长26.33%。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修缮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国防教育和民兵训练基地等项目,其次保障的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故本年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8,881.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5,403.34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478.63元,占基本支出的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00,804.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保障优抚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6,395,345.00元,主要用于保障好优抚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出国参战支前筑路民兵民工生活补助4,764,940.33元,主要用于逐步提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抚恤生活补助标准,保障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基本生活;优抚对象医疗类项目支出329,068.88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55,543.88元、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缴纳173,525.00元,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义务兵优待金按本年标准发放1,632,142.20元,通过中央财政对地方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予补助,逐步缩小地区间差异,保障年度征兵任务顺利完成;退役安置相关补贴补助项目支出1,474,387.83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76,750.00元、军队退休干部及家属生活保障经费755,410.38元、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342,558.45元、开展退役士兵培训会相关支出93,694.00元、进行“八一”慰问相关支出5,975.00元,截至本年度已按标准完成所有兑付,维护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相关工作支出323,730.11元,通过建设、维护、管理烈士纪念设施,营造崇尚英雄的社会氛围,让红色文化源远流长;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发展和建设乡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等相关工作支出681,190.07元,营造爱国拥军的浓烈氛围,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8,748.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8%。与上年相比增加2,497,293.43元,增长17.08%,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1.7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24.09%,单位保障各类受益对象标准提高,增加优抚对象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保障类型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83,51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9%。主要用于屏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455,43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

  3.住房保障(类)支出179,7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905.00元,支出决算为26,677.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677.4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677.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905元,支出决算为26,677.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677.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289.56元,下降5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289.56元,下降54.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来烈士陵园祭扫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478.63元,减少268,208.03元,下降59.38%,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8,344.37元、培训费1,042.00元、公务接待费3,878.00元、工会经费22,808.64元、福利费1,255.62元、其他交通费66,1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001,254.08元,其中,流动资产102,018.76元,固定资产2,899,235.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8,330.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2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76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