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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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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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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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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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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第一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面向全县招收初、高中学生;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县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高中教育,普及义务教育。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按照高中阶段、初中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初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本年度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屏边一中教育事业呈现稳步发展态势。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克服疫情对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影响,强化教育教学研究和常规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全体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和高度热情,发扬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上下一致,团结协作,以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加强教学研究,不断解决教学中的新问题,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屏边县第一中学顺利通过评审,晋升为一级三等完全中学。2022年度被评为“红河州文明校园”“屏边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获“屏边县高考优秀奖”。2022年高考,一本上线4人,本科上线102人,本科上线率30.5%,最高分600分,总体上线率100%,陆瑞芳同学获得“红河州红烟桃李奖”。2022年中考,500分以上72人,全县前14名我校占10人,12人考取州一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行政后勤:行政办公室、财务室、总务处、安全办、党委办公室。
2.初中教育: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
3.高中教育: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8人(离休0人,退休11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9,047,69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17,123.29元,占总收入的99.1%;事业收入340,000元,占总收入的0.58%;其他收入190,570.91元,占总收入的0.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83,883.87元,增长17.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54,701.54元,增长17.83%;事业收入增加340,000.00元,增长100%;其他收入减少510,817.67元,下降72.83%。收入合计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事业收入340,000.00元及高中原建档立卡生活补助、省定民族生活补助2,502,850.00元,其他收入比上年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师生中信奖励金及中信助学金、安踏助学金等共计454,100.00元,校园监控费100,0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8,667,760.98元。其中:基本支出44,776,191.99元,占总支出的76.32%;项目支出13,891,568.99元,占总支出的23.6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77,047.8元,增长10.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9,721.72元,增长3.13%;项目支出增加4,017,326.08元,增长40.68%;支出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新增随工资计发的奖励性绩效,支付2021年高中原建档立卡生活补助、省定民族生活补助共计2,502,85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776,191.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255,361.1元,占基本支出的9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0,830.89元,占基本支出的1.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开支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91,568.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开支: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256.14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149,276.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09,155.33 元, 资本性支出650,881.00元,其支出占比见下图及下表:
2.2022年用项目资金开展工作情况
2022年度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学校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开支、
维修(维护)、办公设备添置、开展各种活动、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等方面的支出,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1,541,250.00元;
2.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560,045.00元;
3.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985,500.00元;
4. 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户学生生活补助2,707,010.33元;
5. 普通高中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090,350.00元;
项目开展取得成效:1.免除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学费共计1,388,715.00元,使受助学生及时领取到助学金,减轻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2.完成校园文化项目建设,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对于提高学生素质,塑造新时期青少年的良好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3.举行各学科知识竞赛、开展多次音、体、美活动,不仅可以满足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而且还可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从而达到丰富学生生活,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其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4.增设学校办公设备及校舍维修:购置5台台式电脑,1批排球架,3台打印机,1批体育器材,1批英语听力考场用耳机,2005套学生课桌椅;完成教学楼供水系统改造维修,多处校舍维修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497,123.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与上年相比增加7,009,633.36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新增随工资计发的奖励性绩效,支付2021年高中原建档立卡生活补助、省定民族生活补助共计2,502,85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9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购买学生课桌椅。
2.教育(类)支出46,704,03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学生助学金、办公设备购置、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06,68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伤残人员抚恤金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527,70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3,658,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6.其他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运动场地维修(维护)。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163.63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163.63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09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9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及标准执行,所以本年度均无符合接待的活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属于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部门资产总额30,781,771.79元,其中,流动资产3,474,423.18元,固定资产(净值)23,749,717.88元,无形资产(净值)3,557,630.7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6,570.1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90,011.48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793,407.89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270,033.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6平方米,账面原值8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20,3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4,6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4,6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64,6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由中央、省、州和县市各级财政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提供在校期间活动的生活费补助。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资金:中央财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而安排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经费。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助学金。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受助面占在校学生的20%。
监督索引号53252300236000401111
附件【第一中学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