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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75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

  2.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屏边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稿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5.研究县属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6.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

  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8.组织协调县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9.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县政府督查室的名义和印章。

  10.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11.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2.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收集、整理、编发政务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1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4.贯彻执行中央、省、州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外事办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的外事工作。

  15.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

  16.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县市领导的重要外宾的接待,处理县政府办公室管辖范围内的房屋、水、电等后勤事务。

  17.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能。(1)注重学习培训,提升自身素质;(2)抓实组织建设,发挥堡垒作用;(3)狠抓作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

  2.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能。(1)参谋助手作用明显;(2)综合协调效果较好;(3)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3.紧扣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1)督查督办有力有序;(2)信息工作再上台阶;(3)政务信息公开透明;(4)后勤保障细致高效;(5)值班值守不断规范;6.疫情防控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一科(文稿科)、秘书二科、综合科(公文资料审核科、总值班室)、督查科(议案科)、行政科(财务室、保卫科)、信息科、政务公开科、法律顾问和规范性文件科、外事科、信访科(含县长信箱办公室)、政策研究科。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屏边县信访信息技术中心、屏边县网络管理中心、屏边县地震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即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1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54,760.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12,513.05元,占总收入的99.60%;其他收入42,247.38元,占总收入的0.4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9,909.97元,增长6.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6,938.18元,增长7.14%;其他收入减少27,028.21元,下降39.02%。2022年总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调整人员工资;二是增加红曲外发〔2022〕12号地方外事对下专项经费、红财行发〔2022〕5号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等项目经费。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本年中信集团拨入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44,672.52元。其中:基本支出8,903,807.68元,占总支出的82.87%;项目支出1,840,864.84元,占总支出的17.13%。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764.66元,增长0.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9,975.02元,下降8.24%;项目支出增加841,739.68元,增长84.25%。2022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调整人员工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红财外发〔2022〕12号地方外事对下专项经费、红财行发〔2022〕5号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03,807.6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9,975.02元,下降8.24% 。减少的主要原因:根据要求,把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从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23,875.80元,占基本支出的90.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9,931.88元,占基本支出的9.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0,864.8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1,739.68元,增长84.25%,其中: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政府办工作经费1,080,874.84元,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政府办信息工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正常开展;政府督查工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保障屏边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正常开展;外事办工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保障外事办工作正常运转;法律顾问聘请经费300,000.00元,用于支付我县签约的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信访局工作经费100,000.00元,用于保障屏边县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2022年第一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60,000.00元,用于信访局特殊疑难信访案件救助;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疑难信访案件化解补助经费50,000.00元,用于党的二十大期间疑难信访案件化解补助;网管中心工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保障网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地方外事对下专项经费90,000.00元,用于屏边县越南籍妇女劳动技能培训;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32,990.00元,用于2022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地震局工作经费35,000.00元,用于屏边县地震局机构正常运转;地震实验场踏勘经费2,000.00元,用于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勘选工作;2022年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0,000.00元,用于保障地震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及监测台网(站)运行各项开支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12,513.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上年相比增加106,893.31元,增长1.02%,增加的主要原因:调整人员工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73,47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及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5,87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遗属人员补助支出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7,60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31,2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64,30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地震机构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6,460.00元,支出决算为60,16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166.7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166.7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6,460.00元,支出决算为60,16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166.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规范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陪同人数,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13.21元,下降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增减变动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增减变动率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13.21元,下降3.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进一步建章立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我县出台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边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同时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我县“三公”经费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了控制“三公”经费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车辆编制及保有车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下属部门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来访就餐、住宿所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2年我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9,772.41元,减少469,360.73元,下降38.50%。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机关公用经费和行政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机关运行支出减少。二是根据要求,把保障机构运转的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从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机关运行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及“三公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2,339,068.61元,其中,流动资产78,005.79元,固定资产2,261,062.8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2,181.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1,026.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3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我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