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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779
  • 发布机构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屏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基本盘。

  2.加强人事人才建设,全力做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3.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4.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5.强化作风革命、狠抓效能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多措并举,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7.提高认识,担当实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就业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与稽核科、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科,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4.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5.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0,653,20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07,336.80元,占总收入的99.45%;其他收入445,866.69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851,066.80元,增长102.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769,867.25元,增长103.38%;其他收入增加81,199.55元,增长22.27%。主要变动因素:本年度增加单位转拨财政全县行政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46,268,751.81万元,财政涉农资金5,199,600.00元,减少沪滇资金1,194,600.00元,减少贴息资金6,052,722.23元,减少就业资金5,875,702.3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1,425,488.63元。其中:基本支出53,193,126.22元,占总支出的65.33%;项目支出28,232,362.41元,占总支出的34.6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667,912.05元,增长90.4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202,847.35元,增长660.96%;项目支出减少7,534,935.30元,下降21.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单位转拨财政全县行政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46,268,751.81万元,增加财政涉农资金5,199,600.00元,减少沪滇资金1,194,600.00元,减少贴息资金6,052,722.23元,减少就业资金5,875,702.3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193,126.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750,971.70元,占基本支出的9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2,154.52元,占基本支出的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32,362.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执法装备经费,收入10,450.00元,支出10,450.00元,资金执行率100%,用于购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执法服装,已完成服装购置,各项执法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议室运行经费,收入96,679.11元,支出50881.11元,资金执行率53%,用于支付会议室水电费和设备维护费,年内按时对会议室水、电、设备进行维护,各项指标均完成,结转资金下年使用;上海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汇就业扶贫工作经费,收入487,210.75元,支出317,138.06元,执行率65%,用于扶贫相关工作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已完成年度目标,结转资金下年使用;“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央、省级、州级、县级生活补助和社保会保险补助,收入2,999,587.58元,支出2,351,734.66元,资金执行率78%,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发放生活补助、安家费、慰问费、考核奖等支出,已完成年度目标,结转资金下年使用;中央就业资金,收入12,622,497.27元,支出10,963,409.56元,资金执行率87%,主要用于乡村公岗补助、城镇公岗补助、吸纳就业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等,已完成年度目标,结转资金下年使用;沪滇项目资金,收入2,540,000.00元,支出2,198,200.00元,用于乡村公岗补助、劳务中介服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已完成年度目标,结转资金下年使用;中央、省级、州级、县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收入238,115,58.8元,支出6,439,415.24元,资金执行率27%,主要用于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贴息补助,资金结余较大的原因主要是中央预算资金超过实际需求,下拨资金超过实际需要,已完成年度目标,结转资金下年使用;涉农整合资金,收入6,280,000.00元,支出5,199,600.00元,资金执行率83%,用于支付乡村公岗补助、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已完成年度目标,结转资金下年使用;其他项目资金为相关工作经费,收入436,894.26元,支出414,413.77元,资金执行率95%,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结转资金下年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76,327.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相比增加39,952,293.14元,增长97.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单位转拨财政全县行政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46,268,751.81万元,增加财政涉农资金5,199,600.00元,减少沪滇资金1,194,600.00元,减少贴息资金6,052,722.23元,减少就业资金5,875,702.3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986,1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9%。主要用于单位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行政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

  2.卫生健康(类)支出367,09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4,019,60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3%。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利息补贴、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交通补贴等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503,4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65.00元,支出决算为15,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30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65.00元,支出决算为15,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644.00元,增长12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 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644.00元,增长129.8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为全州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督查工作第二年,范围扩大,工作量增加,接待费增加1,277.00元;为扩大就业,稳定本地区就业情况,接待相关企业交流学习接待增加803.00元;增加省级、州级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检查督导活动及“康乃馨”行动工作调研接待费增加1,728.00元,州级到县级调研指导就业帮扶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增加接待费1,830.00元,州级到县级开展助企纾困调研工作接待费增加940.00元,接待挂包村委会到我单位对接交流劳动力转移、外出务工等各项工作增加接待费2,100.00元等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督查工作、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考核工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会”会议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2,154.52元,增加166,211.98元,增长60.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公务员人数增加,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随之增加以及公务员晋升工资,其他交通费有所增加,二是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提取,所以较去年的按人均标准提取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维护,办公日常开支水电费、网络费、办公耗材、平台公务用车使用费等、公务接待、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具体包括办公费131,379.00元,会议费5,218.00元,公务接待费14,786.00 元,工会经费60,311.52元,福利费1,560.00元 ,其他交通费 228,90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880,709.55元,其中,流动资产312,620.00元,固定资产568088.6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7,974.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4, 171.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2,4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5,4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1601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