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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zfhcxjsj/2026-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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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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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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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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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部门预算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5)承担指导并监督实施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的责任。
(6)承担管理全县建筑业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
(7)承担指导管理城市建设、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任。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2)行政审批项目,以屏边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政策法规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勘察设计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村镇建设科、物业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项目工作成效凸显。一是资金争取方面。积极谋划包装了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县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东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总投资8.8亿元。截至2025年9月争取到项目资金共计10361万元,其中:屏边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老城片区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元;屏边县2025年老旧小区建设项目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861万元;屏边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财产保险公司小区等23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屏边县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地方专项债券1000万元,获得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屏边县东片区瓶改管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获得地方专项债券500万元;二是项目建设方面。全年在建项目7个,已完工5个。分别为:屏边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工程,总投资19835.09万元,获资金支持13378.7万元,已完成人民路、人民路卫国路交叉路口至人民路建设路交叉路口段、沿河路、大围山路、屏边大道上段、屏边大道花山广场段、县人民医院片区、广场片区排水管网埋设及道路恢复,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屏边县2024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500万元,项目获得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9300万元,完成牧羊河雨水调蓄设施5座,排水管网铺设10.8公里铺设及路面恢复,正在有序推进老城区河道治理、大龙树湿地公园雨水支管建设等项目工程。屏边县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21532.58万元,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4500万元,完成7个片区及长晟中央广场至民族小学段、苗城别苑至民族小学段、老昆河路、滴水苗城城门至游客服务中心段、天时小区等排水管网改造及路面恢复,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屏边县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老城片区旧城改造及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总投资51582.33万元。项目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3200万元,完成玉屏镇政府小广场休息长廊建设及装饰装修工作,正在开展老城片区临街房屋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及改造工作。屏边县市政管网完善工程,总投资11230万元,项目获得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500万元。完成城区主、次干道老旧管网错接漏接点改造,零开县医院背后复兴路、三家湾道路路面开挖、雨污管网埋设、沥青路面铺设工作,已经完工正在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屏边县滴水苗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500万元,正在积极申请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目前主要建设内容已完工,正在开展试运行。红河州屏边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23个小区,54幢住宅楼,810户居民,改造总建筑面积74210平方米,总投资3982.38万元。已完成临福小区、沿河小区、人寿小区等5个小区的重点工程,涵盖地坪拆除与平整、楼道墙面粉饰,以及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强弱电管网的埋设等内容。剩余小区的改造工程正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后续将持续推进各项施工任务,确保项目整体进度达标。屏边县2025年农房抗震改造建设项目,任务324户,已经全部竣工,资金兑付199户,资金兑付率61.42%,开展12次实地指导工作,对施工技术、房屋结构质量安全和改造进度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和验收,发现问题,现场要求立即整改完成。
2.建筑业和房地产平稳发展。2025年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29.13亿元,同比2024年24.13亿元增长20.7%。1-10月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面积1.153万平方米。
3.住房领域强化保障。一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2025年1-3季度共计发放租赁补贴745户,共46.60万元,完成54户公租房轮换分配,因购房、工作调动、居住年限期满等原因腾退公共租赁住房56套;二是完成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补助资金65万元,改造政府存量闲置房屋,苗岭集团农经站项目点14套、教体局实施白河小学项目点8套、新华小学项目点28套,均已完成改造建设;三是开展公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对住建系统自行管理的823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共排查出因申请人或共同保障人已购房不符合承租条件租户35户,租住满5年未办理腾退公租房11户,因租住卫健系统公租房需追回租赁补贴2户,承租人拖欠公租房租金行为6个月以上58户。四是深化物业管理提质增效,推动14个小区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惠及3476户居民,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0余个,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2个缓解充电难题。五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2025年1—10月共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79户42.55万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95万元。
4.营商环境效能提升。一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巡查检查,加大管控力度,重点检查施工设备备案。累计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大检查2次,未发现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开展23次质量安全检查,下发13份整改通知,发现一般隐患29个均已整改完成,完成项目竣工验收3项,完成特殊消防设计审查5项,特殊消防工程验收1项,消防验收备案2项;二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大对工程建设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大检查3次,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三是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召开燃气安全生产会议3次,开展9次执法检查,整治报警器未通电等问题隐患83个;四是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完成35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销号,非经营性自建房256栋隐患整治,整治率100%。
5.行业安全监管有力。一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查检查,加大管控力度,重点检查施工设备备案。累计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大检查2次,未发现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开展20次质量安全检查,下发10份整改通知,发现一般隐患47个已经整改完成,完成屏边黄磷厂公司职工住宿楼、屏边摩托车考试培训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及消防工程备案。二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大对工程建设监管力度,与质安科、质监站深入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大检查3次,经检查,未发现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三是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召开燃气安全生产会议3次,开展9次执法检查,整治报警器未通电等问题隐患83个;四是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完成35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销号,非经营性自建房256栋隐患整治,整治率100%。
6.执法改革持续推进。2025年以来,综合执法一大队共整治户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超门面经营328人(次),引导教育各类摊点人员345人(次);审批各类申请事项41件,清理乱堆乱放127起、乱贴乱画118起,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招牌1块,劝导教育运输石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遗撒车主8人;综合执法二大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办理案件8件,已办结5件,1件未结案,2件办理中,罚款46.015万元,没收建筑物若干;综合执法三大队立案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9起,协助州林草局办理生态损害案件1起,累计罚款13.77万元,已结案5起。
7.作风建设持续深入。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委的第一议题,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今年以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1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6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警示教育学习1次。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共查找问题9个,完成整改6个,查找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类9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和行业党委工作的指导,进行机关党支部换届,进一步充实了机关党组织力量。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今年以来,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对各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人进行严格筛查,发展预备党员2名,递交入党申请书1人,为各支部注入了新鲜血液。三是开展“清廉云南”专项整治。按照《清廉云南建设 “十大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重点聚焦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等3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融合化”抓意识形态。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载体,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认真把好住建领域宣传口径,通过单位办公群、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持续加强线上线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力度。2025年,各级平台共计采用稿件12篇,上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11篇。四是持续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主动认领“屏边县作风效能问题发现认领整改反馈圈”关于城市建设、市政管理、环境卫生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800余个,完成整改问题3900余个。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参公管理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2辆,实有车辆为垃圾清洁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636494.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636494.3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7577176.40元对比增加2059317.94元,增长27.18%,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屏组通〔2025〕13号关于录用王明珠等3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等文件,新招录参公管理9人、调入参公管理6人、调入事业人员3人,调出事业人员4人,人员净增14人,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636494.34元,其中:本年收入9636494.3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36494.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7577176.40元对比增加2059317.94元,增长27.18%,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屏组通〔2025〕13号关于录用王明珠等3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等文件,新招录参公管理9人、调入参公管理6人、调入事业人员3人,调出事业人员4人,人员净增14人,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36494.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636494.34元,其中:基本支出9636494.34元与上年7577176.40元对比增加2059317.94元,增长27.18%,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屏组通〔2025〕13号关于录用王明珠等3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等文件,新招录参公管理9人、调入参公管理6人、调入事业人员3人,调出事业人员4人,人员净增14人,所以相应的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款主要反映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231987元;20805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427424.16元;2080505款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074.82元;2080801款主要反映死亡抚恤19600元;2101101款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6151.54元;2101102款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1262.17元;2101199款主要反映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028.94元;2120101款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支出6692455.78元;2120105款主要反映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支出129640.17元;2210201款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671869.76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1000元,较上年减少35395元,下降10.5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5375元,下降15.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县政府要求下降,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和各县市友联单位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6000元,较上年减少20元,下降0.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000元,较上年减少20元,下降0.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原因是我局以厉行节约的原则,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日常工作,拟产生的特殊业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3648.96元,其中:办公费59600元、印刷费40000元、电费20000元、差旅费50000元、培训费728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工会经费91368.96元、其他交通费230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水费10000元、邮电费50000元、会议费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1621.08元,主要是增加新招考录用人员和调入人员所以各项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15,646,783.21元,其中,流动资产63,543,782.23元,固定资产1,807,67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2439320元,无形资产1435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245727.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1926.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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