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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pbxmzj/2026-00027
  • 发布机构
    屏边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1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执行社会救助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5.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7.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及重要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8.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9.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贯彻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0.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人事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与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登记科、慈善事业促进科、规划财务科。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2.屏边苗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

4.屏边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工作。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力保障。

2.养老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印发《屏边县“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屏边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3.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婚俗改革,树立婚育新风,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文明新风尚。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惠殡葬政策,四项基本服务通过政府定价,遗体火化实现零突破,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边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屏边县殡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屏边县基本殡葬服务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放)设施价格方案》等殡葬改革政策。

4.基层治理活力有效激发。规范慈善工作,聚焦乡村振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等民生领域,搭建慈善资源对接平台,创新慈善募集渠道,继续坚持培育管理并重、引导支持并举,持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减免会费为企业减负纾困。做实地名区划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9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563508.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63508.4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4141.10元,增长5.32%,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增加、人员福利待遇提高、救助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63508.41元,其中:本年收入11563508.4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63508.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84141.10元,增长5.32%,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增加、人员福利待遇提高、救助补助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63508.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563508.41元,其中:基本支出9063268.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3201.10元,增长6.25%,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5002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940.00元,增长2.0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1个预算项目,服务对象待遇有所提高,故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201民政事务管理支出2857537.66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72777.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0480.00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资金;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51838.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75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34972.8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2081002老年福利656280.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高龄补贴;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538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31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331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5111.3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6143.4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025.75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584131.6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4940.00元,较上年减少60元,下降0.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4950.00元,较上年增加22200元,增长21.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9次,共计接待1520人次。

变化原因:县残联预算编制时“三公”经费未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分列填报,实际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应为102700.00元,较上年减少50元,下降0.0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990.00元,较上年减少22260.00元,下降42.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90.00元,较上年减少22260.00元,下降42.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变化原因:县残联预算编制漏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应为52240.00元,较上年减少10元,下降0.02%。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性质指标值度量单位
1456789
屏边县民政局机关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高龄长寿补助经费产出指标数量指标80岁到100岁以上老人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80岁到99岁以上老人发放人数标准(≥**元/人·月)>=5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100岁以上老人发放人数标准(≥**元/人·月)=10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政策知晓率(≥**%)=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80%
城市低保专项资金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救助对象人数(人次)=1312人/人次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政策宣传单发放数量>=5000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人数>=1312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救助标准执行合规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救助事项公示度>=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城市低保标准>=459.7元/人*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救助发放及时率=10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转办督办时限<=24小时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政策知晓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生活状况改善=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城乡低保对象准确率逐渐提高,各项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9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救助对象满意度>=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城市低保对象满意度>=>=90%%
农村低保专项资金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农村低保发放人数(按月平均)(≥**人)>=>=8707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9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救助对象认定准确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救助标准执行合规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救助事项公示度>=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农村低保标准(≥**元/人·月)>=349.77元/人*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救助发放及时率=10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转办督办时限<=24小时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96%%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政策知晓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生活状况改善=20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城乡低保对象准确率逐渐提高,各项城乡低保制度不断完善。>=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救助对象满意度>=98%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农村低保对象满意度(≥**%)>=>=96%%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指标>=人/月/450
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资金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获补对象数=42人(人次、家)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兑现准确率=10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补助事项公示度>=10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带动人均增收>=12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政策知晓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生活状况改善=9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100%
老龄长寿补助经费产出指标数量指标80岁到100岁以上老人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覆盖率(≥**%)>=>=100%%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80岁到100岁以上老人救助服务保障率(≥**%)>=>=100%%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80岁到99岁以上老人发放人数(按月平均)(≥**人)>=3573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00岁以上老人发放人数(按月平均)(≥**人)>=10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80岁到99岁以上老人发放人数标准(≥**元/人·月)>=50元/人*月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100岁以上老人发放人数标准(≥**元/人·月)>=300元/人*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98%%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政策知晓率(≥**%)>=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老龄长寿补助对象满意度>=>=100%%
最低生活保障经费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获补对象数>=10000人(人次、家)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兑现准确率=10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政策知晓率>=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90%
屏边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保障人数<=17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本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需支出费用>=1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圆满完成军人事务相关工作=圆满完成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服务对象=95%
消防员家庭优待金县级补助资金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领取消防员优待金人数<=4
复员干部赵云福生活救/补助专项经费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获补对象数=1.00人(人次、家)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兑现准确率=10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生活状况改善=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90%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发放总额<=3600
残疾军人徐贵友生活补助经费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领取生活补助人数=1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残疾军人徐贵友能按月领取生活补助=按月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补助发放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提高补助对象生活水平=长期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85%
复员干部赵云福生活救助专项经费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领取生活救助人数=1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保障复员干部合法权益=保障复员干部合法权益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本年度12月完成发放=12月完成发放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改善老复员干部生活水平=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0%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补助总额<=2.16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参医保参新农合)专项资金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领取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人数=362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经费覆盖率=100%
产出指标时效指标经费拨付率=100%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优抚对象得到合法保障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优抚对象满意度>=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3474.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70.22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及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不增不减。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813539.25元,其中,流动资产732226.69元,固定资产3081312.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1375.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6835.1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三部分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