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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边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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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6-03-1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

屏边县司法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单行条例制定项目建议。

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单行条例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单行条例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本系统专用服装、警车、警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装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队伍建设和警务督察工作。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司法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和7个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律师工作管理科。派出机构分别是:屏边县司法局玉屏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新现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新华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和平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白云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湾塘司法所;屏边县司法局白河司法所。

所属单位1个,是:屏边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力抓好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强化法治统筹协调。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办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法治屏边建设五年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针对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普法惠民”行动,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基层法治宣传,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对照上级“九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本单位“九五”普法实施细则,构建精准化、常态化、创新化普法工作体系。

3.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一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终期评估迎检工作,系统梳理成效、补齐短板弱项,确保行动落地见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乡镇执法职责边界,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权责匹配。常态化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涉民营企业案件等重点领域强化精准监督,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创新案卷评查模式、优化评查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县城市综合执法局、乡镇综合执法大队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规范化执法水平。二是全面加强行政复议。针对企业、基层群众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实效。优化行政复议机制,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对复杂案件综合采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调解(和解)、听证等多种形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4.强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加强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机制和“红、黄、绿”三色安置帮教工作具体措施,通过警力下沉、实地检查、动态走访、推送管控、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研判等方式,协同做好刑释解矫人员生活兜底保障、精神疾病送院治疗、矛盾纠纷联调等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坚决守住安置帮教对象不引发命案底线。二是加大社矫对象监管力度。运用每日三次打卡,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对象风险研判,通过不定期核查社矫对象活动轨迹,加大对不假外出、被治安处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和教育警示力度,预防和减少社矫对象重新犯罪。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聚焦婚恋家庭、邻里关系、山林水土、酗酒滋事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紧盯高风险重点人群,以“排、研、化、访”为重点精准施策,做到信息联通、矛盾联调、工作联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持续推进《红河州司法行政系统司法所内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司法所内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5.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一是持续擦亮“法援惠民生”品牌。结合妇女节、劳动节等节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助力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等活动,推出“上门援助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加强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政法协同办案,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常态化法治体检等方式,助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持续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依法规范执业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查摆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

6.加大探索涉外法治。屏边虽不是边境县,但境内还有一定数量的“三非人员”,越南籍游客也日益增多,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有摩擦。我局将加强与公安、文旅和外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涉外人员矛盾纠纷处理。同时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供给,开启涉外法治工作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74,810.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74,810.8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60,604.29元,增长7.41%。增加的原因是2026年纳入预算的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因此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674,810.87元,其中:本年收入6,674,810.8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74,810.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0,604.29元,增长7.41%。增加的原因是2026年纳入预算的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因此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74,810.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74,810.87元,其中:基本支出6,434,810.87元,较上年增加520,604.29元,增长8.8%,增加的原因是2026年纳入预算的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因此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00元,下降20%,减少的原因是2026年部门预算剔除法律顾问专项经费6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4,178,214.92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司法局人员工资性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经费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1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与依法治县工作的经费开支。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0,000.00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开支。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6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开支。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358,483.89元,主要用于屏边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证处的工资性支出和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64,356.2元,主要用于行政性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720.00元,主要用于事业性退休人员财政负担部分退休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5,606.5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10.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5,521.8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7,394.9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4,882.55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989.08元,主要用于单位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5,640.96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7,393.00元,较上年增加199,998.00元,增长205.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107.00元,较上年减少1元,下降0.0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较上年下降的原因:根据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及中央、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要求,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67,286.00元,较上年增加199,999.00元,增长297.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7,286.00元,较上年减少1元,降低0.0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原因:我局现实有车辆4辆,空编1辆,现有车辆购置年限较早,车况不佳,故障多,日常维修维护费用高。随着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进一步扩展,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及普法宣传任务日趋繁重,执法执勤用车短缺和现有车辆不良车况严重影响了司法行政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申请在2026年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原因:根据中央、省、州、县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安置帮教工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围绕“平安屏边、法治屏边”建设,通过持续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力争实现工作机制规范化、帮扶措施精准化、管理服务社会化、预防犯罪实效化,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2.屏边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通过开展普法工作,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理论学习宣讲、宪法宣传和“法律六进”工作,达到提升全县人民法治素养的目的,实现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总体绩效目标:兑现指派律师及值班人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律师值班补贴,提高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形成。

4.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总体绩效目标: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行为矫治、心理矫治、就业技能培训等,完成对社区矫正对象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的修正,达到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目的,实现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职业化、正规化。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8,679.76元,比上年增加24,613.28元,增长4.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纳入预算的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因此公用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司法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1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000.00元,下降92.42%,减少的原因是:2026年无购买法律服务方面的支出,因此在编制预算时削减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屏边县司法局资产总额8,092,263.59元,其中,流动资产3,644.29元,固定资产6,558,549.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30,07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3,027.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3,708.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54,6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屏边县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附件【屏边县司法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