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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pbxxhwsy/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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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屏边县新华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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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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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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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600000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中医常规诊疗护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相协管、慢性病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3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口腔科、住院部、公共卫生科、中医科、输液室、急诊室、肠道及发热诊室、药房、收费室、化验室、放射科、彩超室、体检室、办公室、院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卫生健康局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民医院的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加强卫生院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确保了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公共卫生服务。
1.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9次。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通过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确保党员学习覆盖率达到100%。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参与党员累计80人次。(二)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召开支部委员会15次、党员大会7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新发展党员1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名。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建长廊及党建宣传阵地,投入资金2万余元。
2.2024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一)加强医疗业务指标完成。截至2024年11月,我院门诊量达到24286人次,同比增长-20%;住院患者达到919人次,同比增长34.75%。业务收入达到294万元,同比增长30.7%,其中医疗收入达到28.2万元,同比增长130.7%,医疗服务占比32.87%,药品收入占比控制在35%以内,达到了上级部门的要求。(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了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对医疗质量的全程监控。定期开展科室和村卫生室病历质量检查、医疗安全检查等活动10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问题。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效率。加强了住院患者的服务管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提高了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医患沟通和健康教育活动,增进了医患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提高了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三)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一是加强了中医康复科建设,投入资金15万元用于设备购置、人才培养。二是请示医共体总院2名专家下沉基层帮扶带教,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4人次,业务培训10场次,提高了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完成情况:我院共为我乡居民建健康档案电子档案13069份,居民档案建档率为99.72%;共发放12种宣传材料7560份;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9期,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63期,更换宣传栏内容66期,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人数为5182人次;各疫苗接种率均≥95%;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工作,开设儿童保健体检室;为孕妇提供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为产妇提供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7.87%;成立了12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024年共签约12648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199763.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99763.3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3030669.73元对比增加169093.59元,增长5.58%,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199763.32元,其中:本年收入3199763.3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99763.3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030669.73元对比增加169093.59元,增长5.58%,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9763.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99763.32元,其中:基本支出3199763.32元,与上年3030669.73元对比增加169093.59元,增长5.58%,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0%,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无预算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139422.00元,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6722.56元,用于在编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2100302款乡镇卫生院2297376.17元,用于在编职工工资福利及办公费支出;
4、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162047.73元,用于在编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支出;
5、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870.06元,用于人员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244324.80元,用于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资产总额6387315.81元,其中,流动资产2687656.56元,固定资产3679659.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0481.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92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600111
附件【202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030414114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