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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索引号
    pbxtjj/2025-00002
  • 发布机构
    屏边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3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400000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省、州驻屏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配合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由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提供给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贸易服务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社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察科 、普查科。

所属单位1个,即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屏边县统计局将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全省、全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抓紧提档升级,不断提升统计监测分析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县统计局将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促进统计分析研究能力提升。积极开展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分析,开展反映综合质量效益和新发展理念相关统计指标监测分析,当好衡量高质量发展的“晴雨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参谋官”。围绕促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开展统计监测分析,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统计咨询服务。
  2、抓实升规纳限,全面培育经济动能坚持强协作、勤排查、严审核的工作机制,努力挖掘潜能企业。做好企业升规纳限业务指导工作,提早开展年度纳统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与发改局、工商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主管部门沟通联系,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做好“四上”临界企业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凝聚合力推进升规纳限入统。深入领会国家、省、州关于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要求,与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相关业务交流,增强业务人员对升规纳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练掌握审核工作要求及程序操作,提高升规纳限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流程、强化责任,及时协调申报过程中呈现的问题,确保上报单位资料的准确性,切实提高入库成功率。

3、抓牢统计监督,持续推进依法治统持续开展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落实,推动省、州贯彻文件举措落地落实,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聚焦统计督察重点,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充分运用统计督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压实统计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惩治。

4、抓严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县乡两级统计规范化建设,配强县、乡(镇)统计力量,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企业靠前服务,进一步深化对部门、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规范统计电子台账使用。依法加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充分发挥部门统计作用,指导部门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构建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大统计格局。建立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机制,从考核评价内控制度、评先选优、职务职级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强化统计法律工作动员和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统计执法考试,充实统计执法人员队伍,确保统计执法检查顺利开展。
  5、抓好普查工作,真实反映发展成效扎实做好“五经普”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形式,以充分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影响和重要作用,编印普查公报和数据快报,最大限度发挥经济普查的作用。全力筹备“四农普”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四农普”各项准备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我县“三农”发展的新面貌。开展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客观反映我县人口发展状况,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10471.1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10471.11元,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8219.83元,同比增长0.23%;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10471.11元,其中本年收入3610471.11元,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10471.1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19.83元,同比增长0.23%;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10471.1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10471.11元,其中:基本支出3440471.11,与上年对比增加8219.83元,同比增长0.24%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170000.00,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2286656.2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在职人员其他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15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支出和其他统计调查支出。包含工业统计,建筑业,基本单位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农业统计,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运输邮电业统计,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社会统计,科技统计,城乡划分统计,文化产业调查,群众安全感调查、农村综合统计、小康监测、贫困监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房地产、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无主管部门的服务业、全县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四下”企业调查等专业的定期报表和年报;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人员岗位培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36217.4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2799.2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466.00元,主要用于局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3541.0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2381.2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31.9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大病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9877.92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5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元,同比下降0.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5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同比下降0.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余次,共计接待180余人次。

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在上年预算基础上压减预算,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省州统计局和相关部门来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屏边县统计局2025年重点项目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为150000.00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是根据城乡住户调查实际工作设立,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2025年住户调查点记账户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等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发展统计调查、住户调查工作;指导乡镇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农”统计工作和开展人员培训;对“三农”统计、住户调查指标进行预判、评估及分析;负责全县全面小康监测和调查、贫困监测和调查;负责管理基层辅助调查员和记账户,并组织开展培训。

项目设立产出指标10个,分别是:补助的调查对象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期数、业务培训人数、记账户记账率、记账户记账完整率、上级数据查询问题回复率、调查数据上报及时率、上级数据查询问题回复及时率、记账户记账补贴发放及时率、社会成本指标;设立效益指标3个,分别是:向各部门提供统计数据能力提高、上报数据能力提高、统计数据供持续参考使用期限;设立满意度指标1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用于屏边县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屏边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县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县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统计信息化建设、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其他大型普查调查活动等开支。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边县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1433.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940.24元同比降低13.38%;主要原因分析:年初做预算时在职公务员比上年减少3人,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相应的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屏边县统计局资产总额521016.86,其中,流动资产262606.20,固定资产净值255331.76无形资产净值3078.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6818.75,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2107.17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1632.68元,无形资产净值增加3078.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4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143400400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270819131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