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pbxfzhggj/2025-00001
-
发布机构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12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0000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
5.拟定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
8.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承担全县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规划的审批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专项验收、后期扶持政策落实、项目审批等相关移民安置工作,做好全县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等工作。
1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18.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
20.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4.贯彻执行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
25.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26.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27.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
28.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
29.负责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落实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3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和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科(财政金融和经济运行调节科)、体制改革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经贸外资科、农村经济和地区科(县西部开发办公室、易地搬迁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一带一路”规划协调推进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监测管理科、能源科、粮食及物资储备科、粮食安全发展科(执法督查科)、国防动员科(军民融合科)、数据规划与数据资源科、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
所属单位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屏边县价格认证中心。
2.屏边县重点项目管理中心。
3.屏边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4.屏边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5.屏边县数据发展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县域经济发展。一是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充分领会、全面落实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扩大内需及“两重”“两新”、助企帮扶、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资本市场等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出台针对性配套举措,加快推动存量政策和一揽子增量政策红利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继续保持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二是强化分析,稳中求进。充分认识明年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统筹考虑省和州经济发展基调,精准评估增长基础和潜力,合理稳妥设置目标,同时,做好支撑GDP增长的49项基础指标的监测分析,及早制定明年预期目标和一季度“开门红”工作方案和全年预期目标,全力确保经济高开稳走。三是加快转型,储能蓄势。持续加快“林、果、药、水、石、旅”建链延链补链,提高附加值。发挥工业“稳定器”、农业“压舱石”、服务业“顶梁柱”作用,加快雨生红球藻养殖、高峰肉牛养殖项目达产纳入统计,推进农业提质提档,进一步收窄黄磷厂、恒源新型墙体材料、华林碳业等企业负拉动作用,开展好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抓好项目建设及资金争取。一是为做好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落实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县乡各级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支撑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力争2025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新增入库100个项目;二是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聚焦“林、果、药、水、石、旅”六大优势资源,深入研究州级12条产业链,力争2025年产业投资、民间投资占比均达60%、55%以上。三是切实瞄准资金投向,抓好项目资金争取。抢抓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密切关注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社会民生改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做优项目质量,进一步充实完善全县谋划储备项目库,争取把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省州资金支持“盘子”。力争2025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4亿元以上。
3.抓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围绕县委“1234”发展思路,将新质生产力作为研究重点,高质量编制屏边县“十五五”规划。一是扎实抓牢前期准备工作,结合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十五五”前期重大课题以及其他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专家座谈交流,形成县“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二是着力做好上位规划纳入申报,立足国家发展大局和省州工作思路,结合全县“十五五”时期发展优势和突出矛盾加强论证分析,谋划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州级“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三个重大”以及拟纳入“十五五”州级专项规划重点事项。三是分步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形成县“十五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结合县委、县政府、县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起草形成县“十五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按程序依次报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282,820.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282,820.3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80,847.10元,增长32.71%,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资金全县重点项目前期费增加,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282,820.38元,其中:本年收入11,282,820.3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82,820.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80,847.10元,增长32.71%,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资金全县重点项目前期费增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82,820.3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82,820.38元,其中基本支出 6,282,820.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152.29元,减少3.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支3,000,000元,增支150%,增支的主要原因是全县重点项目前期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2,685,945.48元。主要用于保障发展和改革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开展重点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和评审上报等前期工作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 1,738,325.5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公用经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65,004.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公用经费、福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6,834.24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支出26,940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家属的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1,693.30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2,114.38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性开支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694.43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7,268.16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000元,较上年减少2,402元,下降0.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70,000元,较上年减少2,402元,下降0.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70次,共计接待约67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接待陪同人数,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切实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是全县重点项目前期费5,000,000元,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环节的材料编制、招标、评估、审查、报送及相关工作。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全县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调整充实储备项目,保持项目库的滚动和规模的适度增长,加快项目推进力度,促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同时项目在完成相应前期工作后,能够及时开工建设,并按时按质竣工投产,发挥项目相应社会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部门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7.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8.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于提高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更好地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4,059.76元。主要用于保障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日常工作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12.88元,减少16.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2,772,299.10元,其中,流动资产1,953,929.84元,固定资产257,604.26元,政府储备物资560,76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63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6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630300111
附件【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2809082567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