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pbxwsjkj/2025-00005
-
发布机构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12
-
时效性有效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000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屏边县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中国共产党屏边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屏边苗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屏边苗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体制改革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科、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教科、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屏边苗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5.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6.屏边苗族自治县玉屏镇卫生院
7.屏边苗族自治县新现镇卫生院
8.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卫生院
9.屏边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10.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
11.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
12.屏边苗族自治县白河镇中心卫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大县域医共体建设力度,侧重加强财务、药械统一管理,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医共体“运营资金池”和增量效益再分配、管理成本分摊机制,强化支撑医共体建设和运营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办”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发挥资金效益;加快打通医疗、公卫信息系统堵点,探索差异化补助,调动基层服务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医疗优质资源下沉,加快形成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医防融合的就医新秩序。
二是加快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持续巩固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成果,打造省级或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快建强医共体龙头医院;持续提升县中医医院能力,加强中医临床医学中心、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推动县中医医院等级提升;推动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加快和平镇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进度,打造白河镇县域医疗副中心;推动100%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持续推动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实现70%的卫生室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三是以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各项指标达标工作为重点,认真对照标准查缺补漏,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创建成效。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县城建设成果,对标任务要求,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加强调度,定期分析研判指标进展,持续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实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取得重大突破。继续加强疾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丙肝检测率、治疗率、治愈率,提升结核病“防、治、管”三位一体防治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巩固提升防治艾滋病“三个90%”和“两个消除”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3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95人。在职实有40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1人,财政差额补助147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8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5人。
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3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4,436,944.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436,944.7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6,142.90元,减少0.4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人及人均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436,944.76元,其中:本年收入54,436,944.7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46,142.90元,减少0.4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及人均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436,944.7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436,944.76元,其中:基本支出54,202,843.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2,058.30元,减少0.43%,主要原因分析国家薪资政策调整;项目支出234,101.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084.60元,减少5.68%,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减少了屏边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预算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25年卫生健康局支出54,436,944.76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93,791.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4,818,236.6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52,020.81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36,634.52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960.00元,主要用于麻风病人救济支出;(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3,234,011.35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8,835,391.22元,主要用于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5,668,315.79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57,400.00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的人员经费支出;(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3,902,765.21元,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支出523,795.64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4,064,379.71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73,893.60元,主要用于国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补助支出;(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0,56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补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4,994.5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375,463.4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16,624.49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45,706.25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2,626.00元,增长61.9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根据《关于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屏财复〔2025〕19号文件,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24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两年对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变化。2025年预算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7,374.00元,下降5.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21次,共计接待5,035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数据并列入屏边县卫生健康局一起计算,2025年屏边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撤并入其他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20,000.00元,增长7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6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监督处关于做好卫生监督执法设备购置准备工作的函》的文件要求将1辆公务用车购置纳入2025年的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健康促进和实施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5,797.84元,与比减少了176,972.56元,与上年相比减幅为11.11%。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均办公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屏边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355,814,407.38元,其中,流动资产96,891,782.73元,固定资产176,843,005.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7,890,688.54元,无形资产7,300,889.61元,其他资产0元,长期待摊费用6,888,041.0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49,859.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82,563.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538,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2025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300336100111
附件【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50305080559333.xlsx】